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消息(記者 韓蕾 楊長喜)「加裝雨棚後,騎車人的視角盲區範圍會擴大,影響自身的駕駛,很多雨棚難以保證質量再加上平常風吹日曬和雨水的侵蝕,一旦發生碰撞容易造成二次傷害……」12日上午10時,在東方紅大道與民權路交叉口的警亭旁,市交警支隊溮河勤務大隊東風中隊的交警邊拆除市民加裝在電動車上的雨棚,邊向市民解釋道。
冬季來臨,電動車裝上了雨棚之後能夠一定程度上防曬、防雨,甚至防風,但不知,這個雨棚的危害程度遠遠大於那點微不足道的防護。
12月4日,市政府發布《創建城市文明交通嚴管示範街》的通告:其中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的:擅自改裝車輛外形的,特別是電動兩輪車、電動三輪車、兩輪摩託車、三輪摩託車加裝遮陽傘、車棚、擋風罩、棉手套等影響市容的,依法嚴格查處。
加裝雨棚的行為不僅影響他人和自身的安危,也違反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在電動車上加裝雨傘或雨棚,已屬於對非機動車外形尺寸的改變,屬於違法行為。為了規範這些既讓自己處於危險,又給他人帶來安全隱患的交通違法行為,我市交警部門隨之展開了行動,對電動車加裝雨棚等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12日上午,記者來到溮河區東方紅大道與民權路交叉口看到,警亭門口停滿了加裝了雨棚的電動車,有的交警正拿著專業拆卸工具拆除市民電動車上雨棚,有的交警則在路邊攔截加裝了雨棚的電動車。還有不少市民見狀主動停車,要求將雨棚拆除。短短半小時的時間,就拆下了不少雨棚。
在採訪中,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對《創建城市文明交通嚴管示範街》的通告有所耳聞,也對嚴查電動車加裝雨棚等交通違法行為表示理解和支持。「我看到通告之後就把自家電動車上的雨棚拆除了,畢竟這樣做也是為了安全著想。」市民張女士表示,也會勸說身邊的人不要加裝電動車雨棚。
隨後,記者又前往平橋區的幾個主幹道看到,交警也正在嚴查電動車加裝雨棚、非機動車越線等交通違法行為。記者從市交警支隊平橋勤務大隊了解到,從12月4日起,已拆除電動車雨棚278個,查處電動車闖紅燈、不按規定行駛、佔道行駛等違法行為500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