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乃育作(新華社發)
近日,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稱,《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即將以部長令的形式發布,其中涉及急救車道路交通問題的規定。同時,2013年元旦起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把不讓行救護車納入扣分細則中。
這源於日前一輛北京救護車被堵,導致一位患者在車上去世。「從現場到醫院不到3公裡的路,足足走了40分鐘。」隨車參與救治的北京120急救中心醫生王雨竹發的這條微博引起廣泛關注。無獨有偶,在濟南、武漢等地也相繼出現救護車被堵路上無法順利行駛的現象。
急救車被堵原因複雜
對於出現在全國不同城市的救護車被堵現象,長期關注城市軌道交通領域的北京交通大學谷遠利教授分析說,原因主要是應急車道被嚴重佔用,導致救護車只能在普通車道行駛;而且很多城市的交通非常擁堵,駕駛員面臨避無可避的境地,想避讓也沒有空間。此外,部分特種車輛在執行非緊急任務時隨意使用警燈、警報器的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社會公信力,讓駕駛員不願意避讓救護車。
有豐富駕駛經驗的北京市民劉洋認為,導致急救車被堵的主要原因是道路規劃不合理,公共運輸不夠發達。「在大家都擁堵成一團的情況下,救護車怎麼過?肯定過不去。」劉洋說。
「永定路、定慧橋……」救護車司機張少軍隨口說出一串擁堵嚴重的道路,這是很多北京救護車司機和醫生心中有數的「擁堵圖」。
北京急救中心宣傳中心主任李堅韌表示,急救車出行經常會遇到交通擁堵的情況,因為「120、110、122、119四臺聯動機制」只在有重特大事故或事件時才會採取。李堅韌說,目前正與交管部門溝通,希望能夠協同參與,保證救護車急救行駛。但具體操作方法還有待進一步討論。
立法與宣導有待加強
對於避讓救護車,我國已有相關法律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條規,社會車輛不避讓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的,處罰款200元;社會車輛因避讓上述特種車輛而導致衝紅燈、壓線等交通違法的,經交警部門核實後不予處罰。
這項規定在這次「慘烈搶救」中發揮了作用。王雨竹醫生所在的救護車堵在離武警總醫院300米的地方後,有輛轎車打輪轉到了路西便道上,終於讓出通道讓救護車先行通過。
但這些規定並不被人們廣泛了解,相關法律的宣導還有待加強。一些司機表示,在遇到救護車時因為擔心違規受罰而不敢採用衝紅燈等措施進行避讓,救護車只能等著。
同時,司機的避讓意識也有待加強。北京市民郭暘說,他本人就曾遇到過機動車佔用應急車道的事情,「急救車急得不行。」司機劉洋也說,他經常遇到駕駛員不給急救車讓路的情況。
谷遠利教授表示,希望儘快完善相關法律和制度建設,規範大家對急救車進行避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