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冷快報訊:8月22日,哥倫比亞政府之前頒布了環境與可持續發展部第171號決議正式生效,禁止在哥倫比亞生產和進口含有或在生產或運行中使用《蒙特婁協定》附錄C第I組列出的氫氟氯烴化合物(HCFCs)的家用冰箱、冷櫃和冷藏冷凍箱。
該決議旨在促進位冷設備生產中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發泡劑)使用的物質由原來的氫氟氯烴烴(HCFCs)向碳氫化合物轉換,減少對臭氧層的消耗,從而達到哥倫比亞在蒙特婁協定承諾的2013和2015年目標,即減少使用420噸HCFC-141b、178.6噸HCFC-22,最終減少二氧化碳排放60.7萬噸。
其中受《蒙特婁協定》附錄C第I組控制的氫氟氯烴化合物(HCFCs)包括:氯二氟甲烷(HCFC-22)、二氯三氟乙烷(HCFC-123)、氯四氟乙烷(HCFC-124)、二氯氟乙烷(HCFC-141b)、氯二氟乙烷(HCFC-142b)、二氯五氟丙烷(HCFC-225ca)。
進口冰箱、冷櫃和冷藏冷凍箱產品的自然人或法人,應獲得哥倫比亞國家環境事務管理處頒發的環保許可證。欲獲得許可證書,申請者應根據2006年1月31日外貿部頒布的法令和程序向外貿窗口(VUCE)遞交申請,並且進口商應在申請前在此登記過。此外,申請者還應提交國家環境事務管理處或有能力機構頒發給海外供應商的聲明設備不含消耗臭氧層物質作為製冷劑和發泡劑的證書。供應商提供的證書應為原件,有效期最多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