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發出的視頻中,兩名工人正在大風中進行吊籃外牆作業,吊籃隨風搖曳,真讓人揪心,吊籃作業安全規定5級以上大風不得進行作業。
吊籃的安全使用和操作
1、嚴禁在5級以上大風、雨天、夜間等環境下工作。
2、嚴禁作為起重運輸工具使用。
3、嚴禁從建築物頂部、窗口或其他孔洞處上下吊籃,一定要等吊籃著地(或裙房頂處)放穩後放可上下。
4、嚴禁超載超人使用,每臺吊籃中的使用人員不能超過2人(雙吊點吊籃固定為2人,不能多也不能少)。
5、嚴禁超越護欄進行作業,嚴禁吊籃作業時下方站人,嚴禁交叉作業。
6、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時,應採取必的防護措施。
7、嚴禁酒後操作吊籃、在吊籃內打鬧和向下拋灑雜物。
8、吊籃在每天開始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後才可使用。
9、吊籃內嚴禁放置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
10、在吊籃內的操作人員不準穿拖鞋或光腳;或者穿易打滑的鞋。
高處作業吊籃安全培訓
高處作業吊籃的定義
高處作業吊籃是指懸掛機構架設於建築物或構築物上,提升機驅動懸吊平臺通過鋼絲繩沿建築物立面上下運行的一種非常設懸掛設備。
非常設:臨時架設在建築物或構築物上的吊籃 。
高處作業吊籃的用途
在建築施工中主要用於高層及多層建築物的外牆施工、裝修(如抹灰漿、貼牆磚、刷塗料)以及幕牆的安裝、清洗等作業。
高處作業吊籃的分類和型號
1、吊籃的分類
按驅動型式分為手動(手搖、腳踏)、氣動(壓縮空氣)、
電動(電動卷揚機、電動提升機)。
按提升型式分為卷揚式、爬升式。
按結構層數分為單層、雙層和三層。
2、吊籃的主參數及主參數系列
高處作業吊籃主參數用額定載重量表示,主參數系列見下表:
3、吊籃的型號
高處作業吊藍型號是由類、組、型代號、特徵代號和主參數代號及更新型代號組成。
ZLP500 就是「額定載重量500kg電動、單層爬升式高處作業吊籃」。
ZLP630 就是「額定載重量630kg電動、單層爬升式高處作業吊籃」。
在建築施工應用最廣的為非常設爬升式電動高處作業吊籃。平時接觸較多的型號有ZLP500, ZLP630, ZLP800等。
國內幾種常見的高處作業吊籃性能參數見下表:
高處作業吊籃一般是由懸吊平臺、懸掛機構(含配重)、提升機、安全鎖、電氣控制箱、鋼絲繩等部件及配件組成的。如下圖所示。
名詞術語
懸掛機構:通過鋼絲繩懸掛懸吊平臺的機構,架設於建築物或構築物上。
懸吊平臺:四周裝有護欄用於搭載作業人員和工具進行高處作業的懸掛式裝置。
提升機:使懸吊平臺上下運行的裝置。
安全鎖:當懸吊平臺下滑速度達到鎖繩速度或懸吊平臺傾斜角度達到鎖繩角度時,能自動鎖住安全鋼絲繩,使懸吊平臺停止下滑和傾斜的裝置。
安全繩(生命繩):獨立懸掛在建築物頂部,通過自鎖鉤、安全帶與作業人員連在一起,防止作業人員墜落的繩索。
額定載重量:懸吊平臺允許承受的最大有效載重量。
額定速度:懸吊平臺在額定載荷下升降的速度。
限位裝置:限制運動部件或裝置超過預設極限位置的裝置。
自由墜落鎖繩距離:懸吊平臺從自由墜落開始到安全鎖鎖住鋼絲繩時相對於鋼絲繩的下降距離。
鎖繩角度:安全鎖自動鎖住安全鋼絲繩使懸吊平臺停止傾斜時的角度。
鎖繩速度:安全鎖開始鎖住安全鋼絲繩時,鋼絲繩與安全鎖之間的相對瞬時速度。
高處作業吊籃的組成及要求
(一)懸吊平臺:
就是用來承載作業人員、工具、物料等進行高處作業的懸掛式封閉框形裝置。主要由欄杆、防滑底架、安裝架、擋板、支牆輪、腳輪、螺栓等組成。平臺可以是方型、長方形、圓形 、轉角;可以是單吊點、雙吊點或多吊點。
目前常用的為下圖所示的矩形雙吊點式高處作業吊籃,懸吊平臺多數是由2個或3個基本節組成。一般情況基本節長度為1.5m、2m、2.5m或3m ,可按施工需要拼裝成所需的長度。
吊籃懸掛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7.5m的吊籃平臺;吊籃懸掛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5.5m的吊籃平臺;吊籃懸掛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選用不大於2.5m的吊籃平臺。
懸吊平臺技術要求:
(1)鋼絲繩吊點距懸吊平臺端部距離不應大於懸吊平臺全長的1/4。
(2)懸吊平臺四周應裝有固定式的安全護欄,護欄應設有腹杆,工作面(一般朝牆一側)的護欄高度不應低於0.8 m,其餘部位則不應低於1. 1 m,護欄應能承受1 000 N的水平集中載荷。
(3)懸吊平臺內工作寬度不應小於0.4 m ,並應設置防滑底板,底板有效面積不小於0.25m2/人,底板排水孔直徑最大為10 mm。懸吊平臺底部四周應設有高度不小於150 mm擋板,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大於5 mm。
(4)懸吊平臺應設有靠牆輪或導向裝置或緩衝裝置。
(二)懸掛機構:
是架設在建築物作業面頂部支撐處,通過鋼絲繩來承受懸吊平臺、鋼絲繩自重和額定載重量的鋼結構裝置。施工現場最常用的吊藍懸掛機構多為槓桿式,但也偶有騎馬式。
懸掛機構由前梁、中梁、後梁、前支架、後支架、上支柱、 配重、加強鋼絲繩、插杆、架接套等組成,前、後梁插在中梁內,可伸縮調節。為適應作業環境的要求,可通過調節插杆來調節前後梁長度和前後支架的高度(說明書確定,超出必須重新計算) ,配重的數量根據設計計算確定。
懸掛機構多數是由一組相同的二個懸掛裝置成對組成。但也有單吊點一個一組、多吊點多個一組的。
懸掛機構的技術要求:
(1)懸掛機構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單邊懸掛懸吊平臺時,應能承受平臺自重、額定載重量及鋼絲繩的自重。
(2)懸掛機構施加於建築物頂面或構築物上的作用力均應符合建築結構的承載要求。當懸掛機構的載荷由屋面預埋件承受時,其預埋件的安全係數不應小於3。
(3)配重標有質量標記,並準確、牢固地安裝在配重點上。
(4)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吊籃懸掛機構的抗傾覆力矩與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於2,懸掛機構的配置應滿足下式:
(5)吊籃懸掛機構支撐在建築物上,應對支撐點的結構強度進行核算。
(三)提升機:
使平臺上下運行的裝置。一般成對(雙吊點)安裝於懸吊平臺兩端的提升機安裝架上。提升機通過驅動工作鋼絲繩上、下運行從而達到懸吊平臺升降的動力裝置。
爬升式提升機工作原理:
提升機沿鋼絲繩爬升,其與卷揚提升機的區別在於提升機不是收卷或釋放鋼絲繩,而是靠驅動輪與工作鋼絲繩的之間的咬合而產生的摩擦力,來提升懸吊平臺。
提升機的技術要求:
(1)提升機必須設有制動器,其制動力矩應大於額定提升力矩的1.5倍。制動器必須設有手動釋放裝置,動作應靈敏可靠。
(2)提升機應具有良好的穿繩性能,不得卡繩和堵繩。
(3)提升機與懸吊平臺應連接可靠,其連接強度不應小於2倍允許衝擊力。
(四)安全鎖:
成對(雙吊點)安裝於懸吊平臺兩端的提升機安裝架上,是一種獨立的機械安全裝置,當懸吊平臺下滑速度達到鎖繩速度或懸吊平臺傾斜角度達到鎖繩角度時,能自動鎖住安全鋼絲繩,使懸吊平臺立即停止下滑或傾斜的裝置。並具有人工操縱開閉鎖的功能。施工現場最常用的吊籃安全鎖多為擺臂防傾斜式,但也偶有離心觸髮式。
擺臂防傾斜式安全鎖工作原理:在正常工作時,擺臂上端的靠繩輪靠緊工作鋼絲繩,此時與擺杆相連的轉軸轉動,帶動鎖繩機構鬆開,使安全鎖處於開鎖位置,安全鋼絲繩即可順暢通過安全鎖。當懸吊平臺發生傾斜或工作鋼絲繩斷裂、鬆弛時,工作鋼絲繩對靠繩輪的壓力消除,其鎖繩角度探測機構(也就是擺臂)即發生角度位置變化,帶動鎖繩機構動作,將繩夾鎖緊在安全鋼絲繩上。
擺臂防傾斜式安全鎖標準要求:
懸吊平臺工作時縱向傾斜角度不大於80時,能自動鎖住並停止運行。
該種安全鎖普遍用在雙吊點、多吊點高處作業吊籃上。
離心觸髮式安全鎖工作原理
具有繩速檢測和離心觸發機構(如圖),當吊籃保險鋼絲繩的下降速度超過一定數值,飛塊產生的離心力克服彈簧的約束力向外甩到一定程度時,觸動等待中的執行元件,帶動鎖繩機構動作,將鎖塊鎖緊在安全鋼絲繩上。
離心觸髮式安全鎖標準要求:
懸吊平臺運行速度達到安全鎖鎖繩速度(不大於30 m/min)時,即能自動鎖住安全鋼絲繩,使懸吊平臺在200 mm範圍內停住。
該種安全鎖用在小型單懸掛機構、單吊點高處作業吊籃上
安全鎖的技術要求:
(1)離心觸髮式安全鎖—懸吊平臺運行速度達到安全鎖鎖繩速度(不大於30 m/min)時,即能自動鎖住安全鋼絲繩,使懸吊平臺在200 mm範圍內停住。
(2)擺臂防傾斜式—懸吊平臺工作時縱向傾斜角度不大於8度時,能自動鎖住並停止運行。
(3)安全鎖在鎖繩狀態下應不能自動復位。
(4)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大於一年。(新出廠的安全鎖自出廠之日起在12個月之內有效 )
(五)鋼絲繩:
高處作業吊籃的鋼絲繩和其他起重機械所用鋼絲繩相比,其受力方式有很大不同。對於爬升式高處作業吊籃,由於它是靠提升機驅動輪和鋼絲繩之間的摩擦力提升,鋼絲繩受到強烈的擠壓、彎曲,對鋼絲繩的質量要求很高,宜選用高強度、鍍鋅、柔度好的鋼絲繩 。
我們常見的雙吊點高處作業吊籃使用的鋼絲繩主要分為兩組四根: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成對設置,分別穿過提升機和安全鎖,且要求選用的型號、規格相同。
為防止繩頭鬆散和便於穿人提升機、安全鎖,鋼絲繩在按選用長度截斷後,其兩端經過特加工,穿人端經焊結後修磨成彈頭狀錐體。
鋼絲繩在做回彎時,必須使用雞心環保護使其圓滑過渡。
鋼絲繩的技術要求
(1)性能應符合《重要用途鋼絲繩》 GB8918-,且應不能潤滑、塗油。
(2)檢驗報廢應符合《起重機鋼絲繩檢驗報廢標準》 GB05972- ,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立即報廢。
1)對於高處作業吊籃用鋼絲繩,在6d(d-鋼絲繩直徑)長度範圍內出現5根以上及在30d長度範圍內出現10根以上斷絲時。
2)斷絲局部聚集。當斷絲聚集在小於6d的繩長範圍內,或集中在任一繩股內,即使斷絲數小於上述斷絲數值,也應報廢。
3)出現嚴重扭結、嚴重彎折、壓扁、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4)鋼絲繩直徑減少7%。
5)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到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鋼絲繩明顯變硬。
6)由於過熱或電弧造成的損傷。
(3)鋼絲繩最小直徑不應小於6 mm,一般規格為φ6~φ13mm ,常用的有φ8.3,φ8.6,φ9.1等。
(4)在正常運行時,安全鋼絲繩應處於懸垂狀態。(加裝鋼絲繩墜鐵)
5)鋼絲繩繩端的固定目前應用較多的還是鋼絲繩夾固結,應按照《鋼絲繩夾》GB/T5976-要求:
(7)為防止懸吊平臺超高冒頂,拉斷工作鋼絲繩,高處作業吊籃必須裝設上行程限位裝置(包括上行程限位開關和上行程限位止擋裝置),要求能夠切斷提升機上升電路,鳴鈴報警,此時懸吊平臺只能往下運行。
(六)電氣控制系統:高處作業吊籃(電動)採取了電氣箱集中控制方式。對吊籃的上升、下降、超高限位和緊急停止進行控制。
電氣控制系統的技術要求:
(1)採取了電氣箱集中控制方式。電氣控制箱按鈕應動作可靠,標識清晰、準確。
(2)應採用三相五線制。接零、接地應始終分開,接地線應採用黃綠相間線。
(3)電氣系統供電應可靠地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在接地裝置處應有接地標誌。電氣控制部分應有防水、防震、防塵措施。其元件應排列整齊,連接牢固,絕緣可靠。電控櫃門應裝鎖。
(4)控制按鈕開關其外露部分由絕緣材料製成,應能承受 50 Hz正弦波形、1250 V電壓為時1 min的耐壓試驗。
(5)帶電零件與機體間的絕緣電阻不應低於2 MΩ。
(6)懸吊平臺上必須設置緊急狀態下切斷主電源控制迴路的急停按鈕,該電路獨立於各控制電路。急停按鈕為紅色,並有明顯的「急停」標記,不能自動復位。
(7)懸吊平臺升降採取電箱上操縱按鈕和移動操縱開關雙重控制,便於在各種位置進行操作控制,操作方便。
(8)應採取防止隨行電纜碰撞建築物、過度拉緊或其他可能導致損壞的措施。
(9)電氣控制系統必須設置過熱、短路、漏電保護、緊急制動、限位制動和鳴鈴報警、限制載荷控制等多種自動保護裝置,確保電氣控制系統部分安全可靠。
吊籃作業勞動防護用品
一、保險繩:是一種獨立懸掛在建築物頂部,通過安全帶的自鎖器使安全帶與作業人員連在一起,防止作業人員墜落時的繩索(規定為錦綸繩,繩徑不少於16MM,不得使用丙綸、乙烯和麻繩),直徑應與安全帶自鎖器的規格相一致。
二、安全帶:按照《安全帶》GB6095-規定應選用「墜落懸掛安全帶」。
三、安全帶的自鎖器由不鏽鋼板製成。自鎖器連接在安全帶上,保險繩從自鎖器的溝槽裡穿過。當在高處作業吊籃內作業的人員因工作鋼絲繩斷裂而下墜時,安全帶的自鎖器自鎖裝置會因人體的重量拉動而自鎖,使下墜的人被保險繩拉住。自鎖器自身有三套保險裝置,分別保證安全繩不會從自鎖器槽中滑出、自鎖裝置不脫開及自鎖器與安全帶的連接。
吊籃的檢查和驗收要點
懸掛機構要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不得有明顯的變形,焊縫不得有開焊、破損現象。加強鋼絲繩要收緊。
懸掛機構前梁外伸懸挑長度不得大於說明書規定的最大極限尺寸;前後支架間距不得小於說明書規定的最小極限尺寸;配重塊數量和重量不得小於說明書規定的數量和重量,且與後支架之間的連接必須穩定可靠,固定加鎖,防止被搬走或移動。
懸掛機構前支架嚴禁架設在女兒牆上、女兒牆外或建築物挑簷邊緣,在沒有經過設計計算的基礎上也不應落在雨棚、空調板等非承重機構上。
懸掛機構上各銷軸、螺栓必須緊固,也有防滑脫措施。
兩個以上的懸掛機構,懸掛機構吊點水平間距與吊籃平臺的吊點間距應相等,其誤差應不大於50mm;
懸吊平臺與提升機、安全鎖必須連接牢固,懸吊平臺各攔片之間螺栓、銷軸不得缺少或鬆動。
懸吊平臺各部件的鏽蝕情況,特別是底板框架。
懸吊平臺不得擅自接長,不得混拼。
鋼絲繩不應有鏽蝕、扭曲、變形、斷裂和斷股、斷絲等現象。鋼絲繩夾型號、間距、數量和方向是否按照標準設置。
上限位行程開關、止擋裝置必須按照要求裝設,不得漏裝、偏斜或失靈
安全鎖必須開鎖、閉鎖靈敏可靠。
安全鎖標定銘牌和檢測標定報告一致。
提升機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避免與人員接觸造成傷害。
提升機潤滑、密封狀態良好,不得出現滲油、破損現象。
提升機手動滑降裝置有效靈敏。
安全繩必須設置牢固,不得設置在吊籃懸吊機構上,也不得設置在一些PVC通風管道上。
安全繩是否有斷股現象,是否遇結構突起部位加設護套。
不得採用丙綸繩、乙烯繩和麻繩作為安全繩
吊籃的安全技術文件
1、進入建築施工現場的高處作業吊籃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
2、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
3、吊籃安拆、使用之前必須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並經有關單位和人員籤字審批,同時應對安拆、使用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
4、吊籃安裝完成或豎向移位後,應及時報送檢測單位對吊籃進行檢測,未經檢測合格的吊籃不得使用。
來源:建築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