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
餘杭的陳先生攤上事了!
去年的一次網購經歷,
令他取保候審,
未來要定期去派出所確認情況,
甚至出入杭州都會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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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究竟是買了啥,
要付出如此慘痛的代價?
事情還得從陳先生家裡
這隻長相萌萌噠的豬鼻龜說起。
網絡圖
陳先生平時在家中的魚缸裡
養了幾條魚,
搜索了一下可以吃魚糞的小動物,
查到豬鼻龜可以清理糞便,
於是就以570元的價格
在名為「桐鄉XX水族」的店鋪裡
買了一隻豬鼻龜。
當時也沒有諮詢客服,直接下了單。
本以為只是只普通的養殖烏龜,
但11號卻被警方告知
竟然涉嫌買賣野生動物!
當天,警方找到了正在單位上班的陳先生,
詢問其是否記得去年在上買的物品,
並出示了陳先生購買豬鼻龜的訂單記錄。
警方告訴陳先生,
「陳先生買龜的這家店鋪涉嫌野生動物交易,
涉案人員已經被控制,
而作為買家的陳先生同樣涉嫌刑事犯罪,
需要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這下陳先生懵了!
自己在網上購買的烏龜,
竟然是野生保護動物!
隨後警方來到陳先生家裡,
將魚缸內的豬鼻龜沒收,
並將陳先生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詢問。
記者從警方處得到證實:
確有此事!
陳先生表示,自己雖然已經取保候審,
但後續還需要每月定期到派出所確認情況,
出入杭州也會受到限制。
後果如「龜殼般」沉重
「因為這次買龜事件,
我現在卻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可能會留有案底,
影響購房、子女就學等等....」
提起這次噩夢般的購物經歷,
陳先生心有餘悸。
杭州市農業局漁政部門處表示:
「豬鼻龜」學名叫『二爪鱉』,
因為鼻子形狀酷似「豬鼻」俗稱豬鼻龜,
屬於野生保護動物,
涉嫌買賣野生豬鼻龜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野生豬鼻龜和人工養殖豬鼻龜
外形上幾乎看不出差別,
普通市民在購買時是無法區分的,
所以對於來源不明的龜類,
建議大家謹慎購買!
網絡圖
平日裡,
大家要提升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
陳先生吃了無知的虧,
但有人卻還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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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獵網抓野兔
近日,
餘杭街道竹園村朱某
選擇徹底「放飛自我」,
竟放狗抓野兔!
隨後被區林水局執法人員抓個正著,
這讓他付出了相應的代價。
當日,60多歲的嫌疑人朱某隻身騎著電動車,用狗籠帶著2條家養的獵兔犬前往東苕溪,在堤壩斜坡上拉起獵網準備抓野兔,而這一幕剛巧被附近路過的村民看到,便打電話報警,區林水局執法人員接警後第一時間來到現場,把在逮野兔的朱某逮個正著。當時,朱某連口罩都沒帶,最後還是執法人員幫忙找來一個口罩給他。
圖片來源:區林水局
執法人員當場沒收了作案工具:兩條比格犬和1張獵網。隨後執法人員還從朱某的電動車上搜出了另外3張獵網。據朱某交待,自己從小就有上山抓野雞野兔的習慣,這次疫情在家裡待的時間太長了,閒的發慌於是帶狗出來抓野兔。
執法人員表示雖然朱某沒有獵貨物,但其獵捕行為已屬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規,對扣押作案工具予以沒收,並處罰款10000元。最後,還對朱某進行批評教育。
圖片來源:區林水局
非法狩獵罪:
我國刑法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非法買賣:
明知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還非法買賣的,即使是自用的,也構成犯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合整理自杭州交通918、區融媒體中心
編輯:天天蕾
責編:天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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