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郄建榮
環保組織自然之友今日致函天津市環保局,請求其責令天津市薊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以下簡稱薊縣項目)停止試生產,並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環評)。
自然之友有關負責人今日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經其調查,發現薊縣項目環評公眾參與不充分,且存在造假行為。同時,該項目試生產期間存在環境汙染,遭到周邊村民強烈反對,引發了集體抗議事件。
據自然之友介紹,從今年6月,自然之友開始關注薊縣項目。自然之友稱,薊縣項目經天津市環保局審批後目前正在試生產階段。
自然之友認為,薊縣項目環評公眾參與不充分,且存在造假行為。「該生活垃圾焚燒廠位於天津薊縣和河北唐山市玉田縣之間的縣界處,其周邊環境敏感點(村莊、學校等)分屬兩縣。」自然之友稱,由於該建設項目環境信息公示存在嚴重缺陷(包括公示方式以及徵求意見的對象範圍),使得相鄰的河北省玉田縣大龐各莊等六個村的民眾無從獲知和關注環保審批情況。
自然之友同時質疑薊縣項目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缺失。自然之友認為,根據環境保護法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人群健康是環境要素之一,「當建設項目擬排放的汙染物毒性較大時,應進行人群健康調查,並根據環境中現有汙染物及建設項目將排放汙染物的特性選定調查指標」。自然之友說,在天津市環保局官方網站公示的該項目環評報告書全本中,並未把「人群健康」這一環境要素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範圍,隻字未提對周邊居民身體健康的風險問題,隱瞞農田、果園和幼兒園學校等敏感目標。
「據環評專業人士測算,位於項目煙囪南側約1700m處的大安鎮東九戶村幼兒園、位於項目煙囪東南側約2000m處的東九戶村中心小學正位於大氣汙染物最大落地濃度區域,環評機構卻視而不見,嚴重失職。」自然之友稱,該項目試生產期間,據周邊村民反映,焚燒廠附近幼兒園、小學的多名兒童以及村民,出現紅疹、紅斑等皮膚不適病症。
自然之友調查發現,薊縣項目垃圾焚燒和處理違反「三同時」制度,大量排放有害人體健康的大氣汙染物,未採取健康防範措施,致使周邊兒童、村民身體健康受到嚴重影響,「從保護周邊環境和保障村民身體健康的角度出發,應當立即責令停止試生產」。自然之友說,薊縣項目試生產違反了環評批覆的要求,項目試運行前未按要求進行汙染物監測。
天津市環保局《關於對天津市薊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指出:「項目竣工後,在試運行前須在廠址全年主導風向下風向最近敏感點及汙染物最大落地濃度點附近各設1個監測點進行大氣中二惡英類監測,在廠址區域主導風向的上、下風向各設1個土壤中二惡英類監測點,下風向推薦選擇在汙染物濃度最大落地帶附近的種植土壤。」自然之友認為,由此可見,設置大氣和土壤中二惡英類監測點,檢測和固定相關環境本底值,是薊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試運行必不可少的前置條件。
然而,根據天津市環保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告知書(編號119)》卻說:「『薊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廠址周邊大氣和土壤中的二惡英類監測點設置情況和監測數據』政府信息不存在。」基於上述事實及理由,自然之友認為,環評機構和建設單位採取欺騙手段獲取環評批覆,焚燒廠不符合試生產的相應條件。
自然之友請求天津市環保局,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以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立即責令該項目停止試生產,切實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同時,查處環評公眾參與造假行為,將該環評報告書退回建設單位,要求其重新編制,重新開展公眾參與相關工作,向可能受影響的公眾說明情況、充分徵求意見。此外,還要求落實環境防護距離,對附近敏感目標包括基本農田及幼兒園、小學等予以重新評估;補做環境健康風險評估,提出應急預案,認真回應公害病問題,切實保障「可能受影響的公眾」的環境權益。
本報北京8月22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