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關於解決九十年代末非師範類未分配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問題的總體要求,依照當年上級相關政策,結合當前畢業生安置體制、機制和我縣實際情況,現就分類解決九十年代末非師範類未分配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解決就業的範圍和對象
1995、1996、1997年入學且畢業後學籍檔案轉入我縣,本人已在拜泉縣人事局報到且始終未予分配的非師範類普通大中專院校合同委託或定向類畢業生。
二、解決就業的條件和辦法
通過採取分類、分批的辦法解決就業問題。
(一)第一批解決就業人員的條件。已查找到完整齊備的委託(定向)培養和接收協議,協議的籤訂完全符合黑教聯發〔1995〕6號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辦法,並且依據當年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合同約定,應當由我縣人事部門接收並安排就業的畢業生。
解決就業的具體辦法:在鄉(鎮)事業單位開發出社會公共服務崗位,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無編制、合同化管理)方式予以解決。
(二)第二批解決就業人員的條件。一是「報到證」標註為合委或定向,已找到培養和接收協議(合同),按照黑教聯發〔1995〕6號文件規定,協議不夠完整齊備的委託或定向類畢業生;二是「報到證」標註為合委或定向,未查找到培養、接收協議(合同)的畢業生。滿足以上任意條件的均按第二批予以解決。
解決就業的具體辦法:在鄉(鎮)事業單位開發出社會公共服務崗位,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無編制、合同化管理)方式予以解決。
(三)未納入本次解決就業範圍的統招、自費類畢業生,如本人目前有就業願望,自主就業確有困難的,我縣採取援助就業辦法促進就業。縣勞動就業局將根據畢業生專業特長,積極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並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推送優惠政策扶持創業。
三、待遇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化管理)方式上崗的畢業生,符合第一批就業條件的,月工資標準為2500元;符合第二批就業條件的,月工資標準為2300元,所發工資均由縣財政支付,起薪時間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中的單位繳費部分由縣財政承擔,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由參保人承擔;不享受住房公積金、年終一次性獎金、冬季取暖補貼、交通補貼;工資隨機關事業單位調整機制進行增長,增資標準為每次調整的平均值。合同的初次聘期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可以續聘,考核參照事業單位人員考核辦法執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執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對於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關係;合同期內如發生勞動人事爭議,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解決。
四、具體步驟
經核實,我縣沒有符合第一批解決就業條件的人員,第二批解決就業人員的具體步驟如下:
1、發布公告。公告時間為:2018年7月25日至8月10日。
2、受理就業申請,籤署個人承諾。具體時限為:2018年7月26日至8月15日。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須本人持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需2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張、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證明,到縣勞動和社會監察局一樓辦公室(南五道街原人民銀行一樓)報名,同時籤署《同意分類處理意見承諾書》,未按規定時間現場報名的,視為主動放棄政府援助就業,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諮詢電話:0452-7668615。
3、資格審查。一是通過調取報名畢業生檔案,審查是否符合分類解決資格條件;二是採取向相關部門函調的方式,由居住地轄區派出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對在資格審查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法犯罪記錄的,取消資格。
4、組織體檢。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需統一到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內容及標準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要求執行,不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分類解決資格。
5、考試、選擇工作鄉鎮及公示。體檢合格人員,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統一組織考試(考試日期詳見準考證)。考試結束後根據考試成績,按照分數高低依次選擇工作地點(較近鄉鎮為拜泉鎮、上升鄉、興華鄉、豐產鄉、龍泉鎮、興國鄉、時中鄉,較遠鄉鎮為三道鎮、國富鎮、興農鎮、大眾鄉、長春鎮、永勤鄉、富強鎮、愛農鄉、新生鄉),直至各鄉鎮所設崗位額滿為止。具體結果將在拜泉縣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6、辦理相關手續。用人鄉鎮與畢業生籤訂聘用合同,履行備案手續,具體工作崗位由接收鄉鎮負責安排。
7、體檢、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待報名、審查結束後,由人社局提前電話通知。
五、有關要求
(一)符合解決就業條件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解決範圍。
1.已在行政、事業、國有企業單位安置過的。
2.我縣予以分配但未按照分配要求報到的。
3.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及參加非法邪教組織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或受過相關處分的。
5.其他不符合條件及要求的。
(二)按照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的處理意見(黑人保發〔2010〕125號)文件規定,畢業生離校後至本次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由畢業生本人按照現行參保繳費政策自願補繳、費用自理。
(三)未能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及時申報解決就業的,視為本人主動放棄政府解決就業,此後不再予以解決。
原標題:拜泉縣九十年代末非師範類未分配大中專畢業生分類解決就業問題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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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縣九十年代末期未分配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政府分類解決就業申報登記表.xls
拜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發
文章來源:http://www.baiquan.gov.cn/News_View.asp?NewsID=10364
(責任編輯:李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