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當今生活,電池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無論是手機、電腦、玩具甚至汽車等等物品都需要用到電池,假如沒有電池,我們就沒法把手機在身邊帶著,就回到20年前只能用電話的時代了。簡而言之,電池的發明給予我們生活上很大的便利。
但是,有人想過是怎麼儲存電的嗎?電池又是怎麼被發明出來的嗎?
在1746年,荷蘭萊頓大學的教授馬森布羅克在做電學實驗時,無意中把一個帶了靜電的釘子放在了玻璃瓶中,過了很久,這位科學家終於想起了這顆釘子,於是打算把它取出來,可是當他碰到瓶中的釘子時,突然受到了電擊。
這種情況令他很迷惑,他猜測玻璃瓶能夠阻斷靜電,從而讓帶電的釘子一直保持帶電狀態,於是馬森布羅克把帶電的釘子一次又一次的丟到瓶子中,一次又一次地享受出點的感覺,在經歷了無數次的實驗後,他總結出:把帶電的物體放在玻璃瓶中,點就不會跑掉,這樣就可以把電儲存起來了!正是基於這樣的結論它發明了萊頓瓶(以萊頓城命名)。
萊頓瓶的發明很快在歐洲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物理學家利用它做了大量的實驗,也有人把它當作一種娛樂遊戲,用萊頓瓶製作火法放電擊殺老鼠,用它點燃酒精和火藥。
其中規模最宏觀的一次是法國人諾萊特在巴黎的一座大教堂前的表演,諾萊特邀請了法國國王路易十五的皇室成員臨場觀看萊頓瓶的表演,他找來了七百個修道士,讓他們手拉著手排成一行,壯觀的隊伍長達二百七十多米,然後諾萊特讓排頭的修道士用手拿住萊頓瓶,讓排位的修道士用手握住萊頓瓶的引線,接著讓萊頓瓶起電,起電的一瞬間七百個修道士因受到點擊幾乎同時跳了起來,在場的人無不為之目瞪口呆。
不僅如此,富蘭克林也是用萊頓瓶證明了正電荷與負電荷以及電荷守恆定律,還有就是著名的風箏引電實驗,證明了天上與地下的電是一種電。
最早的電池是伏打電池也稱之為伏特電池,是由義大利物理學家亞歷山德羅·伏打(英譯也叫伏特)發明的。在伏特之前,人們只能應用摩擦發電機,運用旋轉以發電,再將電存放在萊頓瓶中,以供使用,這種方式相當麻煩,所得的電量也受限制。伏特電池的發明改進了這些缺點,使得電的取得變成非常方便,電氣所帶來的文明,伏特電池是一個重要的起步。
伏特最開始只用幾個盛滿鹽水的碗,把用黃銅和薪做成的電極放到鹽水中,就產生了電流。之後他用更多的銅片和鋅片接觸,製作小的電池,每個小電池的兩極用含有鹽溶液的溼毛巾或者溼海綿隔開,然後將每個原電池接觸,結果發現疊加起來的原電池有更大的電動勢。用導線將正負極連接起來就成了真正意義上的電池,這也被稱為發達電池堆。
後來人們根據於此研究出了以碳條為陰極,鋅片為陽極,將強電解質鹽作為電解質,就製作成了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乾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