據深圳海關消息,近日,經鑑定,該關隸屬深圳灣海關此前從旅客攜帶物品中查獲的6.5千克角狀物為犀牛角塊。目前,案件已移送海關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涉案當事人已被刑事拘留。
6月12日,深圳灣海關入境大廳,海關關員發現一名女性旅客攜帶的行李箱X光機圖像顯示異常,箱內存在疑似角狀、塊狀物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關員進行開箱查驗,在行李箱內查獲用紙盒包裝的、具有明顯動物血腥味的疑似動物角塊,共計6.5千克。後經鑑定該批物品為哺乳綱奇蹄目犀科動物的角或角塊,即犀牛角塊。
犀科動物均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保護物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