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安檢現場。
紅網時刻記者 郭薇燦 通訊員 朱紅梅 王菁 長沙報導
從2月24日0時起至3月17日0時,前往北京方向的所有列車全部要實行「二次安檢」。長鐵警方提醒,「二次安檢」需要一定時間,請廣大旅客預留充足安檢、候車時間,務必帶好車票及個人身份證件,建議乘客至少提前1小時到站,配合安全檢查,避免耽誤您的行程。
「二次安檢」是指旅客持票進站時,安檢人員對其證件、人身、物品進行第一次全面檢查。在候車室專設區域等待上車期間,安檢人員第二次對旅客及行李進行一人不漏、一件不漏全覆蓋檢查,嚴防危險物品上車。
過安檢時,為了節約時間,旅客可提前將水、飲料、保溫杯等瓶裝、灌裝液體從行李中拿出,在安檢人員檢查時主動試喝。
進站後,請聽從車站工作人員、廣播提示以及實際公告,去往指定區域乘車。其中,長沙火車站所有進京列車指定在第二候車室。「二次安檢」的旅客請主動配合車站工作人員和警方安檢,並妥善保管好身上的錢包、手機等貴重物品,以免遺漏、丟失。
旅客可以攜帶多少物品乘車?
每名旅客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杆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釐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殘疾人代步所用的摺疊式輪椅不計入上述範圍。
哪些物品不能攜帶上車?
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為維護鐵路公共安全,確保廣大旅客安全旅行,現將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公布如下:
(1)請勿攜帶以下槍枝、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衝鋒鎗、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含空包彈、戰鬥彈、檢驗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民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道具槍、仿真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枝;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枝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並嚴格執行槍彈分離等有關槍枝管理規定。
(2)請勿攜帶以下爆炸物品類: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彈藥;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等爆破器材;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煙火製品;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3)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4)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溼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5)請勿攜帶以下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毒鼠強等劇毒農藥(含滅鼠藥、殺蟲藥);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腐蝕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B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愛滋病病毒等傳染病病原體;《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險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6)請勿攜帶以下危害列車運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
可能干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汙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設備、備品的物品。
(7)限量攜帶以下物品: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髮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
(8)其他禁止和限制旅客攜帶物品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辦理。
(9)違規攜帶上述物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發現旅客違章攜帶物品,如何處理?
(1)在乘車站禁止進站上車;
(2)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3)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毀的危險品就地銷毀,使之不能為害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列車發現危險物品時,如何處理?
對列車查出的危險品,由值乘的公安人員妥善保管,移交最近前方停車站公安派出所處理;車站不設公安派出所的,由列車長編制客運記錄,移交車站處理。對發令紙、鞭炮類的危險品,立即浸水處理。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造成事故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可以攜帶動物上車嗎?
不可以。自2015年5月1日起,視力殘疾旅客可以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在進站、乘車時,請主動出示以下證件: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殘疾人證、導盲犬工作證(載有導盲犬使用者信息,蓋有公安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公章,或帶有國際導盲犬聯盟標識「IGDF」)、動物健康免疫證明。
乘車攜帶香菸有什麼規定?
每名旅客最多可攜帶50條,超過數量請出示相關部門出具的攜帶證明。
來源:紅網
作者:郭薇燦 朱紅梅 王菁
編輯:馬麗紅
本文為紅網原創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連結和本聲明。
本文連結: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9/02/27/5166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