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的商家為了促銷,會推出各種會員制度,其中會員卡就是促銷的手段之一,只要在店裡充值一定數額就能享受多少折的優惠,這種預付款方式,讓很多商家賺到了錢。當然對於消費者來說,也覺得更划算一些。趙女士手裡有好幾張洗衣店的洗衣卡,由於種種原因中途沒有使用,當時老闆承諾過期也能使用,但最近去店裡消費,工作人員表示這些過期卡只能打5折使用了。
趙女士說自己和母親以前都在體育場附近上班,2013年的時候單位陸續發了好幾張洗衣店的洗衣卡,趙女士手裡有3張,面值都是1000元,背面寫著有效期兩年。由於各種原因,趙女士的這幾張卡都沒能用完,當初洗衣店總店承諾到了有效期也是可以用的,但是只能在指定的店使用,不能到其他店使用。後來總店也搬走了,由於路程太遙遠,趙女士也去得很少。
最近趙女士帶著卡去總店使用,卻被告知卡不能用了,工作人員告訴趙女士的這3張卡不能用了,而且早就過期了,現在老闆都換掉了,工作人員表示可以給趙女士打五折處理成洗衣券,這樣才能夠正常使用。於是趙女士找到商務局,商務局在此之間做了調解,最終趙女士也妥協了,原本卡裡還剩1800多塊,被折換成了900多塊的洗衣券,有效期5年。對此,趙女士很無奈的表示如果不兌換,洗衣卡就會作廢了,消費者是弱勢的一方,只能被對方宰割。
對此記者表示但是這個卡已經過期了,但趙女士表示國家設定這種有價證券是不能設置有效期的,哪怕過期了以後要也可以正常使用的。在記者的採訪中,一位消費者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也來到店裡進行諮詢。消費者提出延時的要求,但工作人員表示不能的,而且很多問題都表示不清楚。店裡吧檯上有兩張通知,一張是像趙女士這樣的藍色洗衣卡,告知消費者只能用到去年年底。另一種黃色的洗衣卡,告知消費者只能用到今年年底。店員提供了洗衣店李經理的電話,記者隨後撥打過去,但是也沒有聯繫上。
記者隨後諮詢了相關律師,律師表示從法律上講,卡上已經規定了時間,相當於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籤訂了合同,給多少金額的卡規定使用期,而且對應面值的洗衣卡不會按照相應價格賣給消費者的。而且單位上同意購買洗衣卡,價格上往往會有讓步,因此商家會設置期限進行限制,對此記者也在店裡注意到,基本上充值2000元就能贈送多6折的錢。
對此,很多網友表示這是商家制定的遊戲規則,商家承諾還能使用就已經不錯了,也算是良心商家。相對於其他的很多商家來說,不但不能使用,態度還會很惡劣。對此,你有什麼樣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