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社長招聘女孩「執行」強姦,說明了啥?
中國中小企業雜誌社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社長胡某以招聘為名結識女孩,又以參觀員工宿舍為名將女孩帶回家中強姦。昨天記者獲悉,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7年。
47歲的胡某,出生在湖南省漵浦縣,擁有大學文化,是中國中小企業雜誌社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社長。
據法院認定,2011年5月中旬,胡某以單位招聘員工為由認識了23歲的女孩小紅(化名)。同年6月3日,胡某與小紅相約見面,並於當晚以邀請小紅參觀自己單位員工公寓為名,將小紅誘至海澱區某暫住地,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並造成小紅身體挫傷。3天後胡某被抓獲。(2012,7,1「京華時報」《北京一雜誌社長招聘女孩後誘騙強姦被判7年》)
胡某是中國中小企業雜誌社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社長,但一個執行社長,在招聘女孩八字還沒一撇的情況下,第一「執行」任務竟是強姦,著實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但這樣的事究竟說明了啥?
家鄉有句稍帶粗俗的俗話,叫做「讀書讀在屁眼裡」,想來執行社長胡某就是這樣的人。一個擁有大學文化的雜誌社長,招聘女孩首先不是為了工作,而是一見面就色相、兇相(因為在與小紅強行發生性關係時,並造成了女孩的身體挫傷)畢露,可見那麼多年來的書,全是白讀的。以這樣的行徑,與社會上那些混混有什么半點區別?這是其一。
其二、胡某此番行徑,令人不得不聯想起那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名言來。顧名思義,所謂的中小企業雜誌社,就是為那些中小企業服務的。而在服務之中,自然得撈錢。在撈錢之中,又不得不經常與那些中小企業老闆打交道。雖說中小企業老闆也不是個個都壞,但其中也應該不乏色心蕩漾之人。於是胡大社長是不是被「耳濡目染」了,所以才那樣?
其三、胡某此番行徑,怕做的是「無本錢生意」。為啥?因為手中有招人的權力。既然自己有招人的權力,而有人想順利應聘,不成了天賜良機?去夜場惹小姐,不但一次得花上千兒八百,而且還有「危險性」。而眼前忽然來了一個白白嫩嫩的女孩,以為人家想應聘就必會半推半就,哪裡需要花費銀兩,所以便有恃無恐起來。
其四、胡某此番行徑,怕說明了此人「飢餓」已極。不然何來才認識不到一個月,與對方的見面不多,就下此狠手?一個「文化人」,雖然位居執行社長,怕難免囊中羞澀。不靠權力、不靠冠冕堂皇的理由(指邀請小紅參觀自己單位員工公寓),何以能輕易得手?到了後來,為了解「腹中飢餓」,怕也迫不及待了。家鄉有一句粗話,叫做「人窮*不窮」,怕說的就是這樣的人。更何況還有「臉熟了不好下手」這樣的話,不得早早動手?
其五、胡某此番行徑,還說明了「文化不通,腐化精通」者自有人在。雜誌社執行社長該是幹嗎的?該是爬格子與文字打交道,寫文章為中小企業服務,審文章出書謀利。按理這樣的人,該將目光盯在文字上、盯在文章上,但他卻偏偏不幹,卻幹起那些令人不齒的骯髒勾當,不說明此人在腐化「一門」上,精通之極?
還說明了啥?說明「畫龍畫虎難畫骨」。雖然執行社長該是文質彬彬之人,但他的臉上豈會寫著「色狼」二字?及至脫了自己的一身髒皮,露出了一副髒相,對於那個弱不禁風的女孩而言,面對的不就是一匹眼露兇光的色狼?及至「羊落虎口」之時,還有啥辦法?
還說明了啥?說明應聘路上陷阱四伏。特別是在有可能面對孤男寡女的情況時,那些前往應聘的女孩,不得在心中裝上一萬個小心?不得早早藉機脫身,以防不測?
雜誌社執行長招聘女孩「執行」強姦案,不又是一記重重警鐘?女孩們,小心了!(湖畔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