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條第三款相關規定,我局擬對以下五人所持居留許可宣布作廢:
VAN STADEN NOLAN FRANCOIS,男,1984年12月03日出生,南非籍,護照號碼A08473454,持有浙江寧波籤發的100651649號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
MARTINEZ GUTIERREZ CESAR FELIPE,男,2000年8月24日出生,墨西哥籍,護照號碼G28364380,持有浙江寧波籤發的09164926號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
SA-NGUANSAKPHAKDI WARATCHAYA,女,2000年3月9日出生,泰國籍,護照號碼AA7551185,持有浙江寧波籤發的09430634號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9日。
JUAN LEMUEL HOESIN,男,2000年11月25日出生,印度尼西亞籍,護照號碼B7619413,持有浙江寧波籤發的100146122號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2年9月27日。
HONG SHENG SING,男,1999年7月18日出生,馬來西亞籍,護照號碼K39945477,持有浙江寧波籤發的100146352號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
當事人應在公告之日起10日內持居留許可至原籤發地辦理註銷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居留許可作廢日期自公告10日後起算。此公告已在網際網路發布,並已錄入公安網「外國人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各地一經查獲,如未持其他有效籤證,按非法居留處理。
【來源:寧波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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