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一輛渝H牌照的林肯轎車行駛在渝遂高速路上。坐在副駕的男子,神情緊張的盯著儀錶盤上的時速表,時不時地叮囑開車的妻子,不要超速。
兩天前,這名男子駕駛這輛林肯,在重慶前往石柱的高速路上,跑出了192公裡/小時的「好成績」(滬渝南線高速小車限速100公裡/小時)。執法人員攔下一查,發現該車在1年半時間裡,竟然有21次超速行為,最高速度高達195公裡/小時,涉及行政處罰罰款12600元。
認罰的同時,男子卻納悶了:「我咋會開這麼快呢?每次都看著時速表的,就是超速也不會超得這麼離譜啊,難道是時速表有問題?」
5月10日上午,一輛渝H牌照的林肯商務車駛入高速豐都服務區,車主唐五四穩穩地將車停了下來,準備稍作休息。他心裡盤算著,離石柱只有30餘公裡,半個小時內可以到達。
他趕去石柱是為了去拿一份很重要的東西。考慮重慶到石柱通了高速,他的這輛林肯車性能卓越,來去自如,只需1個多小時。
被攔下的林肯車
一路上,車子四平八穩地超車,唐五四不時地看自己的儀錶盤,不讓它超過那根「120」的線,這段路限速100公裡/小時。唐五四不知道,他的車子已經被高速路上的測速器「逮了現行」:速度高達192公裡/小時,指揮中心安排執法人員,守候在服務區。
看到執法車輛和身著制服的執法人員,唐五四嚇了一跳,連忙詢問是怎麼一回事。他被告知超速,而且是嚴重超速,車速接近200公裡每小時。
「不會喲,啷個可能嘛!」唐五四連連擺手,覺得是執法隊員搞錯了。
21次超速罰款1.26萬
在監控室,執法人員在網上查看了林肯車的違章信息,所有人都嚇了一跳。
整整3頁記錄,近一年半時間涉及的違章竟有21次之多,全都是超速,最高時速達到195公裡/小時。其中2013年2次,2014年9次,2015年半年不到已經違章10次,且有增長的趨勢。
21次超速記錄中,超過限速50%以下的8次,罰款1600元;超過限速50%以上(80%以下)的10次,罰款5000元;超過限速80%以上的3次,罰款6000元。罰款合計12600元。
唐五四仔仔細細看完了所有的超速記錄,即便心中充滿疑惑,但還是認罰。
隨後,唐唐五四被告知,他將被依法記分12分,並暫扣其駕照,罰款12600元。
把英裡看成了公裡
罰款很爽快地交了,但唐五四還是沒弄明白,自己究竟是怎麼超速的。
這輛林肯商務車,是他三四年前,花費近160萬元,在重慶一家4S店買的。唐五四平時開的不多,只在談合同做生意時才會開出來。唐五四從2004年開始持有C1駕照,駕駛記錄良好,駕駛習慣也不錯。
這是他第一次因超速違章收到處罰,他請教了執法隊員,想解開心中的疑惑。很快,執法人員在這款進口美規車的儀盤表上發現了問題。
原來,唐五四每次駕駛確實有看儀盤表的習慣,但是車上的速度表有兩個圈,外圈的數字較大,從0到120,顯示的是英裡每小時(邁);內圈也有數字,字母較小,從0到180。外圈的數字100恰好接近內圈的160。執法隊員指出,當唐五四開車的車速達到160公裡/小時的時候,外圈顯示的數字則為100。
「把英裡看成了公裡!」面對執法隊員的解釋,唐五四總算明白自己超速的問題出在哪裡了。
唐五四在研究自己林肯車的儀錶盤。Mph:英裡每小時,英美國家用來表示車速。1邁=1.609公裡。
Km/h: 千米/小時,中國人常用的車速單位。有人通俗地把車速稱作「碼」,因杭州「70碼」事件而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