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特設崗位專項計劃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為堅定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全面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工作安排,提高國家統編教材使用工作保障能力,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等四部門印發《關於加強民族語言授課學校國家統編教材師資隊伍建設的若干措施(試行)》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公開招聘遴選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民族語言授課中小學校任教,緩解民族語言授課中小學校語文、道德與法治、歷史(以下簡稱「S科」》師資短缺的問題,進一步提升民族語言授課中小學校「三科」師資隊伍素質,為全面推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供師資保障。
二、招聘名額
2020年我區擬招聘特設崗位專項計劃教師(以下簡稱「特崗專項計劃教師」) 300名,具體招聘計劃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堅定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使用國家統編教材的決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新時代中小學 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二)年齡要求: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後出生)。
(三)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往屆或2021屆畢業生;近5年(2016年及以後畢業)或2021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報考小學崗位。2021屆畢業生參加本次考試要求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符合畢業要求的證明,但必須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否則,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專業要求。報考語文教師崗位要求大學所學專業為:中國語言文學類(0501) 、學科教學(語文045103)、語文教育(670104K);報考道德與法治教師崗位要求大學所學專業為政治學類(0302)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0305) 、學科教學(思政045102)、思想政治教育(670115K) ;報考歷史教師崗位要求大學所學專業為歷史學類(0601)、中國史(0602)、世界史(0603)、學科教學(歷史045109)。
(五)教師資格證要求。報名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不包括2018屆至2021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的專業須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 ( 2020)24號)精神,對於2018屆至2021屆畢業生實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於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參加本次考試可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但必須在1年試用期內(2021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要求。需具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中,民族語言授課畢業生需具備三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七)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
(八)教育教學能力。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能夠熟練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從事「三科」教學,掌握和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在編的工作人員;在讀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含2021屆畢業生)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招聘辦法
「特崗專項計劃教師」實行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合同管理。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自願、擇優」的原則,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同等條件下,根據人崗相適原則,優先錄用會講相關少數民族語言的畢業生。
(二)招聘程序
1.公布崗位。招聘公告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 nm. zsks. cn)、北疆就業網(http://www. nmbys. cn)向社會公布。
2.資格初審。網報期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通過網絡將報名人員信息分發到相應招聘旗縣所在盟市的考試中心。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特崗專項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的科室負責人必須到本地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對報名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確認。從12月7日開始,報名人員可以從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列印準考證。(具體方法和注意事項詳見附件3)。
3.筆試。報名人員需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專項筆試。筆試工作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筆試內容為專業課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技術學,考生使用國家通用文字答卷。筆試總成績為300分。筆試時間: 2020年12月12日(詳見準考證)。全區分設8個考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巴彥淖爾市。考生可以就近選擇考區參加考試。筆試在標準化考場組織進行。筆試成績在2020年12月19日後公布,考生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上查詢。自治區將筆試成績以盟市為單位轉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再次資格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數原則按照1:5的比例進行;對於報考人數達不到1:5的地區,可按照1:2的比例進行。
4.資格複查。「特崗專項計劃教師」資格覆審工作由盟市和各設崗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共同組織進行,一經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隱瞞有關問題、提供虛假證件、材料等,隨時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或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5.面試(試講)。面試(試講)工作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參與監督面試全過程。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本地「特崗專項計劃」面試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面試工作程序、內容、要求等,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旗縣(市、區)做好各項相關工作。面試重點考查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含理想信念、心理素質及專業知識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水平、教育教學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150分。
面試(試講)時間: 2020年12月23日-12月28日,具體時間、地點由相關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通知考生本人。面試人員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2021屆畢業生須攜帶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教師資格證書(不包括2018屆至2021屆畢業生)。如上述證件與面試名單信息或網報信息不符或證件有虛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6.成績確認。本次招聘考試的最終成績由考生的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4:6 的比率計算生成,即:總分=筆試環節得分(滿分300分,需按百分制折算) x40%+面試環節得分(滿分150分,需按百分制折算) x60%。
7.考察。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報考人員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部門,對所有擬聘人員思想政治、品德和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上述方面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結束後,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面試通過人員進行體檢。
8.公布名單。各設崗旗縣(市、區)按照招聘計劃崗位1:1的比例確定本地區擬招聘「特崗專項計劃教師」人選,加蓋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公章後報盟市教育行政部門。盟市填寫《內蒙古自治區特設崗位專項計劃教師擬聘人員花名冊》(樣表附後),加蓋盟市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編制等部門公章後,於12月30日以前報送至自治區教育廳,同時向社會公示。教育廳匯總後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和北疆就業網等再次向社會公示。
9.籤訂合同。擬聘「特崗專項計劃教師」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設崗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與其籤訂《內蒙古自治區特設崗位專項計劃教師聘用合同》(以下簡稱《聘用合同》,與2021屆畢業生籤訂就業協議,待其領取到畢業證後籤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應明確,在3年服務期內服從盟市統一調配,3年服務期滿後服從籤約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若不服從統一調配、分配,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同時,要明確對於本次未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的2018屆至2021屆畢業生,必須在1年試用期內(2021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對於本次未提供畢業證書的2021屆畢業生,要明確必須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否則,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待遇保障
(一)「特崗專項計劃教師」實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為3年。3年服務期滿自願留任的,由設崗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職業道德、課標教材、教學設計、普通話水平、班級管理、溝通協調、自主學習及頂崗教學時的表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旗縣(市、區)編制部門為其落實編制,財政部門負責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範圍,聘用結果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任。所需編制由自治區編制部門設立300個專項「周轉編制」予以解決。考核登記表、入編審批表等相關材料均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二) 「特崗專項計劃教師」在3年服務期內,由各盟市統一調配,主要用於民族語言授課學校「三科」教師因參加培訓造成較大缺口的學校頂崗教學周轉。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由設崗旗縣(市、區)根據轄區內民族語言授課學校教師隊伍情況,統籌安排工作崗位。
(三)「特崗專項計劃教師」3年服務期內工資標準按照每人每年3.82萬元發放,同等條件下在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等方面享受當地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同等待遇。3年服務時間可連續計算為工齡(教齡)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2021屆畢業生從領取到畢業證並籤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崗專項計劃教師」須參加集中培訓和跟崗實習,其中集中培訓時間不少於3個月。培訓和跟崗實習結束並經考核合格後,由各盟市根據所轄旗縣(市、區)因選派教師參加培訓出現師資短缺的情況安排頂崗教學。
(五) 「特崗專項計劃教師」在依法享有教師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教師義務。按照頂崗需求及崗位職責,完成不同頂崗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要恪守教師職業道德,堅定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使用國家統編教材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以實際行動踐行「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要自覺增強工作責任意識,認真履職,嚴格遵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中小學教師管理、師德建設、「特崗專項計劃教師」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六、管理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強化主體責任,設崗旗縣(市、區)教育、財政、人社部門要確保「特崗專項計劃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二)在3年服務期內,「特崗專項計劃教師」的人事檔案由設崗旗縣(市、區)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實行免費人事代理;黨團組織關係轉至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預備黨員轉正的,由當地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
(三)設崗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特崗專項計劃教師」管理、考核及服務期滿安置崗位等相關政策。要提前謀劃部署,確保3年服務期滿及時完成考核工作,考核情況同步反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按照相關規定推進後續工作。
(四) 「特崗專項計劃教師」在3年服務期內,由接受頂崗教學的學校對其進行日常管理、考核,接受頂崗教學的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及時反饋設崗旗縣(市、區)和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設崗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按《聘任合同》的規定及時將其調整出教師隊伍並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惠。
(五)接受頂崗教學的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跟蹤管理,要落實周轉住房等相關生活保障措施,定期召開座談會,了解「特崗專項計劃教師」的工作情況和思想動態,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頂崗任務完成後,負責將頂崗期間的教學、思想政治、師德師風表現和其他方面考核評價材料及教學業務檔案轉交設崗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
(六)接受頂崗教學的學校要為「特崗專項計劃教師」建立業務檔案,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特崗專項計劃教師」的安全防護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一旦出現重大問題,學校必須在20分鐘內電話報告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在20分鐘內電話報告、40分鐘內書面報告旗縣(市、區)黨委、政府及盟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報告自治區教育廳。
(七)各盟市要合理規劃、統籌協調,切實做好3年服務期內的頂崗調配工作,確保所轄旗縣(市、區)「三科」 教師按時按規定參加相關培訓。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程指導、監督所轄設崗旗縣(市、區)和接受頂崗教學的旗縣(市、區)做好「特崗專項計劃教師」的考核、管理等相關工作。
(八)設崗旗縣(市、區)、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將「特崗專項計劃教師」的信息及信息變化情況錄入到「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
七、資金保障
自治區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於「特崗專項計劃教師」3年服務期內的工資性支出及招聘考試、培訓等費用,按照每人每年3.82萬元的工資標準,年初一次性與地方財政據實結算。設崗旗縣(市、區)財政負責解決「特崗專項計劃教師」工資高出自治區財政撥款部分和地方性津貼補貼,依法繳納應享受的當地社會保障待遇相關費用。各地各部門在組織考試過程中,要本著節約的原則,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八、組織保障
(一)各有關部門要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統籌領導下開展工作。要明確職責,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認真履行職責,共同做好相關工作。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筆試、協調、指導等工作,自治區財政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特崗專項計劃」的經費保障,落實資金,規範管理;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監督和指導設崗旗縣(市、區)落實勞動合同管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自治區機構編制部門負責落實「特崗專項計劃教師」的編制,監督和指導設崗旗縣(市、區)完成入編工作。
(二)盟市、設崗旗縣(市、區)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及時溝通,加強聯繫,共同做好相關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特崗專項計劃教師」的調度、管理、考核、落實崗位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及工資發放等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辦理人事、工資、社保等工作;編制部門負責辦理入編等工作。
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特設崗位專項計劃招聘計劃
2020內蒙古特崗教師招聘300人報名時間和筆試注意事項
一、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1.各報名點要切實按照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好報名期間疫情防控方案和預案,提前做好應急準備,加強應急處置培訓。報名前指定專人負責對報名確認場所進行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等處理,並協調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派出專人進行指導。
2.報名前自測體溫。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應下載「蒙速辦」、申領「健康碼」並從報名前14天開始每天自測體溫,若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按規定及時就醫。
3.現場體溫檢測。考生和工作人員進入現場確認場所需佩戴口罩並自覺接受體溫檢測。拒絕接受體溫檢測的人員不得進入,體溫異常的人員按照防疫評估要求執行。
4.做好消毒工作。一是空氣消毒,報名現場確認場所要儘量開門開窗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二是環境物品表面消毒,對樓道、地面、牆面及經常使用或接觸的物體表面,如桌椅、筆、電話、計算機鍵盤和滑鼠、門窗把手等部位要隨時消毒。
5.保持安全距離。考生現場確認時,要有序排隊,依次進行,人與人間隔要保持一米以上。有異常情況,要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
二、網上報名與現場照相確認
1.2020年11月27日-12月2日17:00,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11月28日9:00-12月3日17:00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所選報名點現場照相確認。
2.網報期間,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自動分發到相應招聘旗縣所在盟市的考試中心。各招聘「特崗專項計劃」旗縣(市)所在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考生的資格初審,相關工作的科室負責人必須到本地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對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確認。根據本次招聘人數並參考往年特崗教師報考人數進行預判,提前安排充裕的審核人員,基本做到考生網上一提交即進行審核,為保證報名順利進行,11月28-29日不休息,安排人員加班。具體時間要求是:11月27日開始至12月2日24:00時前完成考生首次提交的報名資格審核;12月3日16:00時前完成全部審核工作。相關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資格審核要有章可循,前後一致,並對考生做好資格審核工作的諮詢和解釋工作。
3.考生在《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特設崗位專項計劃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籤字確認報考信息,並當場在《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特設崗位專項計劃誠信考試承諾書》(以下簡稱《誠信考試承諾書》)親自書寫誠信考試承諾,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蓋章。沒有二代居民身份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損壞的考生,若承諾於2020年12月7日前可以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證件,籤署《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特設崗位專項計劃報名未帶二代居民身份證承諾書》後,可先行辦理報名現場確認手續。屆時不能兌現承諾者,報名無效,不給其發放準考證,不許其入場參加考試。
4.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現場指導考生在《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指定位置親自書寫《誠信考試承諾書》所包含的內容,用以採集考生本人的筆跡信息。報名結束後,《報名登記表》和《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總到盟市招生考試機構,盟市在考前或考後隨答題卡送到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掃描《誠信考試承諾書》,並與考生答卷筆跡進行比對鑑定,若發現兩者筆跡不一致,將按照替考處理。
5.12月7日開始,考生從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列印準考證。
三、筆試
本考試採用網上閱卷方式評卷,考生答題時必須答在答題卡上,答選擇題時必須使用2B鉛筆將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塗黑,答非選擇題時必須使用0.5毫米的黑色字跡籤字筆書寫在對應題號的答題區域。
12月12日考試, 9:00-11:30語文、政治、歷史,14:30-17:00教育理論綜合。
筆試成績在2020年12月19日後公布,考生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上查詢,如對成績有疑義,可同時網上提交卷面複查申請,卷面複查僅在成績公布之日起4日內進行。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
來源: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內蒙古日報》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