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符合條件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方便廣大家長熟悉義務教育招生政策,順利申請學位,現將2020年入學有關事宜指引如下:
一、2020年招生按照哪些規定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函〔2020〕3號)、《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規〔2018〕3號)、《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51號)、《寶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修訂稿)》(深寶教〔2020〕7號)、《寶安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房制度試行辦法》(深寶教〔2014〕76號)、《寶安區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公辦學校小一初一入學申請租房類材料時間限定試行辦法》(深寶教〔2015〕144號)和《關於寶安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自2018年起全部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公告》等。
二、申請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學位須具備什麼條件?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
「年滿六周歲」(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深圳市戶籍兒童;2.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3.經認定的區級以上高層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
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深圳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2.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少年;3.經認定的區級以上高層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已取得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學位
已取得小學一年級及以上全國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小一學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級及以上全國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如果家長隱瞞事實重新申請學位並被學校錄取,經核實後取消其學校學位。
(四)申請學位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1.深圳戶籍兒童
(1)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有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學區內無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礎分為95分和85分)的學生需要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均沒有本市商品房(含房產信息登記部門能查詢到的私宅)的證明;
(3)計劃生育信息核驗:深圳戶籍兒童的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報名結束前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計生核驗不影響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只影響計生加分;
(4)學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等相關證明材料。
2.非深圳戶籍兒童
(1)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和身份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簿,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有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3)社保證明: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會保障卡(以4月30日為基點往前推算,連續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且都在正常繳費狀態);
(4)計劃生育信息核驗:大陸地區非深圳戶籍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報名結束前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計生核驗不影響新生入學審核資格,只影響計生加分;
(5)學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等相關證明材料。
3.港澳籍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按非深圳戶籍兒童參與積分排隊。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簿、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有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4)父母社保信息: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會保障卡(以4月30日為基點往前推算,連續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且都在正常繳費狀態);
(5)親屬關係公證書:由深圳市或各區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6)計劃生育信息:港澳籍適齡兒童申請我市義務教育公辦學位,也和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的學生一樣,可自願選擇核驗計劃生育信息,參與計生積分。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報名結束前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計生核驗不影響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只影響計生加分;
(7)學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等相關證明材料。
4.臺灣籍兒童: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適齡兒童、少年的出生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2)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有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學區內無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礎分為95分和85分)的學生需要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均沒有本市商品房(含房產信息登記部門能查詢到的私宅)的證明;
(3)計劃生育信息:臺灣籍適齡兒童申請我市義務教育公辦學位,也和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的學生一樣,可自願選擇核驗計劃生育信息,參與計生積分。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報名結束日前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計生核驗不影響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只影響計生加分;
(4)學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學位申請的時間及程序如何安排?家長該如何報名?
(一)家長提前準備材料。家長對照要求準備各項證件、證明材料。
(二)家長網上報名(小一:5月18日—5月24日;初一:5月20日—5月26日)。
1.家長登錄報名系統(小一:https://bajjk.sz.edu.cn/visitbagbxyjz;初一:https://bajjk.sz.edu.cn/visitbagbcyjz),對照公辦學校招生範圍(招生範圍查詢網址: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xxgg/),根據自己的住址,選擇對應的學校,按要求如實填寫各項資料並上傳證件材料掃描件。
2.網上報名截止時間是:小一5月24日下午5時整,初一5月26日下午5時整,超過該時間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期未報名的不予補報。
(三)信息初核(小一:5月25日—5月30日;初一:5月27日-6月1日)。
1.不需要到志願學校現場初核的情況:申請學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或個人跟住建部門籤訂的公共租賃房合同)的家長,不需要到學校現場進行信息初核,只需將申請學位所需的所有入學證件材料掃描拍照,按要求上傳至報名系統,學校將在網上對材料進行初審。
2.需要到志願學校現場初核的情況:申請學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需要到學校現場進行信息初核。家長網上報名時把申請學位所需的所有入學證件材料掃描拍照,按要求上傳至報名系統後,攜帶學位申請表及各項資料的原件(另備一套複印件)提交給申請的學校,學校初審合格,開具回執。填報了第一批民辦志願學校的,使用特殊住房申請學位的家長到公辦學校(第一志願)進行初核,學校初審合格,開具回執。
3.未按時向學校遞交或上傳初審材料視自動放棄學位申請;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學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學申請。
4.家長按要求籤訂《寶安區義務教育入學信用承諾書》(下載模板籤署後,上傳至報名系統;模板下載網址:寶安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rxbm/),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學位申請資格並記錄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部門審核(小一:5月31日—6月21日;初一:6月2日—6月21日)。公安、房產、住建、社保、衛健等職能部門對就讀資格和積分進行審核。
(五)家長核對(小一、初一:6月22日—6月24日)。家長登錄報名系統或到申請學校門口核對孩子的資格和積分審核結果,對結果有異議的,在6月24日下午5時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向申請學校提出覆核申請,未按時提出的視為自動放棄覆核。
(六)部門覆核(小一、初一:6月28日—7月12日)。相關職能部門對申請覆核的學生資格或積分進行覆核,以部門覆核結果作為正式錄取的依據。
(七)學位安排與核查(小一、初一:7月13日-7月22日)。根據審核、覆核結果和招生計劃,依託招生系統,開展錄取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學區教育辦檢查錄取結果是否準確。
(八)家長查詢錄取結果(小一、初一:7月23日-7月26日)。
1.第一批民辦志願學校(7月23日):家長登錄報名系統或到填報的第一批民辦志願學校查看錄取結果,各學校在7月23日下午3點前將本校錄取名單公告在校門口顯眼位置。
2.公辦學校(7月24日):家長登錄報名系統或到填報的公辦第一志願學校查看錄取結果,各學校在當日下午3點前將本校錄取名單公告在校門口顯眼位置。
3.第二批民辦志願學校(7月26日):審核合格但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學生,請家長於7月26日下午3點後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第二批民辦志願的錄取結果。
4.補徵集志願(7月27日):分流工作完成後,如部分民辦學校還有空餘學位,符合公辦就讀條件未被錄取的學生於7月27日下午5點前到原初審的公辦學校(第一志願)補徵集民辦學校志願,各學區教育辦組織進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時間有調整,將在網上申請系統登錄頁面左側公告,請家長留意。
(九)新生報到註冊(小一、初一:7月31日前)。在規定日期前,錄取的新生到申請學校報到註冊,具體時間由學校根據本校實際決定。逾期不註冊的,視作自動放棄學位處理,不再安排學位。
四、如何進行網上報名
學生家長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網上申請義務教育公民辦學校小一、初一學位。
(一)第一批民辦志願學校:共1個志願,為選報志願,可在全區範圍選擇,不限學區,如符合條件且被錄取,不能參加後續包括公辦、第二批民辦的錄取,請家長了解收費及辦學情況,慎重選擇。具體的招生單位名單和招生計劃,在報名系統開放後,可登錄系統查看。
(二)公辦志願學校:為必報志願,按照提供的住房材料選擇所屬片區內公辦學校,按照個人意願選擇志願順序,不能跨片區選擇公辦學校(實行分享學區的學校除外)。在實行共享學區的學校招生範圍內的學生,在共享學區內可選擇多所學校;在實行分享學區的學校招生範圍內的學生,除可選擇所在學區範圍的學校外,還可選擇被分享的學校;在實行單享學區的學校招生範圍內的學生,只能選擇一所公辦學校。公辦學校招生範圍查詢網址: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xxgg/
公辦學校填報志願示例:
1.共享學區:如果A、B兩所學校組成共享學區,那麼這兩所學校範圍內的學生,一共可以選擇2個志願,志願順序由家長選擇;如果A、B、C三所學校組成共享學區,那麼這三所學校範圍內的學生,一共可以選擇3個志願,志願順序由家長選擇;以此類推。
2.分享學區:如果A學校學區範圍內的學生可以分享B學校學位,那麼第一志願為A學校,第二志願為B學校,但是B學校學區範圍內的學生不能填報A學校。如果A學校學區範圍內的學生可以分享【B、C學校組合】或者D學校學位,那麼第一志願為A學校,第二志願可以選擇B、C學校組合(因B、C組合屬於共享學區,即第二、第三志願可以選擇B和C或者C和B),也可以第二志願選擇D,但是B、C、D學校學區範圍內的學生不能填報A學校。
3.單享學區:只能選擇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學區範圍的1所公辦學校。
志願選項中含有「放棄該項志願」的選項,家長根據個人意願選擇,但必須至少選擇一個公辦志願才能保存。
(三)第二批民辦志願學校:為選報志願,共4個志願,可在全區範圍內選擇,不限學區。請家長了解收費及辦學情況,謹慎選擇。
溫馨提醒:1.選擇志願後,輸入房屋編碼後顯示暫無數據的,請家長核實居住地址是否對應填報的公辦學校所在學區,如家長填報的公辦學校非家長的房屋坐落地址招生範圍,則不會顯示地址。如有疑問可諮詢居住地所在學校。
2.學生家長一定要提前仔細了解網上報名、學校初核、部門審核、錄取辦法等相關規定,根據學生的積分情況合理填報志願,以免因志願填報不合理造成沒有被希望入讀的學校錄取。如因家長選擇放棄或選擇志願不合理造成未被希望入讀的學校錄取,責任自負。
五、各批次學校是怎麼錄取的?
(一)第一批民辦志願學校錄取辦法:
1.同時包含小學、初中辦學層次的民辦學校:區內本校的小學畢業生自願選擇本校初中的,審核通過後優先錄取。如本校小學畢業生報名人數超過第一批招生計劃的,參照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辦法錄取。
第一批民辦志願學校初一錄取示例:
(1)A學校是一所包含小學、初中辦學層次的民辦學校,該校第一批錄取計劃為150人,資料審核合格的有145人,報名合格人數小於招生計劃數,直接錄取這145人。
(2)B學校是一所包含小學、初中辦學層次的民辦學校,該校第一批錄取計劃為150人,資料審核合格的有180人,其中在B學校(本校)就讀小學六年級的有100人,在其他學校就讀小學六年級的有80人,則在B校就讀的100人優先錄取。優先錄取完後,還剩餘50個學位,但剩餘未錄取人數為80人,超過剩餘計劃,則這80人根據積分入學規則錄取50人。
(3)C學校是一所包含小學、初中辦學層次的民辦學校,該校第一批錄取計劃為150人,資料審核合格的有180人,其中在C學校(本校)就讀小學六年級的有155人,在其他學校就讀小學六年級的有25人,在C學校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合格人數超過計劃數,則本校就讀六年級的155人根據積分入學規則錄取150人,在其他學校就讀小學六年級的25人則沒有機會參與錄取。
2.面向全區招生的民辦學校:在區的統一招生系統平臺報名和進行資格審核,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超過第一批招生計劃的,參照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辦法錄取。
(二)公辦志願學校錄取辦法:按照審核部門核定的終審積分和家長的志願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為確保公平、公正,錄取工作由招生系統自動錄取。
1.實行共享學區的學校,招生系統先將申請該共享學區學校的所有學生按照積分的高低順序排隊,然後按照平行志願的規則進行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尊重志願」原則按學生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計算機對每個學生所填報的A、B、C……若干個平行志願依次檢索,首先將學生投給A學校,如A學校沒有錄取滿,則被A學校錄取,如果A學校已經錄取滿,則投給B學校,依此類推。
2.實行分享學區的學校,先行錄取。未能被錄取的學生信息自動進入被分享學區的學校,按照積分參與排隊錄取。例如:學生甲第一志願填A學校,分享學區志願填報第二志願B學校,錄取時,該生如因為積分未達到,沒有被A學校錄取,則與填報B學校志願的其他學生一起參與排隊錄取。
3.實行單享學區的學校單獨錄取。
4.因實行共享、分享、單享政策,採用電腦錄取,招生系統錄取結束並公告錄取名單後,如有個別學生放棄公辦學位,無法遞補。
5.最後一名同分的,採取以下規則錄取:
(1)積分相同的,戶籍優先,按寶安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非深戶籍順序依次錄取;
(2)積分、戶籍相同的,按購房類、租房類、特殊住房類的順序依次錄取;
(3)積分、戶籍、住房類型相同的,深戶的按居住時間長的優先錄取;非深戶的按其中一方在深累計繳納社保時間長的優先錄取;
(4)以上情況均相同的,深戶的按父母其中一方入戶時間長的優先錄取;非深戶按提交的房產材料中,居住時間長的優先錄取。
(三)第二批民辦志願學校分流:就讀資質審核合格但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學生,按照積分從高到低排序,四個民辦志願參照公辦學校共享學區的做法,按照平行志願的方式,結合民辦學校分流招生計劃進行錄取。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後,如部分民辦學校還有空餘學位,符合公辦就讀條件未被錄取的學生按規定時間到原申報公辦學校(第一志願)補徵集民辦學校志願,各學區教育辦組織進行第二次分流,或回戶籍地就讀。
六、公辦學校積分入學怎樣規定的?
(一)錄取方式
公辦志願學校採用積分入學辦法進行招生,錄取時,根據新生綜合積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
(二)積分計算方法
學位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項兩部分構成綜合積分。
1.基礎分
根據申請人戶籍和居住情況,設置8個基礎分值:
(1)寶安戶籍,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下同):積105分。
(2)寶安戶籍,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95分。
(3)寶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70分。
(4)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購房:積100分。
(5)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85分。
(6)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65分。
(7)非深戶籍,學區購房:積75分。
(8)非深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積60分。
2.加分項
(1)深圳戶籍
①居住時間加分: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進行加分,居住每滿1個月加0.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以證書右側摘要及附記備註時間為準;提交購房合同的,按產權登記部門蓋章日期為準;加分不封頂。提交租賃憑證證明材料的,以辦理租賃憑證時登記備案的蓋章落款日期為準,加分不封頂;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以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為準,加分封頂5分。
②計生情況加分:市衛健部門對申請入學兒童、少年的家庭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結果為獨生子女的,加2分,非獨生子女及信息有誤(含未登記信息)不加分。
③戶證情況加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申請入學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深圳戶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為深圳戶籍。
(2)非深戶籍
①社保時間加分: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門出具的申請入學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參保證明中養老險和醫療險中同時繳納時間為準,每滿一個月加0.1分,補繳的不積分。加分不封頂。
其中,申請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年限滿5年及以上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另加1分;申請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年限滿6年及以上,其子女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學學籍的非深戶籍小學畢業生,另加1分;
②計生情況加分:市衛健部門對申請入學兒童、少年的家庭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結果為獨生子女的,加2分,非獨生子女及信息有誤(含未登記信息)不加分。
③戶證情況加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申請入學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深圳戶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為深圳戶籍。
(三)職能部門核定積分
相關職能部門分別進行相關信息的審核確認,以職能部門審核結果作為確定入讀資格、最終積分和錄取順序的依據。
七、關於身份證明的問答
(一)非深戶籍兒童父母需要辦居住證嗎?如何辦理《居住證》?
答:非深戶籍兒童的父母為孩子申請學位,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應具有深圳戶籍或能夠提供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我市舊版《深圳市居住證》,已全部於2016年5月31日過期失效,家長必須於報名前辦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辦理居住證的條件、方式、時限等信息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或諮詢電話:84465000。
(二)身份證、居住證的地址和房產證、租賃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嗎?
答:不需要更改,是以住房證件或證明上的地址作為確定學區範圍的依據。
(三)兒童出生證、身份證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與戶口簿不符,對監護關係證明有影響嗎?
答:如果兒童出生證的日期、姓名與戶口簿不符合,但是兒童戶口與提供申請材料的父母一方在同一本戶口簿上,則不受影響;如兒童戶口與提供申請材料的父母一方不在同一本戶口簿上,則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
八、關於住房證明的問答
提醒:申請入學涉及到的房產資料,都是指住宅類。持房屋租賃憑證、特殊住房申請學位的,住房材料的持有人須是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建議仔細查閱本條第(一)至第(二十五)點。
(一)基礎分為105分、100分和75分三種情況中的自購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提供寶安區不動產權登記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及購房發票原件。已購房但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或購房合同複印件、住房貸款合同原件。
產權登記人須是學生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且所佔份額須≥51%。如產權登記人是學生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該生須與他們在同一戶口簿上或通過公安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兒童父母結婚證、兒童出生證等材料來體現。
(二)住在親戚家,能用親戚的房產證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須用孩子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房產證申請學位,不能用親戚的房產證申請學位。
(三)我購買了一套房屋,沒有在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也未辦理過戶,但有律師見證書,可用它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市司法局下發《關於嚴禁為違法建築銷售行為提供公證和律師見證服務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證機構和律師為違法建築買賣提供相關公證和見證服務。用於申請學位的房屋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提交合法的證明材料,私人之間買賣的房屋不能用來申請學位。
(四)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預售合同還沒有備案,不能列印清單怎麼辦?
答: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有房產證的,審驗房產證原件。已籤預售合同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住房管理部門的購房合同原件。
(五)我住的是單位分給我的產權屬於單位的保障性住房(或定向配租的住宅類公共租賃房,非商務公寓性質),可以作為自購房為我的孩子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可以作為集體宿舍申請。
(六)我孩子屬於深戶無房租房(基礎分為85分和95分的其中一種)的情況,在哪裡可以列印房產信息清單來證明在深圳未購買合法產權商品房?
答:1.通過手機端列印。微信關注「深圳不動產登記」,點擊我要查詢,按提示步驟操作,下載並列印;下載「i深圳」app,下滑至部門服務,進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點擊不動產登記-不動產信息查詢-本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按提示步驟操作,下載並列印。
2.在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列印。全市有11個列印點,其中2個在寶安,分別是:寶安區九區廣場大廈(寶民一路)7樓;寶安區西鄉流塘路288號(寶安日報社對面)。諮詢電話:96508888。列印家庭房屋產權信息查詢清單,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未成年子女身份證。
(七)夫妻離婚,孩子由母親撫養,房子在父親名下。孩子申請入學時,只提供母親的租房和無房證明可以嗎?
答:不行。離婚不改變監護關係,父親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必須提供父母雙方及子女的無房證明,才屬於深戶無房租房。
(八)可以直接用自行籤訂的租賃合同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須提供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未依法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不能用來申請學位。
(九)我能使用商鋪、廠房的《房屋租賃憑證》申請學位嗎?商務公寓、酒店式公寓性質的房產辦理的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可以用於申請入學嗎?
答:不能。《房屋租賃憑證》中的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商鋪、廠房、倉庫、辦公等用途。根據住房建設部發布的《辦公建築設計規範》(2007)和《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有關規定,商務公寓(公寓式辦公樓)、酒店式公寓(酒店式辦公樓)同屬辦公建築,不能用於申請學位。
(十)我住在親戚家,能用親戚的《房屋租賃憑證》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房屋租賃憑證》中的承租人必須是學生的父母。
(十一)一份《房屋租賃憑證》能給多戶使用嗎?
答:不能。同一份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只限一戶家庭的孩子申請學位使用。
(十二)學生或父母居住證地址和《房屋租賃憑證》的地址不一致,有影響嗎?
答:沒有影響。確定學區範圍是以租賃備案憑證上的地址為準。
(十三)我孩子是深戶,之前有一個《房屋租賃憑證》,到期了,現在新辦了《房屋租賃憑證》,過期的憑證可累計積分嗎?
答:同一學校招生範圍內的多個租賃憑證,如果中斷時間(前一個租賃憑證的截止日期和新租賃憑證的登記蓋章日期)不超過3個月,可以累計計算積分。申請人須提供租賃部門列印的前一套租房的《房屋租賃合同證明書》。
(十四)對租房時間有限定嗎?
答:自2018年秋季學期起,在全區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全面實行學位房制度。申請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的,《房屋租賃憑證》的登記蓋章日期和其他住宅類非商品房購房證明類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須是2019年3月31日前,且有效期延續到2020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
(十五)祖屋、安居房、人才房和租住保障性住房,如何提供證明?
答:請根據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
1.屬於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提供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證明(祖屋的入住時間不能早於兒童父母的出生時間)。
祖屋證明模板下載:「寶安區教育局-科室專欄-基礎教育科-入學報名:網址: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rxbm/202002/t20200227_19029084.htm」。
2.屬於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房的:提供與住房主管部門籤訂的購房合同或房產證。
3.屬於企業人才住房的:提供住房主管部門的備案文件、購房企業與人才籤訂的租賃合同、勞動聘用合同和企業用戶為該員工列印的社保清單。
4.屬於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與住房主管部門籤訂的租賃合同。
(十六)特殊類住房如何提供證明?
答: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或集體宿舍等特殊類住房必須是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才能申請學位。特殊類住房證明模板下載:「寶安區教育局-科室專欄-基礎教育科-入學報名:網址: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rxbm/202002/t20200227_19029084.htm」,請根據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
1.屬於軍產房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2.屬於集資房的:出具購房收據和有效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3.屬於自建房的:提供街道出具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普查申報回執和社區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證明。
4.屬於集體宿舍的,要提交以下材料:(1)單位與該員工籤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2)單位為該員工購買社保的證明即員工的社會保障卡和社保清單;(3)單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產權證明(集體宿舍屬於商品房的,提供單位或法定代表人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集體宿舍為租房的,提供單位或法定代表人的商住或住宅類房屋租賃材料;集體宿舍是自建房的按上述第七款提供材料);其它特殊類房,提供單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相應房產的證明資料);(4)加蓋單位公章和轄區居委會公章的集體宿舍證明(入住時間不得早於入職時間)。
(十七)我被派遣到某單位、公司工作,住在該單位、公司提供的集體宿舍,社保由派遣公司購買,怎麼提供住房證明?
答:由於這種情況下,社保清單上的單位與集體宿舍單位不一致,故需提供派遣到該單位的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和核實電話,加蓋派遣單位和被派遣單位的公章。
(十八)我的自建房為多戶所有,房產證上的產權登記人為多人且沒有標明份額比值,可以申請學位嗎?
答:可以供一戶家庭的孩子申請學位。除了提供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普查申報回執和社區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證明外,還需要提交該自建房共同所有人協商同意由其中一戶家庭的子女申請學位所用的協議書(全部所有人籤字並蓋指模),該家庭子女畢業後才能再次使用該房產申請學位。
(十九)我的房產是以法院拍賣形式購得的,一棟樓只有一本房產證,無法出具本人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怎麼申請學位?
答:以法院拍賣形式購得的房產,出現無法出具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等其他特殊情況的,必須出具相關的合法證明如拍賣證書、判決書等,提交近一年的水電費清單和轄區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材料。
(二十)什麼是學位房?
答:學區內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對夫婦的孩子申請學位。如果使用祖輩房,該房屋只能用於其一個子女的孩子申請學位。例如:張大爺有A、B、C共3個子女,每個子女都有孫輩子女申請入學。張大爺的房子只能用於A、B、C其中一個子女的孫輩子女申請學位。
(二十一)我區為什麼要實行學位房制度?
答:實行學位房制度是為了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公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落實就近入學政策,減少跨區域擇校行為。
(二十二)有哪些學校實行學位房制度?
答:2014年開始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有:寶安中學(集團)初中部、新安中學、寶安第一外國語學校、寶城小學、弘雅小學、天驕小學、濱海小學、寶安小學等8所學校。
2015年開始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有:寶安實驗學校(含小學和初中)、文匯學校初中部、建安小學、中澳實驗學校公辦部(含小學和初中)、福永小學、上寮學校(含小學和初中)、沙溪小學、上屋小學等8所學校。
2016年開始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有:翻身小學、坪洲小學、西灣小學、海港小學、流塘小學、榮根學校等6所學校。
2017年新增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有:寶安中學(集團)外國語學校(含小學和初中)、靈芝小學、寶民小學、寶安外國語學校公辦班、碧海小學、松崗中學、松崗實驗學校(小學)等7所學校。
自2018年秋季學期起,全區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全面實行學位房制度。業主將房屋出租給他人時,需要考慮清楚未來自己的孩子是否需要使用該房申請學位;擬購買的住宅需要用於申請學位的,建議提前查詢擬購房屋的學位是否已被鎖定。
(二十三)同一套房子,間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請學位?如果有學生轉學了,原申請的房產是否就解鎖了?
答: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使用過的房屋信息被鎖定,學生在讀期間(小學6年內、初中3年內)該房屋不能再次用於申請學位。小學、初中不能同時給不同的家庭使用。例如A家庭的小孩已經使用房產入學並鎖定學位,鎖定期間,B家庭的小孩都不能再次用於申請公辦小學學位和公辦初中學位。如學生轉出原申請學校,其使用的房產可向學校申請解除鎖定。學生畢業解除鎖定的房產,可用於當年申請學位。同個學區內的房產,學位房鎖定信息不能轉移。
(二十四)實施學位房制度後,我新買的房子在購買之前已經被他人用來申請學位了,信息已被鎖定,我還能用它來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如果使用該房申請入學的學生沒有畢業或轉學離開,即使房產所有權轉移,其學位房信息依然被鎖定。所以購房用於申請學位的,購房前需要查詢該房學位是否被鎖定。
(二十五)我如何知道某一房屋有沒有被鎖定?
答:學位房信息於每年9月中旬更新。房屋信息是否已經被鎖定,可登陸網站查詢。查詢網址:http://bajjk.sz.edu.cn/visitbagbxyxqfcx。
九、關於就業證明的問答
(一)對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1.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學位的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電腦號;2.如父母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卡,另一方需提供深圳社保卡。3.有關社保方面的疑問請及時向社保部門諮詢,可在「i深圳」裡查詢,諮詢電話:12333。
(二)我是中央駐港人員,不能參加深圳的社保,怎麼提交社保證明?
答:中央駐港人員不能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在其他就讀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礎上,出具中央派出單位和在港工作單位的相關證明,以確認國家派其駐港工作身份。
(三)我是屬於內地企事業單位駐深分支機構人員,無法提供深圳社保,怎麼申請深圳的學位?
答:內地企事業單位駐深分支機構人員,未在深圳辦理社保的,必須提供:1.內地企事業單位在深分支機構的註冊證明;2.本人與該企、事業單位籤定的正式勞動合同和近半年的工資清單;3.其所在地社保部門提供的此類人員的參保情況證明。
十、關於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的問答
今年申請小一、初一學位,還需要審核計劃生育信息嗎?
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不再作為申請學位的必備條件,僅作為積分項目。深圳戶籍學生和非深圳戶籍學生(含港澳臺籍)都參加計劃生育信息核驗。今年市衛健部門對申請入學兒童家庭的計劃生育信息只驗核是否獨生子女。
十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辦理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材料及申請入學的相關問題
(一)疫情期間,還需要到學校初審資料嗎?
答:從2020年開始,信息初核採用網上「雲審核」,家長不需到學校現場審核資料,除使用祖屋和特殊住房(含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和集體宿舍)申請學位的家長外。具體操作詳見本指引第三大點第(三)點。
(二)非深戶兒童需要提供身份證嗎?疫情期間無法及時辦理怎麼辦?
答:根據《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要求,非深戶籍兒童同樣需要提供身份證。2020年小一初一非深戶籍新生入學申請所需的身份證,因疫情原因非深戶籍人員無法回戶籍所在地辦理的,2020年申請入學使用戶口簿代替。
(三)因疫情導致社保斷繳,會不會影響入學申請?
答:因疫情導致社保無法按時繳納的問題,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醫療保障局關於疫情期間企業社保費延期繳納和醫保待遇享受相關工作的通知》中表述「對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社保費的,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即家長可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斷繳期間,社保卡依然有效,不影響申請入學。
(四)港澳籍申請入學需要提供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因疫情無法辦理怎麼辦?
答:2020年小一初一港澳籍新生入學所需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因疫情原因無法辦理的,可在疫情結束後補交。
(五)2021年新生入學所需的房屋租賃憑證需在2020年3月31日前辦理,因疫情無法辦理怎麼辦?
答:2021年新生入學所需的房屋租賃憑證,因疫情原因無法辦理,辦理時限延長至2020年8月31日(含當日)。
十二、關於其他情況的問答
(一)公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招生年齡及學籍有何規定?
答:根據《義務教育法》「年滿六周歲」的規定,我市今年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的適齡兒童為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教基〔2014〕24號)的要求:「義務教育階段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兒童、少年。小學招收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足齡兒童將無法在學籍系統建立學籍。我市公民辦學校均不得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
(二)小學畢業生該如何跨區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答:需到本市其他區學校申請初中學位的學生,請按照申請就讀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在網上申請學位,按對方要求交驗學位申請材料等。
(三)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如何申請寶安區公辦初中學位?
答:必須在我區規定的初一網上報名時間內進行報名,填寫學位申請表,按規定時間到申請學校交提交本指引第二點第(三)條所需的材料,同時需另外提供適齡兒童在外地就讀學校出具的《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學籍證明。
(四)小一、初一新生錄取後,如何進行編班?
答:各學校錄取新生後,統一實行隨機均衡編班。
(五)申請公辦學校學位「先到先得」嗎?
答:不會以申請時間先後作為安排學位的依據,不存在「先到先得」的情況,所以適齡兒童家長只需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報名和提交學位申請材料。
(六)監護人由父母變更為他人的適齡兒童如何提供證明?
答:須提供法院出具的變更關係的法律文書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及變更後的法定監護人的各項證明材料;屬於孤兒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關係證明及法定監護人的各項證明。
(七)殘疾兒童怎麼申請義務教育學位?
1.凡屬今年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且符合在寶安區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可在網上申請,按積分入學辦法參與排隊錄取。
2.凡中小學校認為不能適應隨班就讀且存在爭議的深圳戶籍實名登記智力障礙、聽力障礙、視力障礙、腦癱、自閉症適齡兒童,在5-7月(一年一次)憑戶口簿、兒童出生證、殘疾人證和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學校(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地址: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西環路138號)接受義務教育能力評估(預約諮詢電話:89468832)。如評估結果顯示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可在網上申請,按積分入學辦法參與排隊錄取。
3.經評估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寶安區戶籍適齡智力障礙、自閉症兒童,無傳染病及其它不適合在校就讀的嚴重疾病、無嚴重自傷或攻擊行為、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憑戶口簿、出生證、殘疾人證、醫院診斷證明、預防接種查驗證明等,到寶安區特殊教育學校諮詢和報名(借址辦學地址:寶安區留仙一路48號,電話:29705342)。
4.具體招生信息請留意寶安區特殊教育學校當年有關招生簡章的要求。
(八)可以申請擇校或向多個學區、多個學校重複申請學位嗎?可以申請自己不符合條件的學校嗎?
答:不能。國家規定義務教育實行就近入學,不能擇校。家長鬚按照公布的報名範圍和接受申請學位類型,對照自己的條件來申請對應學校的學位,按照前述共享學區、分享學區、單享學區的報名規則報名。不能向多個學區、多個學校重複申請學位(實行共享學區、分享學區的除外),不得申請自己不符合條件的學校。現在實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沒有重點學校與非重點學校之分,各學校按照《廣東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標準》進行建設和裝備,按照生均標準撥款,校長和教師定期交流,各學校之間日益趨向均衡,沒有必要擇校。
(九)就近入學就是在直線距離最近的學校就讀嗎?
就近入學並不是指就讀離自己住址直線距離最近的學校,是指適齡兒童就讀現住址所屬地段的學校。目前通過劃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實就近入學政策。根據轄區人口分布等情況,按道路和住宅小區的邊界等界線劃分學校招生地段。由於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學校也不是均勻布局等原因,學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現範圍大小和距離遠近不同的情況。每年會根據轄區學位供需情況,對學校的招生地段進行必要的調整。
(十)我的小孩是寶安戶籍,有產權房,我不在產權房的學區申請學位,如果我在租房的片區申請學位,未被學校錄取,可以返回產權房的學區錄取嗎?
答:不能。所有學校都按照家長網上申請和經相關部門審核合格的人數進行錄取,基本上每所學校都會直接錄滿,沒有空餘學位,所以無法返回有產權房的學校錄取,如被民辦學校志願錄取,可享受學位補貼。建議此類學生家長在網上報名時,在產權房所在學區申請學位,以提高錄取機率,不要擇校。
(十一)申請學位的各項證件是教育部門審核嗎?
答:學校負責初步核對填報的信息是否一致,教育部門匯總信息,按職責分工將各項信息分送各職能部門審核,公安、不動產、住建、社保、衛健等部門分別審核身份證和居住證、房產證、租賃合同和安居房、社保卡、計生信息等。
(十二)各部門審核合格,就能夠被申請的學校錄取嗎?
答:不一定。各部門審核合格是參與申請學校錄取排序的前提條件,能否被錄取,要看學生的積分是否達到申請學校的錄取線,並且和家長填報的志願順序密切相關。
(十三)未在規定時間內辦齊證件或申請學位,後來補齊了證件可以補申請嗎?
答:不能。學位申請按規定的時間進行,程序複雜,申請信息資料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分送多個部門審核。逾期申請的,一是網絡系統關閉無法受理,二是無法進行正常審核,影響正常工作進程,影響正常開學。因此,逾期無法受理補申請。請廣大家長在網上報名截止前準備好各項證明材料,一次性提供所有證明,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學位。
(十四)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條件的虛假證件,後期還可以補申請嗎?
答:不能。提供失效、不符合條件材料的不予安排學位。存在偽造、變造資料,或通過欺騙、竊取等非法及不正當手段獲得相關資料行為的,教育主管部門有權將家長信息歸集納入到寶安區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列入其信用記錄,且取消本次義務教育入讀公辦學校的資格,不接納其在寶安區所有公辦學校申請學位或在民辦學校享受學位補貼。情節嚴重的,報公安部門追究責任。入學後發現的,對騙取學位的予以清退,造成的後果由家長承擔。
(十五)年齡不夠或積分不夠未能錄取的學生能夠通過交擇校費或找關係上公辦學校嗎?
答:不能。申請義務教育入學不收取任何費用,招生全程公開透明,就讀資格由多個政府部門聯合審核,積分、錄取分數線和錄取名單公開接受監督,網絡系統具有很多自動排斥功能,比如不受理年齡不夠的學生報名,不錄取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嚴格按照積分和錄取規則錄取,沒有任何彈性。所以,不要聽信繳費或找關係就可以上學的傳言,以免上當受騙。
(十六)沒有被公辦學校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有政策優惠嗎?
答:沒有被公辦學校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可以享受政府發放的學位補貼。補貼標準以市有關文件為準。民辦學校收費標準低於最高補貼額度(小學7000元/年,初中9000元/年)的,按實際收費標準予以補貼,收費標準高於最高補貼額度的,差額部分由家長負責繳納。
(十七)國家對適齡兒童注射疫苗及預防接種方面有何規定?
答:根據國家《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學校必須在受理學位申請時,向家長或監護人發放《關於查驗兒童預防接種證的通知》,在辦理入學手續時,向家長或監護人收取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十三、如何及時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答:有多種途徑可以了解、掌握最新學位申請信息:
(一)網站查詢:登錄寶安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baoan.gov.cn/jyj/,點擊右側「科室專欄」——「基礎教育科」查詢。
(二)電話諮詢: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都已開通諮詢熱線,請在招生網站查看《寶安區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計劃及招生範圍》,查詢學校電話號碼。學校無法解答的,可向對應的學區教育辦諮詢。區教育局第1學區(新安街道)23207407;區教育局第2學區(西鄉、航城街道)27932050;區教育局第3學區(福永、福海街道)27391561;區教育局第4學區(沙井、新橋街道)27201374;區教育局第5學區(松崗、燕羅街道)27097250;區教育局第6學區(石巖街道)27619697。區教育局基教科27757162,區教育局信訪辦29601185。
(三)微信:微信關注公眾號「寶安教育」,可及時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四)到校諮詢: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已開設招生宣傳欄,印製宣傳資料,家長可在報名期間前往取閱。
十四、特別提醒
(一)請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提供完整準確的證明材料和填報網上信息。小一報名截止時間是:5月24日下午5時整,初一報名截止時間是:5月26日下午5時整,超過該時間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新增或更改報名信息,請家長務必在此時間之前完成所有網上報名程序,列印報名表。
(二)為方便家長了解申請學校的新生報名情況,區教育局將不定期在招生網站公布各學校的報名人數(未經相關部門審核)。因為繼續實行共享、分享學區,有關數據僅供家長參考。
(三)在申請學位和學生入讀期間,請家長保持聯繫方式暢通。手機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學校。請保持各項證明處於有效狀態,例如居住證不能過期失效、房產不能轉讓、社保不能中止繳費、租賃憑證不能過期、計生信息必須完整準確等,否則會影響審核結果或積分。
(四)在學生就讀期間,共享學區和分享學區、有重疊招生範圍的學校之間禁止轉學。
(五)根據近年來我區招生情況和2020年學位預測,2020年秋季我區絕大部分學校特別是公辦學校學位仍然緊張,錄取分數較往年將會提高,請家長及時關注招生信息,提前做好入學申請準備。建議深戶有房租房(基礎分為65分和70分兩種情況)的兒童儘量到購房學區或戶籍所在區申請公辦學位,以增加錄取公辦學校的機率。請積分較低的兒童做好到民辦學校或回戶籍地就讀的準備,符合文件規定條件的兒童入讀民辦學校可享受政府學位補貼。請不符合我市就讀條件的兒童做好回戶籍地就讀的準備。
以上內容最終解釋權歸寶安區教育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