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輪複習時,選擇題中有一選項是這樣描述的」細胞的發現者和命名者是列文虎克「,好多同學直接中槍,選了這個選項,結果答案是錯的,記憶力好的同學大聲說道:是虎克,不是列文虎克,選錯了的同學很愕然,(What? 難道列文虎克不是虎克)
當然,你還別說,教材中的虎克和列文虎克還真不是一人,看教材:
看教材只看中文的同學,可能忽略掉,第一個虎克,他全名叫羅伯特·虎克,教材沒配圖啊,難怪我傻傻分不清。
這位是虎克(羅伯特 虎克),這個褐色捲毛的英國公子,嗅著屏幕我們都問到了滿滿的高冷範,暫且稱他為英國高冷哥。這哥們不簡單,專業是搞物理的,在研究光學時,順別磨了些鏡片,用這些鏡片東瞧瞧西瞧瞧,這不就發現了植物組織中類似與蜂巢的結構,便把看到的圖像畫了下來,命名為Cell,Cell本身是蜂房小格子的意思。
有同學說這哥們專業沒搞好,在業餘上到收穫了成就,事情真的是這樣的嗎?
來看幅圖再下結論:
不認識的同學去到物理老師那裡面壁去,這不就是在物理中的胡可定律F=kx嗎?
這是胡克啊,怎麼又變成虎克了,沒錯,他倆是一個人虎克=胡克,只是物理界的翻譯官給他在物理界取了的一個新的名字叫胡克。此時是不是對英國高冷哥很崇拜啊!
等等,他還涉足了光學、天文學等,聽說與牛頓淵源很深,這個有機會再白話,來看看另一個列文虎克。
這位也是一頭長髮捲毛,暫且稱為荷蘭捲毛哥吧,這位出身很低,他的一生就是一個逆襲的故事。篇幅有限就不贅述啦!
這次咋們說正經的;迄今,國內學術界大都認為,英國學者羅伯特·虎克(Robert Hooke 1635~1702)在1665年發現了細胞,1985年、1996年出版的中學《生物》教科書中就明確寫道:細胞是英國物理學家羅伯特·虎克於1665年發現的,虎克給這些「小房間」取名叫做細胞。如果我們把這一問題認真核實,就會發現把虎克看成是細胞的首先發現者是不恰當的。
虎克使用的cell一詞無「細胞」涵義。虎克是一位出色的物理學家,是英國皇家學會的早期會員之一。他用自製的顯微鏡觀察了多種物體。1665年他發表了《顯微圖譜》專著,記載了對礦物、植物、動物標本的顯微結構的觀察結果,當時他是從物理學的角度進行觀察的,其中最出色的觀察要算是對軟木薄片裡密集排列著小孔的發現,他詳細地描述了觀察的結果,並把這些小孔稱為pores或cells。他推想這些小孔是為植物生長供應液體的通道。在虎克生活的年代,英文cell一詞的詞意是「囚室」或「小室」,他在觀察到軟木的顯微圖象時把其中的小孔形象化地稱為「小室」(cell)或「小孔」(pores)。虎克對自己觀察到的現象很興奮,他在描述時說:我一看到這種形象就認為這是我的發現。因為它確是我第一次看到的微小孔洞,也可能是歷史上的第一次發現,這顯然使我理解了軟木為什麼這麼輕的原因。從虎克的表述可以看出,他觀察到的是軟木的物理結構,而不是植物組織的細胞結構。因此虎克在顯微鏡下看到的只是植物死的細胞壁及其圍成的腔隙,沒看到原生質體,更談不到完整的活細胞了。
首先觀察到細胞的是列文虎克。荷蘭人列文虎克(1632~1723)與Hooke生活在同一時代,他的出身、家境和學歷遠不及虎克,他在布店中當過學徒,1671年開始了科學技術生涯時已近40歲,他刻苦鑽研,自強不息,掌握了一手磨製優質透鏡的絕技。最初他磨製透鏡的目的是檢驗布匹的質量,後來他進一步把磨製的透鏡裝配成了顯微鏡,對許多物體進行了觀察,同時他又認真閱讀了當時的一些重要生物學著作,為他進行生物標本的研究奠定了基礎。他利用顯微鏡在液體標本中發現了許多微生物,他認為他所觀察到的那些能動的物體是小動物。1673年,在虎克發表《Micrographia》專著後的8年,列文虎克把所觀察到的結果報告給英國皇家學會,他的報告在學會中引起了轟動,因為這是第一次觀察到了過去誰也沒有看到過的微小生物。列文虎克的學術論文,報告了他的許多重大發現,如細菌、原生動物、輪蟲和性細胞等。他還測量了一些細胞的大小,如紅細胞為7.2μm;細菌為2~3μm。他認為能動的精子不是動物,而是精液中的正常成分。40餘年中,他觀察了節肢動物、軟體動物、魚類、兩棲類、鳥類和哺乳動物包括人的精子。他在研究動物和植物生殖活動方面也做出了突出貢獻。鑑於列文虎克在生物學研究中做出的卓越貢獻,1680年他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1699年獲得了巴黎科學院通訊院士的榮譽稱號。
虎克和列文虎克都是17世紀下半葉在學術上貢獻卓著的學者。根據兩位學者的研究結果來看,首先發現細胞的應當是列文虎克,而虎克的發現則為後人進一步研究生物體的細胞結構起了啟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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