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大劇院廣場舞引發地盤之爭;周圍住戶痛訴噪音之苦
    被大媽們吵夠了!
    
    從2009年開始,阿姨們每天準時晚上7點半到大劇院邊上的廣場跳舞。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貴陽大劇院門口,兩隊廣場舞大媽為爭搶地盤打起來了。本報記者調查核實,大媽們並未打架,只是互飆音量引發爭吵。經民警調解,當晚雙方已達成一致,同意以石墩為界,互不逾越。不過,在「只要有壩壩,就有廣場舞」的當下,這裡每天產生的噪音更讓人無可奈何。
    事件:爭搶地盤,互飆音量
    7月7日,匿名網友爆料:「貴陽大劇院門前廣場,兩隊廣場舞今天終於吵起來了。引用前來旅遊的同學語錄:『我們那個小縣城都知道用耳麥了,你們果然是省會,迪斯科開到露天來了。』」
    7月11日晚7時45分,記者來到貴陽大劇院廣場。這裡十分熱鬧,小孩子溜冰,大人們納涼、遛狗。記者在側門靠近電影城入口處,看到身著統一服裝的大媽們,在悠揚高亢的舞曲下,翩翩起舞。領隊的傅國榮說,她從2009年4月開始,就在這裡教大媽們跳舞了,每人每月交納25元。因為人緣和服務好,隊伍很快發展到100多人。
    「最多的時候,有120人。」傅國榮說,來她這兒跳廣場舞的,都是退休了的大媽。「大家一起跳廣場舞,既健身又快樂。」但快樂的時光並不長。2013年,這裡又來了一支跳交際舞的隊伍,負責人姓邵。
    「他們稀稀拉拉的,一直沒幾個人。」傅國榮說,對方看到自己生意好,心裡不舒服,所以雙方經常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
    「前兩天,他們跳著跳著,就跳到我們這邊來了,我就衝過去說了幾句。」傅國榮說,沒想到,對方把音響對著他們,把音量開到最大。就這樣,兩個隊伍的音響相隔不到1米「飆」音量,弄得大家沒辦法跳舞,隊員們爭吵了起來。
    「他們還衝過來,要打我們隊員。」傅國榮說,見狀,她只好撥打了110報警。
    交際舞的領隊邵先生則說,爭吵的原因不是因為嫉妒對方人多,而是因為傅國榮討嫌,經常把地盤全部佔用,讓他們無場地跳舞。
    「跳廣場舞的,都講江湖規矩。」傅國榮說,但凡是被別人「佔領」了的場地,後面就不會有人再去。不過,好在事態沒有鬧大,經民警調解,雙方同意以現場石墩為界,互不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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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記者利用測試分貝軟體測的噪音高達88分貝。
    測試:現場音量,88分貝
    廣場舞是近幾年流行起來的,所以又叫現代舞,是現代都市人們的健身舞。如今,廣場舞已然成為不少退休老媽媽們的最愛。在貴陽,可以說,廣場舞流行到只要有壩壩的地方,就會有人跳。
    不過,在給自己帶來快樂消遣的同時,廣場舞也因其產生的噪音,受到很多市民的指責和投訴。
    石本涵就是受害者之一。他家就住在大劇院斜對面,住6樓的他,就算在30多度的高溫下,也得把門窗關得嚴嚴實實。「門窗不關好,吵得你根本受不了。」石本涵說,每天從凌晨五六點開始,廣場舞洪亮的音樂聲,就會吵得人耳朵起繭。晚上7點過,這種噪音又會持續到晚上11點。
    石本涵說,除了跳廣場舞的聲音,還有打陀螺「啪、啪、啪」的抽打聲,此起彼伏,讓人更難受,「投訴了好幾次,都沒用。」石本涵家兒子去年讀高三,有天晚上他走進兒子的房間,看到兒子用紙團塞住兩隻耳朵正在複習。「我心頭一酸,決定安裝隔音玻璃。」石本涵說。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市民告訴記者,他所住的青雲小區,就在大劇院跳廣場舞的正對面,儘管自己住在29層,仍能清楚地聽到打陀螺和跳廣場舞的音樂聲。青雲小區值班保安也向記者證實,小區雖然離大劇院一街之隔,「但確實也吵得不行。」
    那噪音究竟有多大?當晚,記者利用手機下載的測試分貝軟體,在大劇院廣場舞現場測試,數值高達88分貝。
    88分貝是個什麼概念?據了解,噪聲級為30—40分貝是比較安靜的正常環境,超過50分貝就會影響睡眠和休息。由於休息不足,疲勞不能消除,正常生理功能會受到一定影響;70分貝以上,會造成心煩意亂,精神不集中,影響工作效率,甚至發生事故。而長期工作或生活在90分貝以上的噪聲環境,會嚴重影響聽力和導致其他疾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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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著孫孫一起跳。
    監管:缺乏設備,處於空白
    廣場舞噪音究竟影響了多少市民正常生活?南明區新華路社區服務中心城鄉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稱,僅他們轄區,每月就會接到四五十起關於廣場舞噪音擾民方面的投訴。但記者調查發現,在廣場舞的監管上,目前還處於空白地帶。
    南明區城管大隊指揮中心主任羅印說,幾年前,廣場舞歸城管管時,他們也沒辦法解決這一問題。「城管隊員去了,也只能勸說把音量調小點。」羅印說,因為沒有明文規定不能跳廣場舞,所以他們也不能強制取締或趕走。「現在,廣場舞產生的噪音已明確為生活噪音,應該屬生態局或公安部門管。」羅印說。
    記者隨後來到南明區生態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生活噪音不在監管範圍,他們只負責監管工業噪音。
    南明區新華路派出所吳警官稱,《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吳警官坦言,儘管有這個處罰規定,但在他們接到關於廣場舞噪音擾民的投訴中,也只是以勸說為主,從沒處罰過誰。更為主要的是,在噪音認定上,目前還處於空白。據南明區公安分局相關人員介紹,在生活噪音監管上還沒有完善機制,缺乏檢測儀器,因此沒辦法確定廣場舞產生的噪聲算不算生活噪音,是否構成噪音擾民。
    南明區生態局辦公室工作人員透露,生態局只負責提供工業方面的噪音監測,城管也只對建築工地的噪音進行監測,但生活噪音檢測方面比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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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姨們踩著節奏感十足的舞步。
    破解:劃定區域,集中跳舞
    記者了解到,在解決廣場舞的噪音擾民問題上,南明區政府從幾個月前就提上議事日程。
    當時,會議由河濱社區服務中心發起,緣由系該中心高考前期接到多起關於廣場舞噪音擾民的投訴,因社區解決不了,就匯報到區政府。政府召集城管、生態、公安等部門開會探討解決辦法,但直到目前,也沒有拿出具體解決辦法。
    其實,不只是南明區想解決這個棘手問題。早在2014年,雲巖區中東社區就在文昌閣廣場發送無線耳機,推「無聲廣場舞」。然而不足一個月,跳舞的市民紛紛摘下耳機,重新打開音響。
    跳舞的大媽們不戴耳機的理由是,耳機噪音大,傷聽力。另外,大媽們認為,跳舞是一個相互參與的過程,如果大家都戴上耳機,就沒有了交流和互動。
    南明區新華路社區服務中心城鄉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說,他們也曾給轄區內跳廣場舞的大媽們統一配發低功率的音箱,但大家用了幾天後就不用了。「什麼原因?不過癮唄!」這名工作人員說。
    南明區城管大隊指揮中心主任羅印說,要解決廣場舞噪音擾民問題,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由政府統一划定區域,讓大家集中跳舞。「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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