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東區廣寒寨鄉集鎮汙水處理站未穩定運行問題。2017年10月底,廣寒寨鄉汙水處理管網建成後,未安排部署檢驗驗收、未建立長效運行工作機制,截至2018年4月底,核查發現該鄉生活汙水處理站未正常運行,造成了不良影響。廣寒寨鄉主任科員吳萬軍作為時任分管領導,履職不力,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通報批評處理。
湘東區東橋鎮集鎮汙水處理站未穩定運行問題。2017年11月,東橋鎮汙水處理管網一期工程建成後,未安排部署檢驗驗收、未建立長效運行工作機制,截至2018年4月底,核查發現該鎮生活汙水處理站未正常運轉,造成了不良影響。東橋鎮黨委委員、司法所長劉水根作為分管領導,履職不力,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通報批評處理。
蘆溪縣南坑鎮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工作滯後,汙水處理站未穩定運行問題。南坑鎮未嚴格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鎮汙水管網的建設,截至2018年4月底,核查發現該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汙水收集率低於60%,影響汙水處理站穩定運行,造成了不良影響。南坑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周亮作為分管領導履職不力,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南坑鎮政府被責成向蘆溪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蘆溪縣新泉鄉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工作滯後,汙水處理站未穩定運行問題。新泉鄉未嚴格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鎮汙水管網的建設,截至2018年4月底,核查發現該鄉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只完成設計總量的40%左右,管網建設工作滯後,且汙水處理設備未及時更換到位,影響汙水處理站穩定運行,造成了不良影響。新泉鄉副鄉長陳佔勝作為分管領導,履職不力,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新泉鄉政府被責成向蘆溪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上慄縣福田鎮集鎮汙水處理廠建設工作滯後問題。福田鎮在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問題意見整改過程中工作措施不當,未確保接入中材水泥汙水處理站對生活汙水的正常處理;工作執行力不強,新建生活汙水處理站推進緩慢,截至2018年4月底,生活汙水處理站仍未建成,造成了不良影響。福田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彭略,工會主席李清勇作為時任分管領導,履職不力,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時任鎮環保辦主任漆冬明和現任鎮環保辦主任楊可,履職不力,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福田鎮黨委、政府被責成向上慄縣縣委、縣政府做出書面檢查。
蓮花縣神泉鄉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滯後,汙水處理站未穩定運行問題。神泉鄉未嚴格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鎮汙水管網的建設,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滯後,汙水處理設備出現故障,未及時維修,導致汙水處理站未穩定運行,造成了不良影響。神泉鄉原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彭金生作為分管領導,履職不力,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談話處理;蓮花縣紀委監委對神泉鄉政府進行通報批評。
蓮花縣六市鄉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滯後問題。六市鄉未嚴格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鎮汙水管網的建設,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滯後,造成了不良影響。六市鄉黨委委員、常務副鄉長王漢平作為分管領導,履職不力,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提醒談話處理;蓮花縣紀委監委對六市鄉政府進行通報批評。
蓮花縣高洲鄉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滯後問題。高洲鄉未嚴格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鎮汙水管網的建設,管道建設和擴面緩慢,管網覆蓋面小,收集量少,且建設後未及時向環保部門申報履行驗收手續,造成了不良影響。高洲鄉原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劉天良作為時任分管領導,履職不力,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談話處理;蓮花縣紀委監委對高洲鄉政府進行通報批評。
蓮花縣良坊鎮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滯後,汙水處理站未穩定運行問題。良坊鎮未嚴格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鎮汙水管網的建設,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滯後,汙水處理設備運行不穩定,未及時維修,導致汙水處理站未穩定運行,造成了不良影響。良坊鎮黨委委員賀志平作為時任分管領導,履職不力,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談話處理;蓮花縣紀委監委對良坊鎮政府進行通報批評。
武功山風景名勝區麻田辦事處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嚴重滯後,汙水處理站未穩定運行問題。麻田辦事處未嚴格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鎮汙水管網的建設,集鎮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嚴重滯後,生活汙水處理站管理不到位,未能確保穩定運行。麻田辦事處副主任繆斌作為時任分管領導,履職不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通報批評處理;汙水處理站管理員胡國輝履職不力,負有直接責任,受到誡勉談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