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禁食野生動物、保護野生動物再次成為討論熱點,可是,總有些人不太安分,覺得可以瞞天過海……
今天,
小編就曬個案例出來,
給「有心人」提個醒!
2018年5月11日,李某某被公安機關查處,並被發現違法儲存爆炸性物質——12發軍用子彈,同時還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
經調查,2012~2016年,李某某在網上購買象牙製品5份,經鑑定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共71119元;雕鴞頭骨製品3個,經鑑定為囯家二級保護動物,共3206元;盔犀鳥頭骨2個,經鑑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共5344元;藏原羚角1個,經鑑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共6680元;黃羊角1個,經鑑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共334元;菲律賓穿山甲指甲,經鑑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共334元;穿山甲爪骨及甲片,經鑑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共1336元。李某某說,自己購買這些只是出於喜歡,放在家中收藏。
庭審時,公訴機關出示了李某某的網購交易截圖、銀行卡對帳單、鑑定書等。李某某當庭辯稱,網購象牙、雕鴞頭骨及盔犀鳥頭骨製品等動物製品,並非以牟利為目的,主觀惡性不大。
五華法院審理認為,李某某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價值共計88353元,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李某某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最終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象牙手鐲1支及作案工具KINGGE金格電腦主機1臺予以沒收。
小編特別想說兩句:
都說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李某某買了幾對象牙,就有幾頭象無辜喪生;買了幾個雕鴞頭骨就有幾隻雕鴞死去,讓它們在草地上奔跑、在天空中翱翔不好嗎?喜歡什麼就得讓它死去?好可怕!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動物的生存之道。但是,動物之間的殺戮只是為了滿足生存所需,而有一些人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隨意剝奪其他生物的生命,要知道有些動物死了,就從這個地球上消失了,這個損失是不可挽回的!
所以,我國法律堅決
對買賣野生動物的行為
Say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