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要確定重點監管對象,劃分監管等級,健全監管檔案,採取差別化監管措施。
建立規範的汙染源環境監管檔案,能促進企業加強環境管理,規範環境行為,降低企業環境風險,同時能為政府提供可靠的環境信息,促進政府履行環境監管職能,提高監管工作實效。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範:環境監察》(HJ/T 295-2006)及《移動執法系統建設指南》中,明確了汙染源環境監管檔案主要包括8個部分內容,分別是企業概況、企業生產工藝與排汙節點、企業汙染治理設施、企業汙染物監測與排放、企業環境安全防範與管理、企業建設項目管理、企業環境監管和企業現場檢查管理等。
(1)企業概況主要指企業註冊登記信息,包括企業性質、隸屬關係、經營許可、網格信息等。
(2)企業生產工藝與排汙節點主要包括企業生產裝置(設備)、生產工藝、原輔材料及消耗、能源及消耗、排汙節點、涉重金屬類別、放射源種類、危險廢物種類等。
(3)企業汙染治理設施主要包括各類環境保護設施的設置與分布、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維護手冊及管理制度,在線監控設施及運行管理、排汙口規範化管理、汙水管網、雨水收集系統等檔案資料。
(4)企業汙染物監測與排放主要包括廢水、廢氣、噪聲、工業固廢、危險廢物排放(轉移/處置)情況;企業自測、監督性監測、在線監控等環境監測資料;主要汙染物減排臺帳等檔案資料。
(5)企業環境安全防範與管理主要包括環境應急預案、環境風險報告、環境風險源、安全生產與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物資和設施、應急演練、汙染事故、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評估等檔案資料。
(6)企業建設項目管理主要包括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試運行、「三同時」管理信息,擴建及改建資料、建設項目整改信息、建設項目檢查及驗收等檔案資料。
(7)企業環境監管,主要包括排汙費徵收、排汙申報、環境統計、總量減排及核查、汙染源普查、公眾投訴、專項執法、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信用等級評價、汙染控制、淘汰落後產能等檔案資料。
(8)企業現場檢查管理主要包括現場檢查頻次、現場檢查記錄、企業違法記錄、行政處罰記錄、限期治理、企業整改措施、舉報信息及查處、督察督辦等檔案資料。
環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