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上登記著在這裡取鈦釘、鋼板患者的信息。
疑問
為什麼從我身上取出的東西不能給我?
元月6日上午,姜先生被推進武漢大學口腔醫院手術室,近兩小時後,10年前植入口腔的鋼板和鈦釘被取出。當年,姜先生因重大車禍導致面部受損而植入一套合金鋼板和鈦釘,價值3.8萬元。
「能不能把從我身上取出來的釘子和鋼板還給我?我用它打個戒指做紀念。」術後,姜先生找到管床醫生提出了一個要求。伴隨他10年的鋼板和鈦釘,一起經歷了生死,也見證過他無數次求醫。
「不可能,那些東西屬於醫療廢棄物,要統一銷毀處理。」
「我當年花了3.8萬元買的,這應該屬於我的財產,怎麼變成了廢棄物呢?」姜先生很詫異,他的朋友們聽說後也將信將疑:病人自己花錢買來的東西怎麼要不回來呢,醫院不會經過技術處理後,再用於別的病人吧?
帶著這些疑問,武漢晚報記者特地作了一番探訪。
探訪
每一枚取出的鈦釘、鋼板要登記
元月27日上午8點多,經院方特許,穿上手術衣,記者走進武大口腔醫院手術室。9間手術室全部都在使用,記者直接進入了9號手術室,這間手術室裡剛好安排的是兩臺取鋼板和鈦釘的手術。
第一臺手術的病人是27歲的欒女士。去年7月,她做了鼻畸形矯正手術,鼻翼左右各用一顆鈦釘固定。
上午9點左右,欒女士鼻翼左側的一顆小鈦釘被取了出來,手術醫生呂坤用鉗子將鈦釘的尖頭處理了一下,放入手術護士遞過來的黃色利器盒裡。20分鐘後,另一顆鈦釘也被取了出來,經處理後也同樣被放進了利器盒。縫合好傷口,欒女士被送到甦醒室,呂坤醫生與剛才捧利器盒的張護士一起再次核對從欒女士鼻翼取出的2枚鈦釘,並在《手術室高耗材銷毀記錄本》上登記,雙雙籤上自己的名字。
手術室裡的顏色很簡單,白色是鋪單,藍色是醫護人員的手術衣,黃色是裝垃圾的。記者看到,小小的黃色利器盒裡,有已經毀損處理過的從病人體內取出來的鈦釘、鈦板,也有毀損過的針頭,而其他沾有血跡的棉球等軟性廢棄物,則被放在手術床旁邊的套有厚塑膠袋的大盒子裡。
記者在手術室的外走道看到,每一間手術室外的小桌上都有一個小黃盒子,桌子旁邊則是一個大的黃色垃圾盒。據手術室護士長熊宇紅介紹,利器盒是一次性的,兩天一更換。這些利器盒已封口,再也不可能打開。保潔人員下午會將它們送到醫院的醫療垃圾轉存間,等待專業的醫療垃圾處理公司將它們拖走,統一處理。
呂坤醫生籤好字,換了一套手術服,準備下一臺手術。
這是一位35歲的病人,半年前從二樓摔下,造成整個面部8處骨折,這次要取出當時植入面部的8塊鋼板、32顆鈦釘。
檢查
銷毀登記本是國家必查項目
在武大口腔醫院手術室,記者翻閱《手術室高耗材銷毀記錄本》,只見上面記錄著每一位在這裡取出體內鈦釘、鋼板的病人姓名及數量,每一欄都有手術醫生和護士的籤名。
武大口腔醫院手術室護士長熊宇紅介紹,國家要求高耗材銷毀登記的規定是從2011年元月份實施的。這本記錄本的起始日是2011年1月14日,截至今年元月27日,這個本子一共記錄了在這裡接受手術的433位患者的基本信息,以及每個人取出的鈦釘和鋼板的數量。
熊護士長強調,這個記錄本對醫院來說非常重要,三甲醫院重審、醫院質量管理檢查、院內感染檢查,這個本子都是必查頂目。
出生
每一枚釘子都有一個身份證
「使用過的鈦釘和鋼板,有可能被再次使用嗎?」記者向武大口腔醫院頜面外科主任李祖兵教授直截了當地提出了一個問題。對此,李教授毫不猶豫地予以否定:「不可能!」他分析說,從技術層面上看,鈦釘和鋼板都屬合金,也會老化,再次使用,應力不夠,存在醫療隱患。何況國家有規定,必須回收集中作銷毀處理。
在武大口腔醫院手術室,記者看到,每一枚新的鈦釘、每一塊新的鋼板上,都有一個條形碼,這就是鈦釘、鋼板的身份證。醫生在使用這些材料時,必須將這個身份證貼到手術記錄單上,相關監督部門會定期檢查。
歸屬
高溫焚燒
在武大口腔醫院的一個偏僻角落,有一個醫療垃圾轉存間。裡面最顯眼的是240釐米高的黃色垃圾盒,盒內套著塑膠袋。這個盒子由專業醫療垃圾處理公司提供,醫院保潔人員把從手術室收集來的利器盒和用塑膠袋裝的垃圾,就放到這個盒子裡,裝滿一個,密封一個。
武漢地區所有的醫療垃圾由武漢漢氏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處理。第二天,記者採訪了該公司負責人。
該公司吳姓負責人介紹,公司拖運醫療垃圾的專車每天上門到武漢各醫院收集醫療垃圾,所有密封的垃圾箱被送到處理工廠的轉存間後,後面的工作就進入全機械自動操作。機械手會翻轉垃圾,通過自動投料系統將垃圾傾倒進焚燒爐。國家規定焚燒爐的溫度要達到850℃以上。倒空的垃圾箱,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後,再送到各醫院重複使用。
他強調,所有這些,都必須按國家的相關規定流程來操作。
記者查閱相關文件後得知,國家對醫療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如同對危險物的管理。危險物的統一標誌是骷髏頭,醫療廢棄物的統一標誌是三個交叉的環。
維權
鈦釘鈦板再貴取出後也不屬於個人
「當年花了三萬八的鈦釘鈦板,應該是屬於我的財產吧,能不能受物權法保護呢?」帶著姜先生的這個問題,記者昨天採訪了湖北哲思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吳常澤恩。吳常律師介紹說,我國物權法保護的物品都有一個大前提,就是依法享受,但取出的鈦釘鈦板顯然已不再屬於患者個人能依法享受的物品了,因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已將它界定為醫療廢物。
記者與吳常律師一起查到2003年國務院頒布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這個國務院令對醫療廢物提出了兩個處理意見,毀形後焚燒,不能焚燒的消毒後填埋。同年10月,國家衛計委發布了與此相配套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將醫療廢物分為五大類,一次性使用的鈦釘鈦板屬於第一類感染性醫療廢物,具體解釋是「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視為感染性廢物」。
「這些法律法規,將取出後的鈦釘鈦板視為需嚴格控制的醫療廢棄物,患者已不能再對它依法享受了。」吳常澤恩律師說:「鈦釘鈦板3萬、40萬在使用過後是沒有區別的,它除了患者花錢購買的價值外,還有搶救生命、解除病痛的價值,取出後,它搶救生命、解除病痛的使命就已經完成了,這個價值實現了。」出於防止生物汙染和對他人造成傷害,國家對它進行嚴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