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陳慧 記者 江躍中)經常抽菸的朋友要當心了,你抽的「中華」可能是柬埔寨小作坊生產的,而劣質假煙對吸菸者的健康損傷遠高於真煙。今天上午,普陀區法院審理了一起跨境團夥製售假煙案,18名被告分別因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獲刑,主犯施某上述兩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60萬元。
圖說:查獲的大量假冒香菸 普陀區法院供圖(下同)
多次與人合作製售假煙
2018年1月,上海警方發現某煙雜店銷售假煙,在查獲部分贓品後,經過警方循線追蹤調查,一個以犯罪嫌疑人施某、孫某等人為主要成員的跨國生產、運輸、銷售假冒知名品牌香菸的犯罪團夥,浮出了水面。
施某畢業於菸草印刷技校,1987年進入上海菸草印刷廠工作,很快成為單位業務骨幹。1993年,因私售煙廠煙盒,他被公安機關以盜竊銷贓處以拘役半年。其後幾年,施某憑藉專業的煙盒煙標印刷技術,多次受邀與人合作製售假煙,於2006年被抓獲並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柬埔寨開煙盒加工作坊
2016年5月,施某提前釋放後,又拾起了高利潤的「舊營生」,與人在廣東、福建等地開設工廠生產假煙。隨著國內對假煙犯罪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團夥考慮向周邊國家轉移。2017年10月,施某至柬埔寨籌備開設印刷假冒煙標的工廠。2018年4月開始,工廠印製大量假冒中華、熊貓、芙蓉王、利群、玉溪、南京、雙喜等品牌香菸的內盒、外盒包裝。10月,施某再次開設新廠印製軟包中華牌香菸的內盒。藏匿在柬埔寨的煙盒加工作坊,凹印機、膠印機、模切機等一應俱全,各品牌香菸盒排放有序,儼然一個小型的「設備先進、產業鏈完善」的制煙工廠。
圖說:庭審現場
這個制假團夥組織分工明確,運輸和銷售產業鏈同樣完備。施某聘用劉某、閆某以及柬埔寨當地勞工印製煙盒,其合伙人在當地另一處工廠帶領工人包裝成品假冒香菸。最後,將成品假煙分包偽裝偷運入境,並向全國多地經銷商批發銷售。施某還長期在國外遙控指揮其妻孫某在上海負責資金流轉,支付部分原料貨款、運輸費用及員工工資。2018年期間,施某從廣東獲取假冒中華、玉溪、利群等品牌的成品香菸,運往國內上海、蘇州等地,並僱人送貨銷售給毛某、仇某、王某、陳某、朱某等下家,已銷售假冒各類品牌捲菸金額46.7萬餘元。
查獲大量捲煙盒包裝紙
2019年1月15日,被告人施某及其同夥被抓獲歸案,在柬埔寨兩處工廠內查獲大量印有上述各類品牌香菸標識的捲菸未切開盒包裝紙、成品包裝盒、方盒包裝紙,經鑑定,共計453萬餘件假冒註冊商標標識,查獲大量印刷機械、印刷版、印刷菲林、標籤、底板、燙金版等物品;另在新廠內查獲中華牌散支煙4萬餘支,經鑑定系假冒且偽劣。
同時被抓獲的還有劉某等11名被告,為柬埔寨工廠的中國操作工,他們之中大部分為初中以下文化,不乏一開始誤入此行的普通務工者,最終都因參與製作假冒品牌煙標獲刑。
靜安區檢察院對上述18名被告人分別以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提起公訴。
普陀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施某、孫某共同參與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罪。被告人施某夥同孫某及其他5名被告人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至一年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劉某等11名被告人共同參與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2年6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