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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20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生物醫藥技術專業(以下統稱本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按照《市人社局關於開展2020年度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0〕117號)要求,結合我市生物醫藥技術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情況,對本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進行公布:
一、專業領域和專業級別
本專業是指與生物工程、生物技術、生物化學、生物製藥、化學製藥、中藥製藥、醫療器械、醫藥技術等相關領域的專業。評審專業級別為高級(研究員、副研究員)和中級(助理研究員)任職資格。
二、評審標準
2020年度本專業職稱評審有關標準條件,依照《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天津市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生物醫藥技術專業高、中級資格評審標準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106號)所公布的《天津市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生物醫藥技術專業高、中級資格評審標準》(以下簡稱《評審標準》,詳見附件)執行。非公政策直接申報的報評人員按照《評審標準》中非破格晉升條件參加評審,且不受學歷和資歷限制。
三、申報程序
本市企事業單位(包括非公經濟組織和科技型中小企業)中從事生物醫藥技術專業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及產品開發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申報條件的,可申報本專業對應等級職稱。
申報本專業的人員應經用人單位公示,由各業務主管部門和職稱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各呈報單位),通過「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申報,評委會審核通過後,接收各呈報單位報送的紙質材料。
未獲得過職稱等級(含認定)的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市人社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規字〔2020〕4號,以下簡稱《民營企業職稱工作》)要求,直接申報相應等級任職資格。通過原有渠道呈報的申報人,申報程序與正常申報人員一致;通過專門受理機構呈報的申報人,按照《民營企業職稱工作》中申報工作流程要求進行申報。本市外資企業、民辦非企業、社會組織(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和自由職業的專業技術人才(含港澳臺人員和外籍人員),參照《民營企業職稱工作》執行。
四、評審方式
2020年度本專業職稱評審方式為專家評審,採取會評方式組織進行,正高級及跨專業、跨等級(破格)的申報人員需參加現場答辯面試。
五、結構比例
評委會在評審過程中不設人員比例結構限制,按照標準對參評人員的業績水平進行評價。
六、材料要求
申報人員通過系統申報。經評委會審核通過的,各呈報單位按程序向評委會報送個人要件和單位要件等書面材料。具體紙質申報材料要求如下:
(一)個人要件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需加蓋相關部門印章,高級提供3份,中級提供2份);
2.《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2份,A3)
3.學歷學位證書、已取得的最高級別職稱證書、勞動(聘用、勞務)合同(協議)各1份複印件(無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4.本人業績綜述,以及論文、著作、專利、案例、業績證明函、獎勵證書等能夠證明本人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業績材料各1份複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二)單位要件要求
1.各呈報單位需開具《委託評審函》和本單位《報評人員名冊》,各1份。
2.各用人單位需出具工作單位情況介紹1份,內容包含所在單位基本信息、人員結構、研發方向、效益規模等情況。單位介紹材料需使用A4紙單面列印,標題使用小標宋二號字,正文使用仿宋17號字,加蓋單位印鑑報送。
七、時間安排
本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1.10月16日,截止網上審核工作。
2.11月16至20日,接收審核各呈報單位報送的紙質材料,完成評審專家系統隨機抽取工作。
3.12月15日前,召開評審會議。
4.12月28日前,將評審結果面向社會公示,並向市人力社保局報送評審結果,提交評審報告。
5.2021年3月31日前,向各呈報單位印發評審通過人員通知,並退還申報材料。
八、評審機構聯繫方式
日常工作部門:天津市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工作地址(材料接收地址):天津市和平區建設路78號天津市科學會堂5樓504室
聯繫人:劉娟娟 13820819005 23413709
信息公開方式:
1.天津市科學技術協會官方網站(www.tast.org.cn)
2.天津市生物醫學工程學會官方網站(www.tjbme.org)
附件:天津市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生物醫藥技術專業高、中級資格評審標準
天津市科學技術協會
2020年9月8日
原標題:《天津市科協關於2020年天津市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生物醫藥技術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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