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準:校準的目的是對照計量標準,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屬於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組操作。
檢定:檢定的目的則是對測量裝置進行強制性全面評定。這種全面評定屬於量值統一的範疇,是自上而下的量值傳遞過程。
校準:校準不具有強制性,屬於組織自願的溯源行為。
檢定:檢定屬於強制性的執法行為,屬法制計量管理的範疇。
校準:校準的主要依據是組織根據實際需要自行制定的《校準規範》(組織實施校準的指導性文件),或參照《檢定規程》的要求。
檢定:檢定的主要依據是《計量檢定規程》(分為國家計量檢定規程、部門計量檢定規程和地方計量檢定規程),是計量設備檢定必須遵守的法定技術文件。
校準:校準的內容和項目,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以確保量值準確。
檢定:檢定的內容則是對測量裝置的全面評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準的全部內容之外,還需要檢定有關項目。
校準:校準的方式可以採用組織內部校準、外校,或內校加外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建議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採用內校方式對計量器具進行校準,從而節省較大費用。)
檢定:檢定必須到有資格的計量部門或法定授權的單位進行。
校準:校準周期根據使用計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確定。可以進行定期校準,也可以不定期校準,或在使用前校準。
校準周期的確定原則應是在儘可能減少測量設備在使用中的風險的同時,維持最小的校準費用。
檢定:檢定的周期必須按《檢定規程》的規定進行,組織不能自行確定。檢定周期屬於強制性約束的內容。
校準:校準的結論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量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不要求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準的結果可以給出《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
檢定:檢定則必須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範圍,給出測量裝置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檢定的結果是給出《檢定合格證書》。
校準:校準的結論不具備法律效力,給出的《校準證書》只是標明量值誤差,屬於一種技術文件。
檢定:檢定的結論具有法律效力,可作為計量器具或測量裝置檢定的法定依據《檢定合格證書》屬於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
一般判斷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是不是要檢定,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內的儀器設備。
(2)使用的的領域是: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
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註明"來源:儀器信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儀器信息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儀器信息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② 本網凡註明"來源:xxx(非本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且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註明的"稿件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③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兩周內與本網聯繫,否則視為默認儀器信息網有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