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求求你,我一定要離婚,我實在是忍受不了了」,法庭上,這個四十來歲略顯蒼老的中年男人言辭懇切的一再要求離婚。被告席上,抱著手滿面怒容的大姐義憤填膺的回擊到:「法官,你們不用理他,他純粹是乾飯吃多了想稀飯吃,無事找事。」「你們是不是平時生活中發生了什麼矛盾,你們慢慢說,我們來聽一聽,給你們評評理。」
「她每天晚上睡覺,非要把腳搭在我肚子上。」
「你們就是為了這個事情鬧到法院來離婚?」
「耶,這個事情不是事情噶,她一百六十幾斤接近一百七的體重,就算一隻腿至少也有三十斤,壓在我的肚子上,給我壓了氣都出不得,我就睡不好。說她又不聽,我白天還要在工地搬磚,精神都沒得,我已經忍無可忍了,今天必須離掉這個婚。」
忍住笑,法官一本正經的問被告:「你老公說的是不是事實,你們就為了這點事情鬧離婚嗎?為這個離婚太不值得了嘛,兩個人好好溝通一下。」
「溝通,為什麼要溝通,他是我老公,我就是要挨著他嘛,我們這個是感情好的表現,哪個敢幫我們判了離掉,我就嫁給他!」
「話要好好講,什麼叫哪個判離就嫁給哪個,每年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成千上萬,都像你這樣來嫁給法官嗎?」因為是庭前調解,書記員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我管別人嫁不嫁,哪個法官把我嫁判決了離婚了,我肯定要找他來養著我。」
我的師傅一個眼神制止住正要試圖說服原告好好講道理的我開了口:「我判決你們離婚,你就要嫁給我是嗎?有一個女當事人二十年前也這樣對我說,我是這樣答覆她的,因為我判決準予你和你老公離婚,你就要嫁給我,我也無話可說,但我們政法單位管得嚴,你先寫個申請交給我們院長,要我們院長同意才行。」
「你們院長會同意?」目瞪口呆的女當事人問出了我也想問的問題。
「同不同意我認不得,但是這個人現在還在精神病院住著,而且我現在已經結婚了,你要嫁給我還涉嫌重婚犯罪,你還要先去公安局跑一趟,申請一下請公安局長同意不要追究我的重婚犯罪行為。你考慮好,先去公安局找局長還是先去找我們院長。」
「法官,我覺得我們家的事情不大,我可以和我老公再商量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