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81:《噴規》7.1.4的正方形布置應怎麼理解,走廊不能布置單排擴大覆蓋面積灑水噴頭嗎?現有一個大面積場所採用擴大覆蓋面積灑水噴頭比標準噴頭造價要節省很多,因為有梁無法按正方形布置,審圖提出要按正方形布置,難道需要全換成標準噴頭嗎?
回答:走廊可以布置單排擴大覆蓋面積灑水噴頭,但布置間距不得超過7.1.4的正方形布置間距,並校核走廊的噴水強度;擴大覆蓋面積灑水噴頭在無吊頂的梁間布置時,可採用不等距方式,但應保證噴水強度符合規範要求。
解析:《噴規》圖示:擴大覆蓋面積灑水噴頭在無吊頂的梁間布置時,可採用不等距方式,但應保證噴水強度符合規範要求。
問題182:室外露天的(無頂板)消防水池,需要注意什麼?
回答:用於消防系統用水,除應符合《城市汙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第4.4條表1的規定外,還應符合《消水規》以及水自動滅火系統專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均能滿足消防給水系統所需的水量和水質的技術措施;另外,冰凍地區須採取防凍措施。
解析:如僅設置消火栓系統,則主要考慮《消水規》的相關要求即可,如還有其他自動水滅火系統,則需同時考慮相應系統專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
註:GB/T18920-2020已發布,替代GB/T18920-2002,將於2021年2月1日實施。
問題183:一棟建築,室外消火栓流量25L/s,但建築在2個市政消火栓保護範圍內,還需設置消防水池存儲室外消防用水量嗎,可否不再布置室外消火栓管網系統?
回答: 距建築外緣5m~150m的市政消火栓可計入室外消火栓的數量,當市政為環網且滿足兩路供水的要求時,2個市政消火栓均計入該棟建築的室外消火栓數量,可以滿足本建築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消防水池可不考慮室外消防用水量,也可以不另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
註:當建築物設置有水泵接合器時,應設在室外便於消防車使用的地點,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離不宜小於15m,並不宜大於40m。此時,應保證至少有一個市政消火栓,滿足此距離要求。
問題184:在問題183中,如市政消火栓管網為枝狀,消防水池需要考慮室外消防用水量嗎,需要設置室外消防給水管網嗎?
回答:需要考慮室外消防用水量,根據規範要求,這時消防水池必須設置取水口,取水口可以視為一個室外消火栓,可不另設室外消火栓給水管網。
註:當設置有水泵接合器時,水泵接合器應設在室外便於消防車使用的地點,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離不宜小於15m,並不宜大於40m。
問題185:《消水規》5.4.7要求「水泵接合器應設在室外便於消防車使用的地點,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離不宜小於15m,並不宜大於40m」。問題1: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是不是有一個保證就行了?問題2:距消防水池的距離,是指距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離嗎?問題3:當消防水池的距離不能滿足要求時,是不是所有室外消火栓都要滿足15m至40m距離?
回答:
1、保證一個滿足要求即可。
2、消防水池的距離是指與取水口的距離。
3、通常保證一個滿足距離要求即可,當水泵接合器數量在3個或以上時,建議2個。
問題186:《消水規》5.4.7要求「水泵接合器應設在室外便於消防車使用的地點,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離不宜小於15m,並不宜大於40m」。是不是所有室外消火栓離消防水池的距離不宜小於15m?
回答:本條文的意思是水泵接合器周圍有一個室外消火栓滿足本距離要求即可,其他室外消火栓不滿足本距離要求沒關係。
問題187:《消水規》5.4.3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給水流量宜按每個10L/s~15L/s計算」,具體取值時,按10L/s還是15L/s?有審圖老師要求按15L/s考慮一定要用DN150的水泵接合器,是否正確?
回答:可取15L/s,水泵接合器可以選DN100或DN150,沒有嚴格要求。
解析:DN100管道在15L/s的流速為1.91m/s,滿足規範要求,DN100水泵接合器通水能力可達15L/s。
通常情況下,大家習慣DN100消防水泵接合器配接DN100幹管,DN150消防水泵接合器配接DN150幹管。
問題188:當住宅下部的商業服務網點設置自噴時,其敞開樓梯間的下部需要布置噴頭嗎?
回答:是否設置灑水噴頭,依是否有可燃物確定,如可能存放雜物,且上部灑水噴頭無法覆蓋樓梯間的下部區域,則宜設置灑水噴頭。
解析:在可能堆置雜物的情況下,建議布置灑水噴頭,但需考慮噴頭保護架,防止碰撞。
問題189:車庫的每個車位上都要設置噴頭嗎?《車火規》車位側上方有噴頭是何用意?
回答:每個車位是否布置灑水噴頭,應酌保護區間確定,基本原則是儘量保證車位全保護。
解析:《車火規》7.2.6條規定汽車庫、修車庫內噴頭應設置在汽車庫的上方或側上方。是根據車庫的自身特點,制定的噴頭布置的一些特殊要求。通常布置噴頭的位置及間距是按照建築物的頂棚形式確定的,而絕大部分汽車庫內車位是固定的,汽車發生火災時,有些噴頭距離車位比較遠,保護車位火災效果差,為加強滅火有效性,制定本條規定。
問題190:地點山東,雙T板屋面木門倉庫,簷口高度8.7m,屋脊高度10.44m,建築專業確定的建築高度10.17m(室外地面至簷口與屋脊平均高度),屋頂設採光排煙窗(側牆百葉)最低洞口高度9.7m,堆垛儲物高度不大於7.5m。問題1.參照浙消(2019)72號,防煙分區淨高計算到最低排煙窗,按9.7m計算,可否?不超9m的區域可以不用設置擋煙垂壁嗎?問題2.噴淋系統選用噴頭時,是否按照9m<H<12m,選用倉庫型特殊應用噴頭K363直立型。問題3.上述排煙和噴淋採用的淨高不一致,淨高到底該怎麼算呢?
回答:1、本示例中防排煙系統的房間淨高大於等於9.7m,由於本工程為坡屋面,防煙分區之間是否設置擋煙垂壁需根據實際劃分後防煙分區的淨高決定;2、噴淋系統可按照9m<H<12m,可依《噴規》表5.0.5及表5.0.6選用適合的噴頭。需要注意的是,倉庫型特殊應用噴頭K363可以直立或下垂安裝,而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K363隻有下垂安裝的形式。噴頭的安裝需滿足《噴規》第7章頂板或吊頂為斜面時的布置要求。3、防排煙系統的淨高與噴淋系統的淨高,使用目的不同,不必一致,各自分別計算即可。
解析:
《煙規》4.6.9條文解釋中的淨高按如下方法確定:
(1)對於平頂和鋸齒形的頂棚,空間淨高為從頂棚下沿到地面的距離。
(2)對於斜坡式的頂棚,空間淨高為從排煙開口中心到地面的距離。(此條有爭議,詳見專輯:排煙口最大排煙量的爭議探討!db取值的修正建議及補充!(如有地方標準可按地方標準執行,如無地方標準按國標執行)
(3)對於有吊頂的場所,其淨高應從吊頂處算起;設置格柵吊頂的場所,其淨高應從上層樓板下邊緣算起。
《噴規》表6.1.1中場所淨空高度為閉式系統噴頭最大允許的設置高度。應遵循「使噴頭及時受熱開放、並使開放噴頭的灑水有效覆蓋起火範圍」。超過上述高度,噴頭將不能及時受熱開放,而且噴頭開放後的灑水可能達不到覆蓋起火範圍的預期目的,出現火災在噴水範圍之外蔓延的現象,使系統不能有效發揮滅火的作用。因此,噴頭的最大允許設置高度由噴頭類型、建築使用功能等因素綜合確定,布置應滿足《噴規》第7章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