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垃圾發電網訊:早在2000年起,我國便通過一系列的政策鼓勵和支持垃圾焚燒行業的發展。從2000年起的《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第一批)》,將垃圾焚燒設備列入目錄,到2001年規範垃圾焚燒處理工程的建設標準,再到2002年發布《關於印發推進城市汙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意見的通知》(計投資[2002]1591號),明確垃圾處理設施需徵收垃圾處理費,並要求逐步實行垃圾處理設施的特許經營。一系列政策推動了我國垃圾焚燒行業市場化和產能擴張的發展。
垃圾處理服務費制度雖然可以給垃圾焚燒項目帶來一定的收益,但是它帶給行業的刺激有限,因為其本應是行業收益的長期和終極來源,只不過行業發展初期由於我國國情等因素限制,只能由政府買單。同時,當時的技術仍相對落後,垃圾焚燒成本仍相對較高;且處理服務費單價需處理單位通過競標後和政府談判決定,激烈的競爭和民企的弱勢地位也使其無法獲得較為理想的價格,行業雖在持續發展,但是焚燒項目的收益並不理想,垃圾焚燒處理量佔無害化處置量的比例在2004年僅為5.6%。
從200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鼓勵垃圾焚燒處理髮電並保障其併網和收購,到2006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發改價格[2006]7號)明確將會給予垃圾焚燒發電電價補貼,到2008年對垃圾發電給予稅收政策優惠(增值稅即徵即退),再到201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801號)正式明確垃圾焚燒發電的電價補貼細則以及實施期限等具體內容,一系列政策對垃圾焚燒發電的推行和電價補貼的引入徹底改變了垃圾焚燒處理的商業模式,行業維持高速發展,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從2002年的1.0萬噸/日增長至2017年的29.8萬噸/日,複合增速達23%。
在引入補貼政策後,垃圾焚燒運營的收入主要由兩部分組成:由當地政府支付的垃圾處理服務費收入,以及垃圾焚燒發電上網帶來的上網電費收入。
圖表1:垃圾焚燒運營收入構成示意圖
資料來源:發改委、光大證券、韋伯諮詢
1、垃圾處理服務費收入
處理量方面,雖然我國未來的城鎮化率在超50%後增速可能放緩,但環衛市場的滲透率持續增加(市場化、機械化、城鄉一體化等趨勢)仍將確保垃圾清運量的穩步增長,政策的導向扶持(去填埋化)在短期(「十三五」規劃期間)也將持續,垃圾焚燒處理量仍將維持增長態勢。
單價方面,處理服務費單價的引入要追溯到2002年的《關於印發推進城市汙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意見的通知》(計投資[2002]1591號),文中明確垃圾處理設施需徵收垃圾處理費,並要求逐步實行垃圾處理設施的特許經營,這也推動了我國垃圾焚燒行業市場化和產能擴張的發展。
2、上網電費收入
電量方面,垃圾焚燒項目的上網電量由焚燒垃圾的發電量減去自用電量(包含輸電損耗)後得出,而發電量等於垃圾處理量乘以噸垃圾發電量:噸垃圾發電量和自用電量則是影響上網電量的兩個關鍵因素。
影響噸垃圾發電量的主要因素有兩點:一是入爐垃圾的熱值。垃圾熱值受地域因素影響明顯,沿海地區垃圾的熱值明顯高於東北/西北地區。近年來入爐的垃圾熱值呈現增長趨勢,主要原因是居民生活方式的轉變。隨著網購以及外賣的興起,更多的包裝用品和一次性餐具等混入生活垃圾,在降低垃圾含水率的同時明顯提高了入爐垃圾的熱值。未來隨著垃圾分類的推進和逐步完善,入爐垃圾的熱值有望進一步提高。二是垃圾焚燒爐的工藝。目前我國多採用中溫中壓工況的機械爐排爐運營,隨著技術的更新換代,已有採用中溫次高壓/高壓工況的機械爐排爐逐步投入使用,優化的工藝可以適應更高的熱值區間,同時可以有效提高能量轉換效率,進而提升噸垃圾發電量。
圖表2:廣州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採用中溫中壓和中溫次高壓發電對比
資料來源:《中溫次高壓技術在垃圾焚燒的應用分析》(張煥亨)
而自用電量的優化同樣來自兩個方面:一是採用大型爐排裝備。採用大型爐排可以有效提高焚燒效率,處理同樣規模垃圾的人工成本和廠用電量都會有所降低。二是優化管理。優化生產運營的過程和人員管理,提高設備運行效率,降低非生產用電損耗,可以有效降低廠用電量。
電價方面,早在2006年,發改委就印發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發改價格[2006]7號),明確垃圾焚燒項目屬於可再生能源發電範疇;2012年,發改委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801號),正式明確了垃圾焚燒發電的電價補貼細則以及實施期限等具體內容。
圖表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重要內容
資料來源:國家發改委、韋伯諮詢整理
目前,我國絕大部分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含稅)由三部分組成:垃圾焚燒發電電價(0.65元/度)=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杆上網電價(0.25元/度到0.5元/度範圍內各地不同)+省級電網負擔(0.1元/度)+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基金負擔(剩餘部分)。
其中,補貼來自兩部分,一部分是各省級電網負擔的0.1元/度的省級補貼(電網企業通過銷售電價予以疏導),另一部分來自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屬於中央政府性基金)中的電價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目前市場比較關注垃圾焚燒發電電價補貼(尤其是國補)變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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