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德陽10月31日訊 10月30日,旌陽區法院巡迴法庭走進四川省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以同階審判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四川省工程職業技術學院300餘名學生現場旁聽庭審,四川新聞網、德陽日報、區電視臺對當天活動進行報導。
被告人汪某某(女)曾是一名吸毒人員,戒毒成功後仍未脫離原來交際的「毒圈」。2019年3月初,張某某、何某某、鍾某(三人已另案處理)共謀購買冰毒準備用於販賣。2019年3月5日,被告人汪某某在德陽市旌陽區城南小區和旌陽區鼎虹市場南門處,分兩次向張某某交付了淨重40餘克的冰毒和麻古一粒,非法獲利贓款10000餘元。張某某購得毒品後,在其與鍾某經營的一美甲店內與何某某一道進行分裝,三人於當日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隨後被告人汪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庭前交流環節,旌陽區法院法官首先向同學們介紹了「同階審判」項目內容和操作流程,發放定罪量刑問卷,並進行了法治輔導;同時,重點介紹了近年來毒品犯罪案件態勢及嚴重危害後果,講解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及要旨。
隨後,經過二十分鐘的庭前會議,庭審開始。學生志願者分別被導入審判員、辯護人、公訴人等角色,在場學生全程參與案件庭審旁聽。休庭後,學生志願者對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提出各自的意見和建議,法官收集定罪量刑問卷為審判提供參考。
最終,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合議庭當庭判決被告人汪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同階審判」活動是旌陽區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全新法治宣傳教育模式,該模式通過學生志願者深度參與真實案件的審判活動,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由單純說教、被動接受向親歷性參與、浸潤式體驗轉變,此前已多次在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黃許職業中專等高校開展活動。
此次選取汪某某販毒一案以「同階審判」方式在四川省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巡迴審理,受到全校師生的高度評價,同學們紛紛表示受益良多,在今後的成長曆程中將不斷提高防毒、拒毒意識,時刻提醒自己遵守法治規則,絕不觸碰法律紅線。
「同階審判」是什麼?
「同階審判」是借鑑英美法系「同階陪審團」(peer of jury)制度,指人民法院在部分可以公開審理的涉及青少年的刑事和涉青少年權益保護的民事、行政案件中,邀請16-22周歲的學生志願者參與到案件的實際審判之中,在開庭前召開圓桌會議,代入公訴人、辯護律師、法官或原、被告雙方等多種角色,討論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定罪量刑、判後幫教和民事案件中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對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作為法官審判的參考和對未成年人回訪觀護的方案。
(旌陽區法院提供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