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四輪車
由於簡單易學、成本較低、駕駛方便等原因
受到不少中老年人青睞
但是,電動三、四輪車違章行駛
非法改裝、載人、營運
等情況時有發生
一幅幅血淋淋的畫面
引起我們的警思
由於電動三輪車的車輛轉向、制動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較差,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車輛將難以控制。駕駛人員大多沒經過正規的駕駛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交通安全意識較為淡薄,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大對道路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富陽交警將開展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老年代步車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優化交通環境。
01
電動三輪車違法營運、超載
12月11日,新登中隊民警在執勤中發現了一輛可疑的紅色「老年代步車」。將其攔停後,發現小小的車裡竟搭載了6名學生,危險係數極高。
據調查,學校與家長均表示對此事不知情,是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私自聯繫了車輛,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02
老年代步車違法上路
12月11日,東洲中隊聯合交警大隊指揮室,在東洲街道東洲中心幼兒園門口查獲6起老年代步車違法上路的違法行為。
03
電動三輪車違法上路
12月14日,城區中隊在富春街道文居街春秋北路路段,共查獲8輛電動三輪車違法上路。
那麼,哪些車輛不允許上路呢?
除民生、遞寄行業備案車輛以外,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老年代步車、改裝的殘疾車,都不允許上路。
這些電動三輪車其實屬於機動車的範疇:
1、公安部交管局就此問題明確答覆,對電動三輪車按照機動車處理。
2、電動三輪車其性質是屬於機動車,但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說的「上道路行駛的」一種合法的機動車,而是一種禁止上路行駛的非法拼裝或組裝的機動車。
3、電動三輪車在其速度、質量、尺寸上均具有機動車的特性,而不能以該產品是否收入國家有關產品目錄為由忽視其危險性從而減輕肇事者應承擔的責任。
拒絕騎乘違法三輪車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營造良好交通環境
來自富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