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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報告」折射反貪動向
有觀點認為,「專項報告」折射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對反腐工作的支持與重視,這亦有利於進一步提升現有反貪機構查辦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過去5年多時間裡,將近20萬人涉貪腐被查,其中省部級高官多達32人。」10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反貪汙賄賂工作情況的報告》時如是說。
在中國,最高檢就反腐工作向全國人大作「專項報告」的情況並不多見。此前一次為1989年10月25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曾聽取時任最高檢《關於檢察機關開展反貪汙、賄賂鬥爭情況的報告》,時間已過去24年。
最高檢反貪汙賄賂總局(以下簡稱「反貪總局」)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每年全國兩會,最高檢向全國人大所作的工作報告中,均會涉及到反貪工作。但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和審議最高檢的專項報告,「充分體現了對反貪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在最高檢反貪總局首任局長羅輯看來,「時隔24年再度安排反貪汙賄賂工作專項報告,應該和當前反腐敗形勢有關係。全國人大常委會安排一次專門的反腐敗專項工作報告,本身也有宣示意義,表明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
捉「蠅」打「虎」
最高檢在22日的「專項報告」中透露,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汙賄賂犯罪19.8萬餘人,其中省部級高官多達32人。
在羅輯看來,相較於1989年第一次反貪汙賄賂專項報告, 24年來,反貪汙賄賂工作無論是從數量還是特點來看都已經發生巨大的變化。
「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很多資源如礦山、房地產等審批權都在政府手中,許多商人巴結官員,搞不正當競爭,政府審批權不斷擴大,為公務人員尋租提供了土壤。」羅輯說。
這種變化首先體現在查辦領域。上述反貪總局相關負責人說,過去幾年,圍繞中央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重大部署,最高檢組織開展一系列專項查辦工作。
最新的「專項報告」顯示,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中,圍繞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等領域,全國檢方共查處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賄賂犯罪案件56963件。而工程建設領域,立案偵查的貪汙賄賂犯罪案件也多達26575件。
「專項報告」而稱,針對近年來涉農領域貪汙賄賂犯罪不斷出現。各地檢察機關圍繞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惠農政策補貼、退耕還林等環節,共立案偵查虛報冒領、截留侵吞、中飽私囊的國家工作人員和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貪汙賄賂犯罪案件68152件。
「過去五年反腐工作的另一個特點是『老虎』『蒼蠅』一起打」。上述反貪總局相關負責人稱,具體做法包括兩方面,一方面,堅決查處大案要案。上級檢察院帶頭立案查辦社會關注的大案要案,加強對下級檢察院辦案工作的督促與指導。各級檢察機關突出辦案重點,集中力量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汙賄賂犯罪案件。過去五年來,全國共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多達13368人,其中廳局級幹部超過1000人。
「另一方面,高度重視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貪汙賄賂犯罪案件,重點查辦『三農』、教育、就業、醫療、徵地拆遷、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民生領域的貪汙賄賂犯罪案件。5年多來,共立案查辦案件7.9萬餘件。」上述反貪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加強打擊行賄成為近年來反貪工作的重要特點。數據對比顯示:2008年至2012年,全國檢察機關查處的受賄犯罪人數同比上升19.5%;但同一時間查處行賄犯罪人數比前5年上升60.4%。
對行賄行為的打擊還延伸到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建設。具體做法是,對行賄犯罪信息進行分類錄入、存儲和管理,並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或個人,由行業主管(監管)部門作出相應處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場準入、降低資質等級等,以預防和減少賄賂犯罪。
亮點還包括近三分之一案件源於群眾舉報。數據顯示,過去五年立案偵查的案件中,群眾舉報48671件,佔32.1%。這意味著,群眾舉報逐漸對貪汙賄賂形成有力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