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車司機高某載了五名女乘客,一路上他跟她們說了「把你們賣到窯子裡」等一些玩笑話,「玩笑」過後,其中一名女大學生莉莉因極度恐慌而選擇跳車自救,最終摔成重傷,成了「植物人」。
今年5月14日,高某被刑拘,5月23日檢察院決定不批准逮捕,8月8日,檢察院又撤銷原先的不批捕決定……高某從不批捕到最終的批捕引起諸多爭議。
9月16日,南昌市灣裡區公安分局召開媒體通氣會就此案進行案情通報,本報記者對事件背後的故事及爭議點進行了一番調查。
事發時高某駕駛的麵包車
女乘客:司機說要把我們賣到窯子裡
今年5月2日,南昌某高校的大一新生莉莉和朋友小胡、小何相約去梅嶺景區遊玩。「我們是9點10分左右到的灣裡,之後在江西城市職業學院附近的公交站臺等車上山,但是一直沒有公交車。」小何稱,就在這時來了一輛麵包車,司機稱每人5元可以把她們送到梅嶺的主峰。隨後,她們三個和另外兩個不認識的女孩子一起上了這輛麵包車。
上車沒有多久,司機高某就對幾個女孩子說:「你們真膽大,我的車子沒有車牌你們都敢坐,我要把你們賣到窯子裡。」「你們和我兒子的年紀差不多,我要把你們帶回去做兒媳。」
隨後,司機就把車開進了一條小路,同行的兩個不認識的女孩子便詢問要去哪?司機回答說要把她們賣掉,並開始打電話。「司機電話裡說什麼窯子啊,女孩子什麼的。」小何稱,司機用方言說的話,她們多數聽不懂,聽到這些之後5個女孩子都很害怕,車內頓時一片寂靜。
在行駛過程中,小胡曾向高某表示要下車,但是高某和坐在副駕駛位置的朋友一直在說笑,對小胡的要求並未搭理,後來車子開到房子越來越多的地方,莉莉竟然開始發抖,莉莉扭頭對小何說「要不我們跳下車吧?」話還未說完,莉莉已打開車門跳下了下去。小何稱,「我當時就聽到她慘叫一聲,司機看到有人跳車就把車子慢了下來,我也就跳了下去,而莉莉已經昏迷。」
隨後,莉莉被送到了梅嶺當地的醫院,之後被轉入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進行搶救。記者從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灣裡大隊了解到,莉莉的傷情構成重傷二級。
司機:我平時大大咧咧 沒想到玩笑開過頭
9月16日,灣裡區公安分局召開媒體通氣會,就此案進行案情通報。
灣裡刑偵大隊李茂華警官介紹,5月13日,交警部門以高某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把該案轉至刑偵大隊,5月16日,報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5月23日,此案駁回,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高某被釋放。8月13日,刑偵大隊再次立案調查此案,隨後向檢察院提請批捕並獲批准。9月5日,灣裡警方逮捕了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的犯罪嫌疑人高某。
昨日,記者見到了高某,談及事發經過,高某說,「我平時是個大大咧咧的喜歡開玩笑的人,沒想到玩笑開過頭了,事發後我也很難過、十分後悔。我是家裡的頂梁柱,這個事情對我家裡的影響也很大。」雖然高某對於自己的行為感到十分懊悔,然而對於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的認定,自己並不認可,並且他表示不會放棄上訴的權利,「畢竟我只是開玩笑,我也不想這樣。」
警方:待另外兩名女乘客補充細節
刑偵隊李茂華警官告訴記者,目前還需要補充一些細節,「事發時車上有高某和其朋友及另外5名女乘客,除了莉莉和其兩位同學外,還有兩名女乘客,找到當時那兩名女乘客就好了,這樣可以就能夠更清楚地掌握案發細節。」
灣裡區檢察院控告與申訴科一不願透露姓名的檢察官對此表示,證據的鎖定還需要進一步核實,就此案而言,是部分人因為高某的話感到恐慌,還是全車的人均有此感受?這也會對最終判罰產生影響,甚至會成為關鍵性證人證言。因為此案的焦點便在於高某的話與莉莉的傷是否存在對應的因果關係。
鄰居:他為人勤快熱心 曾開車送老人去醫院
「我真的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對不起她,那麼年輕的一個姑娘,現在傷得這麼重。」在採訪過程中,高某多次流淚,稱對不起莉莉一家人,也對不起自己的家人。
昨天下午,記者到了高某的家中。記者了解到,高某和妻子李女士育有一男一女,21歲的兒子目前在南昌打工,8歲的女兒在讀小學。
記者看到,高某和父母同住在一棟兩層高的樓房內,對於記者的到訪,高父心中充滿了疑慮,「人都被抓了,你們問這麼多幹什麼?」並直呼這是一起冤案。高某的妻子仍在外面做事,在採訪過程中,她並未露面。
「他人還是很本分老實的,平時是比較喜歡開玩笑。」鄰居高先生說,現在村裡人都知道了高某「犯事」了,但都不願多說。 在鄰居楊女士的印象中,高某是一個勤快的人,為人比較熱心,之前村裡有老人生病,他還幫忙開車送到醫院。
高額治療費使兩家人陷入困境
莉莉的醫療費用對兩個家庭而言都是天文數字,莉莉的父親林德生說,截至目前,為莉莉看病已花去了26萬元,現在還欠醫院幾萬元醫藥費。家裡承受不了高額的醫療費用,只得靠向親戚朋友借錢治療,四個多月過去了,女兒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9月16日,記者來到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莉莉躺在病床上輸著液,面無表情、毫無知覺。她的母親羅丁香半躺在床邊小聲地呼喊著莉莉的名字,而父親林德生坐在床邊的小椅子邊看著母女倆,時不時地發出一聲嘆息,病床旁的桌上正播放著同學們為莉莉錄製的小短片,試圖喚醒這個20歲的少女。林德生告訴記者,從5月2日出事那天起,莉莉就再未開口說過一句話,已經成了「植物人」。
林德生說,5月23日不批捕決定書下達後,高某家再未向莉莉墊付醫藥費。
「公安一介入他們就拿錢主動找我們談諒解,但是一聽說可能無法追究刑事責任時,就開始說沒錢逃避我們。」林德生告訴記者,高家人除了5月初共拿來3萬多元,之後就再也沒有來過醫院。「只要找到他們,他們就聲稱沒錢。」
當聽到高某被批捕的消息後,林德生卻高興不起來,「我們將追究高某的刑事附帶民事責任,但是,我很清楚,今後要走的司法程序道路仍很漫長。」
現有證據表明司機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
談及此案緣何會出現從「不批捕」到「批捕」的變化,灣裡區檢察院一檢察官稱,因為此案確實存在諸多疑問,該案沒有具體的加害行為,並且造成這一傷害的行為人是莉莉自己,而此類過失傷害案件本身在法學界就存在著爭議,判罰界限並不明朗。
不過,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對該案的不批捕決定有著自己的看法,首先,高某對莉莉所謂的玩笑,在實際中已經造成了恐慌;其次,考慮到非法營運、繞路等因素,加上加速行駛、拒不停車等細節,高某的行為可以認定為具有刑事法律的因果關係,本案中的「玩笑」應被認為是犯罪行為。
朱巍稱,高某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等三方面責任。
林德生多次申訴後,灣裡區撤銷了該案不批捕決定書,並在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中稱,根據現有證據,高某在駕駛無牌非營運麵包車運送乘客去梅嶺主峰的過程中,口頭恐嚇將被害人賣到妓院、抓回家作媳婦,加上將車駛離大路、拐入西昌村小道繞行以及拒不停車的行為,導致被害人莉莉產生心理恐懼而跳車。高某作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對被害人的重傷結果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主觀上有過失。高某的行為已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
省城某檢察院公訴科一不願透露姓名的檢察官在談及此案時稱,檢察機關在進行案件審查時更注重案件證據鏈的完整性,對於刑事案件尤為慎重。而檢察機關無論是批捕還是公訴階段,都不能作出有罪或非罪的判斷,如果當事人提出申訴或有新的證據出現時,就可以再次啟動批捕或公訴程序。
文/圖 彭建平 江南都市報記者諶恆 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