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山東沂水天然地下畫廊景區內的鐘乳石遭人破壞。3名男遊客將「比翼鳥」用石頭砸下,景區介紹,「比翼鳥」其中的一隻已被全部破壞,基本無修復可能。據悉,這種鐘乳石經百萬年才生長成形,景觀極為罕見,目前景區已報警。
近年來,遊客破壞名勝古蹟的新聞頻發,從六十年恢復一個腳印的丹霞地貌,到百萬年方可成形的鐘乳石,只見有媒體對事件大肆渲染,卻未有對事件處理結果的宣傳。對錯誤事件擴大曝光,而沒有處罰結果跟近宣傳,如何能給世人敲響警鐘,引以為戒?
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都對這些破壞行為作出了相關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3條的規定,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對破壞名勝古蹟的犯罪行為作出了相關規定,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蹟,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處罰。
希望相關部門對此事從嚴處理,一來讓世人警醒,二來平息眾怒。
五一節將至,馬上迎來小長假的出遊高峰期,不管國內遊國外遊,室內遊戶外遊,都請對自己和同伴的行為加以管理約束。文明的言行舉止,不光能為自己加分,也能為全社會的素質加分。
註:父母的言行是孩子最好的老師,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請廣大家長朋友約束好自己的行為,遵守行為規範,讓孩子我們體會到山川之美的同時,也能體會到人心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