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邪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40秒告訴你什麼是邪教
邪教與宗教的區別
(圖片轉載自木棉雅韻微信公眾號)
邪教的危害
1.破壞家庭
2.騙取錢財
3.破壞生產
4.殘害生命
5.毒害青少年
6.煽動民眾反對政府,擾亂社會秩序
當前邪教的主要活動方式
1.暗中發展、吸收成員,進行秘密勾聯活動,建立地下組織團夥。
2.組織秘密聚會或組織赴境外參加培訓,組織秘密地下「練功」活動。
3.通過製作、散發反宣品,噴塗、張貼反宣品標語,撥打騷擾電話,利用手機簡訊和在網際網路上發布反動信息,在人民幣上書寫、蓋印反動內容等進行宣傳煽動。
4.搜集熱點、敏感事件及社會負面消息,編造所謂「受迫害」的「事實」、「證據」,上傳境外反動媒體進行反動宣傳活動。
5.通過開辦工廠、商店等以商養教。
遇到邪教活動怎麼辦
1.發現有人散發邪教宣傳品或進行其他反動宣傳煽動活動,應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制止,並想方設法報警。
2.收到印有邪教宣傳內容的人民幣,不要繼續使用,應及時到銀行進行兌換。
3.發現有人組織邪教秘密聚會或參與邪教活動,應積極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或報告基層黨政組織。
4.接到宣揚邪教的電話、簡訊、電子郵件,要直接掛斷和刪除,並做到不聽、不信、不傳。
5.當有人拉攏自己加入邪教時,要堅定立場,決不上當受騙;同時要嚴厲指出其行為是違法活動,勸其迷途知返,並向公安機關報警。
6.當發現親屬朋友誤入邪教歧途時,要從關心愛護的角度耐心細緻地進行說服勸阻,或積極請有關部門和社區、村幹部進行教育,努力使他們走出邪教。
7.出國出境遇到邪教人員的反動宣傳活動時,應態度堅決,做到不理睬、不答覆、不參與、不接受、不傳播、不上鉤。
邪教組織是當今世界三大毒瘤之一。它不僅殘害生命、侵犯人權,而且擾亂社會、踐踏法律。作為新時代年輕人,我們應增強防範意識,不聽、不看、不信、不傳,培育科學防範精神,提高對邪教的「免疫力」。
來源:綜合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