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與15日電 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近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通報2011年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情況。通報指出,目前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和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問題依然嚴重,煙花類產品的引火線使用氯酸鉀問題較為突出。
通報顯示,國家安監總局組織對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陝西9個省(區)的煙花爆竹企業進行了藥物安全抽查,共抽檢煙花爆竹生產企業181家、批發企業271家,其中,對近年來抽檢查出的含氯酸鉀產品標稱的92家生產企業和經營含氯酸鉀產品的66家批發企業進行了複查抽檢。共查出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生產企業7家,佔抽檢生產企業總數的3.87%;查出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的批發企業49家,佔抽檢批發企業總數的18.1%。
通報指出,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和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問題依然嚴重,煙花類產品的引火線使用氯酸鉀問題較為突出。在批發企業抽檢查出含氯酸鉀產品的包裝上標稱生產企業共66家,涉及江西、湖北、湖南、廣西4個省(區)。查出的含氯酸鉀產品中,7家生產企業的11個煙花產品均系引火線含氯酸鉀;49家批發企業的86個產品含氯酸鉀,有46個煙花產品是引火線中含氯酸鉀。
此外,通報稱,煙花爆竹企業落實流向登記制度不到位,合同管理不規範;個別地區對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重視不夠,未按要求組織開展抽檢工作;個別地區對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管理依然混亂。
為此,通報進一步要求,要從四個方面展開工作。
(一)認真核查含氯酸鉀產品來源。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的批發企業所在地省局要認真核查企業是否存在從非法生產經營渠道採購煙花爆竹、經營假冒偽劣產品等嚴重違規行為。對本次抽檢及核查中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線索,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追根溯源,並嚴肅查處。
(二)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本次抽檢查出的含氯酸鉀產品,有關省局要依法收繳並移交有關部門妥善銷毀。對查實在產品主體中違規使用氯酸鉀的生產企業,依法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查實在煙花引火線中違規使用氯酸鉀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三)加大對相關標準的宣貫力度。一是會同質監等部門重點加強《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的宣傳和貫徹工作,進一步明確禁止在煙花引火線中使用氯酸鉀的要求。二是重點加強《煙花爆竹流向登記通用規範》的宣傳和貫徹工作,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登記制度,加強和規範產品流向登記及合同管理。
(四)進一步規範收繳煙花爆竹的處置工作。要配合公安部門妥善處置或銷毀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及時消除隱患,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與批發企業經營產品混存。
【編輯:闞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