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石膏相組成分析方法
1 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由二水石膏(天然或工業副產石膏)煅燒製備的建築石膏粉中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半水石膏(HH)、二水石膏(DH)三相含量的分析方法。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實驗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3 原理
3.1 建築石膏中的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
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具有強烈的吸溼性,可在95%酒精水溶液中水化成半水石膏,而半水石膏確不能水化成二水石膏,因此可通過測定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在酒精水溶液中水化的增量來計算其含量。
3.2 建築石膏中的半水石膏(HH)
在純水中可全部水化為二水石膏 ,測定建築石膏在純水中的水化增量,為半水石膏和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形成二水石膏的總量,減去用3.1條原理測得的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的含量,即可計量出半水石膏的含量。
3.3 建築石膏中殘留的二水石膏
用脫水的方法測定建築石膏中脫水總量,減去半水石膏的脫水量,即可計算出二水石膏的含量。
1 烘箱法(A法)
1.1 附著水與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含量的測定
1.1.1 試驗步驟
1.1.1.1 稱量已烘乾至恆重的空稱量瓶m01;
1.1.1.2 稱取約5g試樣放入稱量瓶中,精確至0.0001g,記錄質量m1;
1.1.1.3 順著稱量瓶邊緣緩慢加入95%乙醇溶液約5ml,輕輕振蕩使試樣溼潤均勻,靜置10min;
1.1.1.4 將上述稱量瓶敞開蓋放入 (40±4)℃烘箱中(蓋子同時放在烘箱中加熱),加熱不少於6h;
1.1.1.5 取出稱量瓶立即蓋上蓋子,放入乾燥器中於室溫下冷卻15 min,稱量。
1.1.1.6 再將稱量瓶敞開蓋放入烘箱內於同樣的溫度下加熱1 h,按8.1.1.5步驟冷卻、稱量;如此反覆,當加熱時間相隔1h的兩次稱量之差不大於0.5 mg即為恆重,記錄質量m2。
1.1.2 結果計算:
1.1.2.1 當m1>m2時,附著水含量以質量分數wa1計,數值以%表示,按式(1)進行計算,此時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含量wA1=0。
= …………………………(1)
1.1.2.2 當m1<m2時,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含量以質量分數計,數值以%表示,按式(2)進行計算,此時=0。
…………………………(2)
式中:m 01——空稱量瓶質量,單位為克(g);
m1—— 加入乙醇溶液前(稱量瓶+樣品)的質量,單位為克(g);
m2—— 加入乙醇溶液並烘乾至恆重後(稱量瓶+樣品)的質量,單位為克(g);
wa1—— 試樣中附著水的質量分數,%;
wA1——試樣中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的質量分數,%。
1.1.3 數據處理
計算結果表示到小數點後兩位。當三個數值中有一個數值超出平均值±10%時,應剔除這個數值後取剩下兩個數值的平均值作為附著水或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含量測量結果;若剩下兩個值中有超出其平均值±10%時,則此組數據作廢,應重新取樣檢測;當三個數值中有兩個數值超出平均值±10%時,則此組數據作廢,應重新取樣檢測。
1.2 半水石膏(HH)含量的測定
1.2.1 試驗步驟
1.2.1.1 稱量已烘乾至恆重的空稱量瓶m02;
1.2.1.2 稱取約2g試樣放入稱量瓶中,精確至0.0001g,記錄質量m3;
1.2.1.3 順著稱量瓶邊緣緩慢加入蒸餾水約2ml,輕輕振蕩使試樣溼潤均勻,浸泡2h;
1.2.1.4 將上述稱量瓶敞開蓋放入 (40±4)℃烘箱中(蓋子同時放在烘箱中加熱),加熱不少於6h;
1.2.1.5 取出稱量瓶立即蓋上蓋子,放入乾燥器中於室溫下冷卻15 min,稱量。
1.2.1.6 恆重過程按照8.1.1.6方法確定,記錄恆重質量m4。
1.2.2 結果計算:
1.2.2.1 試樣水化後的質量變化量以質量分數c1計,數值以%表示,按式(3)進行計算。
………………………… (3)
式中: m 02——空稱量瓶質量,單位為克(g);
m3——加水前(稱量瓶+樣品)的質量,單位為克(g);
m4——加水並烘乾至恆重後(稱量瓶+樣品)的質量,單位為克(g)。
1.2.2.2 半水石膏(HH)含量以質量分數計,數值以%表示;計算方法如下:
當m1>m2時:按式(4)進行計算,
………………………… (4)
當m1<m2時,按式(5)進行計算:
………………………… (5)
式中 wa1—— 試樣中附著水的質量分數,%;
wA1——試樣中可溶性無水石膏(AⅢ)的質量分數,%;
c1——試樣水化後的質量變化量以質量分數,%;
1.2.3 數據處理
數據處理按照8.1.3處理。
1.3 二水石膏(DH)含量的測定
1.3.1 試驗步驟
1.3.1.1 稱量已烘乾至恆重的空稱量瓶m03;
1.3.1.2 稱取約5g試樣放入稱量瓶中,精確至0.0001g,記錄質量m5;
1.3.1.3 將上述稱量瓶敞開蓋放入 (230 ± 5)℃烘箱中(蓋子同時放在烘箱中加熱),加熱120min;
1.3.1.4 取出稱量瓶立即蓋上蓋子(但不應蓋得太緊),放入乾燥器中於室溫下冷卻30 min,將蓋子緊密蓋好,稱量質量m6。
1.3.2 結果計算:
1.3.2.1 試樣在加熱過程中質量的變化量以質量分數d1計,數值以%表示,按式(6)進行計算。
…………………………(6)
式中: m 03——空稱量瓶質量,單位為克(g);
m5 —— 加熱前(稱量瓶+樣品)的質量,單位為克(g);
m6—— 烘乾至恆重後(稱量瓶+樣品)的質量,單位為克(g)。
1.3.2.2 二水石膏(DH)含量以質量分數計,數值以%表示;計算方法如下:
當m1>m2時:按式(7)進行計算:
………………………… (7)
當m1<m2時,按式(8)進行計算:
…………………………(8)
式中:
wDH1——試樣中二水石膏相的質量分數,%;
wHH1——試樣中半水石膏相的質量分數,%;
wa1 ——試樣中附著水的質量分數,%;
d1——試樣在加熱過程中質量的變化分數,%。
1.3.3 數據處理
數據處理按照8.1.3處理。
1 水分測定儀法(B法)CS-002GL石膏相組成分析儀可以同時顯示所有相組的分析數據,還有具體倒計時提示功能,是可以直接快速、計算石膏中的附著水、結晶水、三相)(石膏(AⅢ)、半水石膏(HH)、二水石膏(DH)、品味等成分,檢測完成後可以直接列印出所有測試技術參數,用於天然石膏、磷石膏、二水石膏、無水石膏、脫硫石膏、生石膏、熟石膏、紅石膏當中。
石膏相組成分析儀
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中國建築材料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輕質與裝飾裝修建築材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95)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