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麼一個人,他經常跑到宜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各個辦公室轉悠,可他一不找人,二不辦事,也並非該公司的員工,那他這般行為所為何事呢?
各位朋友,且聽小編娓娓道來……
湯某是宜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副總,公司在三陽鎮。6月中旬的一天,下午上班後的湯某發現自己放在辦公桌上的手提包內的錢包裡少了500元現金。
難不成是記錯了不成?心中充滿疑惑的湯某發現錢少了後,將剩下的錢放在了休息室的抽屜裡。可誰知,到了第二天下午上班的時候,卻發現錢又不翼而飛了。
這可奇了怪,總不能還是記錯了不成。但因為除了錢不見,辦公室沒有任何翻動過的跡象,所以她並沒有選擇報警,而是將兩次丟錢的情況向公司總經理王某反映了。王某聽說了公司辦公室財物接連丟失的情況,立即在公司的走廊安裝了監控。
就在監控安裝好沒多久後,公司又有辦公室被盜了。7月24日下午,王某收到助手的信息,要他以後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辦公室,因為助手剛剛發現之前放在辦公室的錢也不見了。
再次出現辦公室被盜情況,可大家白天都在公司上班,也沒有發現其他陌生人出入,怎麼一到下午就發現錢被偷了?
於是王某立即查看監控,發現當日中午的時候,一名中年男子在走廊鬼鬼祟祟地四處觀望,之後打開一間辦公室的門潛了進去,幾分鐘後出來將門關好後迅速離開。很顯然,監控畫面的中年男子極有可能就是行竊之人。
王某反覆觀看著監控畫面,突然發現畫面中的中年男子與旁邊一家建築有限公司的員工十分相似,於是在第二天上午找到了該中年男子並報了警。
7月25日8時許,接到報警後,三陽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至現場。經過現場核實,得知該男子名為易某,44歲,曾有盜竊前科;2017年3月14日,因盜竊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2017年12月28日,因涉嫌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起初,易某並不承認自己的行竊行為,但當看見自己的一舉一動被監控畫面完全拍攝下來後,最終如實供述了自己先後四次盜竊辦公室的行為。其於6月中旬連續兩天中午,在該科技有限公司三樓一辦公室實施盜竊;於7月23日、24日中午再次在該公司三樓另一辦公室實施盜竊。
那麼,為何易某能夠輕鬆地潛入王某所在的公司,從而進入辦公室實施盜竊呢?又為何選擇中午作案而不是晚上呢?
經過調查得知,原來,易某所在的建築有限公司的老闆和王某是戰友,兩家公司都在附近,所以便租用了王某公司的四樓用作員工宿舍。也就是說,易某就住在王某公司樓上,可以自由地出入大樓,有著天然「優勢」。此外,易某發現,通常因為中午吃飯休息時間短的原因,大多數人不會將辦公室上鎖,所以他選擇中午作案,並且目標明確,只找錢包裡的現金,不造成大的翻動痕跡,也就是為什麼受害人往往是下午發現財物不見,卻一開始不敢完全肯定是被盜的原因。
「因為覺得工資不夠花,所以想偷點錢來用」。這就是易某盜竊的原因,他也正是憑藉著地理位置的「優勢」和自己「敏銳」洞察力所發現的機會,故而盜竊辦公室頻頻得手,不斷地滿足自己的欲望。但滿足私慾的方式如果是違法犯罪行為,那麼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目前,易某已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在此,警方也提醒各位朋友。提高自身防盜意識,時刻銘記人走門鎖,在辦公室內不要存放現金及貴重物品,上班時妥善收拾好個人財物,最好鎖入櫃中或貼身保管,公司企業要儘量安裝技防設施,加強安全防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