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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車輛的燈光如果不能點亮,交警將會對車主作出罰款200元的處罰,上海一位的哥在高架橋行駛的時候,因為左大燈不亮被交警攔了下來,交警對的哥作出罰款的處罰決定。
的哥下車檢查,發現自己的兩個大燈都是點亮的,覺得很冤枉,於是找交警理論,交警和的哥來到車輛前面檢查,的哥發現剛才還亮著的左大燈又滅了,頓時有些語塞,於是的哥用手拍了兩下,車燈又亮了,但是緊接著就又滅了。
交警說你這燈沒亮啊!的哥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於是又拍了幾下,車燈又亮了。
交警說你這個燈就是壞了呀!的哥委屈地說道:壞了,你讓我回去修一下啊!你這次先警告我。現在是文明社會,你應該文明執法。
交警說你剛才的燈是不是壞了的,的哥堅持說自己的車燈現在是亮著的,的哥說:你可以警告一下,讓我回去修一下。警告可以,但是不能罰我款。
對於的哥的要求,交警沒有同意。的哥要問警察的警號,交警同志把處罰通知書遞給的哥,告訴的哥上面有他的警號和名字。
的哥看見交警執意要罰款,著急得有些語無倫次,的哥說:他是執法不文明,文明不執法。的哥要去拍交警胸前的警告,交警有些不耐煩地喊道:通知書上面有的!
的哥說:警官,你別叫啊,我又沒有跟你叫。
交警警告的哥:你要拍,不要亂拍。
的哥指責交警執法不文明,交警告訴的哥:只沒有警告這個選項的,燈壞了就要修。現在是亮的,你能保證你開車的時候一直是亮著的嗎?
對於這件事,網友們認為交警處理沒問題,交警同志作出處罰決定的時候,車燈是不亮的,而且車燈的接觸確實有問題,通過這件事,我們都應該重視自己車輛的日常檢查,避免因此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