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是目前比較常見的一種消防系統,很多地區對這個系統還有一些強制的要求。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施工安裝前,應首先檢查產品的外包裝是否破損、外觀及結構是否存在問題,並嚴格按照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對系統設備、材料及配件進行現場檢查(檢驗)和選型符合性檢查,不合格的設備、材料、配件及不符合設計圖紙要求的產品不得使用。
安裝的一般要求
1、消防應急燈具與供電線路之間不能使用插頭連接;
2、消防應急燈具安裝後對人員正常通行不要產生影響,消防應急標誌燈具周圍要保證無遮擋物;
3、帶有疏散方向指示箭頭的消防應急標誌燈具在安裝時應保證箭頭指示的疏散方向與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應急標誌燈具應固定在堅固的牆上或頂棚下,安裝方式可以明裝,也可以嵌牆安裝;
5、消防應急燈具在安裝時應保證燈具上的各種狀態指示燈易於觀察,試驗按鈕(開關)能被人工或遙控操作;
6、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安裝時,在正面迎向人員疏散方向,應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7、消防應急燈具吊裝時宜使用金屬吊管,吊管上端應固定在建築物實體或構件上;
8、作為輔助指示的蓄光型標誌牌只能安裝在與標誌燈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線上,但不能代替標誌燈具;
9、消防應急燈具宜安裝在不燃燒牆體和不燃燒裝修材料上。
系統主要組件的安裝
1、消防應急標誌燈具的安裝
在頂部安裝時,儘量不要吸頂安裝,燈具上邊與頂棚距離宜大於200mm;吊裝時,應採用金屬吊杆或吊鏈,吊杆或吊鏈上端應固定在建築結構件上;
低位安裝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時,應安裝在距地面(樓面)1m以下的牆上,標誌表面應與牆面平行,凸出牆面的部分不應有尖銳角及伸出的固定件;
安裝在地面上時,燈具的所有金屬構件應採用耐腐蝕構件或做防腐處理,電源連接和控制線連接應採用密封膠密封,標誌燈具表面應與地面平行,與地面高度差不宜大於3mm,與地面接觸邊緣不宜大於1mm;
在人員密集的大型室內公共場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線路上設置的保持視覺連續的消防應急標誌燈具在安裝時,箭頭指示方向或導向光流流動方向應與疏散方向一致。
2、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安裝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應均勻布置,最好安裝在棚頂或距樓地面2m以上的側面牆上;
在側面牆上頂部安裝時,其底部距地面距離不得低於2m,在距地面1m以下側面牆上安裝時,應採用嵌入式安裝,其凸出牆面最大水平距離不應超過20mm,且應保證光線照射在安裝燈具的水平線以下;不得安裝在地面或1~2m之間側面牆上;
吊裝時,要採用金屬吊杆或吊鏈,吊杆或吊鏈上端應固定在建築結構件上。
3、應急照明配電箱和分配電裝置的安裝
應急照明配電箱和分配電裝置落地安裝時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屏前和屏後的通道最小寬度應符合《低壓配電設計規範》GB50054中的規定;
應急照明配電箱和分配電裝置安裝在牆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 ~1.5m,靠近門軸的側面距牆不應小於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於1.0m。
4、應急電源盒與配套的安裝
應急電源盒與燈具間的連接線應採用焊接或壓接方式;
吊裝時,應採用金屬吊杆或吊鏈,吊杆或吊鏈上端應固定在建築結構件上;
安裝在吊頂內時,手動試驗裝置應安裝在能夠操作的位置,吊頂處應能打開,並在吊頂下表面設有明顯的標識。
5、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安裝
安裝場所應無腐蝕性氣體、蒸汽、易燃物及塵土;電池應安裝於通風良好的場所,嚴禁安放在密封環境、有可燃氣管道、倉庫等場所;
落地安裝時,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後的通道應能夠滿足更換電池的需求。
6、應急照明控制器的安裝
在牆上安裝時,應急照明控制器的底邊距地(樓)面高度為1.3~1.5m,靠近門或側牆安裝時應保證應急照明控制器門的正常開關,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於1.2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坪0.1~0.2m;
應急照明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牆上時,應採取加固措施;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電源要有明顯標誌,並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應急照明控制器與其外接備用電源之間應直接連接。接地應牢固,並應有明顯標誌;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線路要單獨穿管。引入應急照明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配線應整齊,避免交叉,並應固定牢靠;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並與圖紙一致,字跡應清晰且不易退色;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接線不得超過2根;電纜芯和導線,應留有不小於200mm的餘量;導線應綁紮成束;導線穿管後,應將管口封堵。
7、疏散指示標誌牌的安裝
安裝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時,其指示的疏散方向應與標誌燈具指示方向相同,安裝間距不應大於1.5m;
固定應牢固,無破損;
安裝在地面上時,只能採用鑲嵌式工藝,其安裝後應平整、牢固。
8、電線電纜選擇與線路敷設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輸出支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統的控制線路在豎井內敷設、且與豎井內的燃燒性能為B1級以下電線電纜之間沒有防火分隔時,應選擇燃燒性能為A級的電線電纜;有防火分隔時,可選擇燃燒性能為B1級的電線電纜;
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的輸出線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統的控制線路選擇燃燒性能為B1級電線電纜時,應穿金屬管保護;也可敷設在燃燒性能為同級別的電纜橋架或線槽中;選擇燃燒性能為A級電線電纜時,可明敷;
地面安裝或潮溼場所安裝時,燈具的供電線路和控制線路,均應選擇耐腐蝕的橡膠電纜,接線處應有防腐蝕和防潮處理;
不同電壓等級的線纜不應穿入同一根保護管內,當合用同一線槽時,線槽內應有金屬隔板分隔;
系統的配電支線應採用銅芯導線,控制線路應採用多股銅芯導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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