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天津市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轉發
《關於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
治癒患者心理疏導工作方案的通知》
的通知
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
新冠肺炎治癒患者心理疏導工作
提出最新要求
一、要強化責任落實:將新冠肺炎治癒患者心理疏導工作納入轄區和各部門疫情防控整體部署。
各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新冠肺炎治癒患者心理疏導工作納入轄區和各部門疫情防控整體部署,研究制定具體幹預措施,摸清治癒患者底數和具體情況,明確職責任務,加大落實力度,充分利用、協調轄區和部門心理服務資源,組織做好治癒患者的心理疏導工作。
二、要強化心理疏導:區級至少有1名心理專員、各街鎮有1名心理專幹、每個社區至少有1名工作人員協助開展心理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
市衛生健康委要做好全市治癒患者心理疏導工作的統籌協調,成立市級專家組,對各區開展技術指導。
各區要發揮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者等不同專業隊伍力量,按照「知情同意、分類幹預」原則,為治癒患者提供「多位一體」的心理疏導、心理幹預服務,並開展隨訪管理。
各區要建立「三專」服務模式,保證區級至少有1名心理專員、各街鎮有1名心理專幹、每個社區至少有1名工作人員協助開展心理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
請各區於9月30日前將區級心理專員相關信息反饋至市衛生健康委。
三、要強化協同合作:各區衛生健康、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治癒患者心理疏導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各區衛生健康、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轄區治癒患者關心關愛工作,為治癒患者提供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心理疏導等服務。各區要對治癒患者心理疏導工作提供資金支持,積極探索支持、引導社區志願者、社區社會組織等人員和機構參與新冠肺炎治癒患者心理疏導的政策措施,形成多方聯動服務模式。
各區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和特色做法,於2020年12月15日前將總結反饋至市衛生健康委。
新聞連結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國婦聯、中國殘聯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治癒患者心理疏導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加強關愛幫扶。各地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要組織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指導各區縣、街道(鄉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或動員社會力量,組建由社會工作者、網格員、志願者、心理諮詢師等組成的基層服務團隊,定期對轄區治癒患者家庭進行走訪慰問,加強人文關懷,了解患者康復情況、家庭經濟狀況等,協調落實救助康復等政策,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同時,暢通治癒患者等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群眾訴求和心理服務需求,對合理訴求儘量協調解決,對發現的心理問題及時進行疏導幹預。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地通過權威媒體,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新冠肺炎相關知識的科普宣傳,介紹團結和睦的鄰裡關係對促進患者身心全面康復的意義,引導城鄉社區居民正確了解新冠肺炎特點,減少對治癒患者的歧視和排擠,共同營造理解、關愛、幫助治癒患者的良好氛圍。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居民經常活動場所設立心理健康科普宣傳欄或展板,介紹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及心理健康服務機構信息、服務方式、求助渠道等內容,幫助患者及家屬掌握心理自助和識別早期心理異常的方法,促進其主動求助。
(三)完善健康信息。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託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立新冠肺炎治癒患者資料庫,整合患者在院治療數據、出院後健康管理等數據信息。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定點醫院應當及時將治癒患者資料共享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掌握患者既往治療情況,結合居民健康檔案完善相關健康信息。要與屬地街道(鄉鎮)、社區(村)對轄區內治癒患者的信息進行核對,確保信息完整、準確。對未納入家庭醫生籤約服務的治癒患者,及時安排家庭醫生與治癒患者協商籤訂服務協議。各相關工作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應當嚴格做好患者信息隱私保護。
(四)開展心理測評。在新冠肺炎患者治癒出院返回社區(村)後,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可指導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合患者既往治療情況,按照知情同意和自願原則,採用心理評估量表或心理軟體對治癒患者心理健康狀況進行測查評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依據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對評估結果的會診意見,對有服務需求的治癒患者,提出團體幹預、家庭幹預、個體幹預等心理疏導的建議。
(五)加強心理疏導和隨訪管理。各地應當以縣(市、區)為單位,依託轄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高等院校心理諮詢中心、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組建心理疏導服務團隊,與各街道(鄉鎮)、社區(村)對接,根據患者及家屬意願實施針對性心理幹預。為治癒患者發放包括心理健康手冊、服務資源宣傳頁的心理健康工具包。心理疏導服務團隊結合心理疏導工作,同步開展患者隨訪管理,原則上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隨訪,隨訪時記錄心理測評、心理疏導情況,並給予相應的健康指導。
(六)做好重點人群危機幹預。心理疏導服務團隊針對測評結果提示有心理健康問題或基層工作人員反映有心理行為異常的患者作為重點幹預對象,及時進行一對一的有針對性幹預。若發現存在嚴重心理行為問題或有明顯自殺自傷風險的個體,應當及時收治入院,由專科醫生進行診療和提供服務,同時將信息反饋給患者所在社區(村),納入重點人群實施網格化服務管理。
(七)推動心理熱線平臺服務。各地要支持心理援助熱線、網絡心理服務平臺的建設,提高心理疏導服務的可及性。浙江省設置全省統一的心理熱線號碼96525做法值得推廣。治癒患者人數較多的市(地、州)要適當設置心理熱線坐席,延長在線服務時間,使電話打得通、有人接。熱線主辦機構要加強心理熱線規範管理,定時分析匯總來電諮詢的信息,發現突出問題或可能發生應激事件時,及時將相關信息報告當地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或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