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歐盟委員會頻頻推進歐盟境內各項產品合規進程,通過各種法案收緊進口產品外包裝以及產品耗損對環境的各方面影響。
而就在2020年5月20日,德國政府批准了新電池法(BattG)的法案。新的《電池法》將主要適用於可攜式電池(即密封且可以手提的任何電池,紐扣電池,電池組或可充電電池),但工業電池和汽車電池的「生產者」也有一些新的義務。另外,該法案還對德國現有系統進行了幾處更改,包括定義的更改,市政當局和經銷商義務的更改以及合規計劃的操作要求的更改。
01、德國新電池法(BattG)具體作了哪些要求?
在開始銷售產品之前,各個國家/地區的電池製造商必須在相應的電池收集系統或主管部門進行註冊。為此,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家收集計劃。例如,在德國,這就是聯合電池退回系統(GRS Batterien)。
賣家在德國市場上銷售帶有電池的產品時,需要在聯合電池退回系統(GRS Batterien)上進行登記註冊,定期報告所售商品的數量,並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處理公司以環保的方式進行處置。
02、回收的電池種類有哪些?
鎳鎘電池:通常,在真空或惰性氣氛中蒸餾出鎘,並將剩餘的鋼-鎳混合物通過以進行煉鋼。鎘通常用於製造新的NiCd電池。
鎳氫電池:這裡,尤其要回收鎳,其在鋼鐵生產中用作重要的合金成分。為此,將電池在監控的氣氛中壓碎並分離塑料部件。
鋰電池:一次鋰電池和可充電系統都是冶金回收的。以這種方式,可以從電池中回收有價值的物質,例如來自一次電池的含鎳鐵和錳鐵以及鈷,鎳和銅。
汞紐扣電池:對於含汞紐扣電池的加工,使用了不同的方法,所有方法都旨在回收汞。為此,將切碎的電池部件進行真空熱處理:在350至650的溫度下,汞蒸發,然後在較低溫度下冷凝。出售"去淬火" ,即無汞鋼。
03、德國電池法和德國WEEE法案有什麼區別?
ElectroG 法令要求歐盟境內所有電子產品需註冊回收。當地政府下設回收公司,回收公司一方面是為電子產品的無公害處理負責,另一方面在公司不再當地市場經營該產品的前提下(破產或者撤離),繼續對該產品的後續處理負責。商家在和回收公司籤訂回收合同後,由回收公司擔保處理電子垃圾,資料提交當地政府審核後,由當地政府頒發WEEE-Reg-Nummer,這也就是要求電子產品在出口歐洲之前都要先註冊WEEE。
而電池法BattG於2009年12月1日在德國生效。它實施了歐洲指令2006/66 / EC,並規定了「 投放市場,收回電池和蓄電池的無害環境處理 」。BattG的目的是提高電池的回收率,因為它們含有有價值的物質以及對環境和健康有害的物質。
法律要求電池的製造商,分銷商或進口商為處置成本做出貢獻(產品責任或收回和處理電池的責任)。為此目的,建立了共同的回收系統電池(GRS電池),並在聯邦環境局建立了登記註冊,這也就是要求帶電池的產品在出口歐洲之前都要先註冊電池法。
綜合上述,ElectroG和BattG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法令,ElectroG是針對電子產品的回收,而BattG是針對電池的回收。如果是一個產品是含電池的電子產品,也就意味著最好是WEEE和電池法都要註冊,所以有時候賣家已經註冊了WEEE,產品還是因為電池法被下架。
04、德國電池法授權人是什麼?
同時,根據法案的要求,德國境外的生產商必須有設在德國境內的分公司負責註冊;而自2015年10月24日起如果在德國境內沒有分公司的,需要有授權人才能進行註冊。授權人必須是如下兩類人:
1. 律師或者註冊會計師
2. 專業的回收公司
授權人的責任包括:
1. 負責管理機構Stiftung EAR與製造商直接的聯絡,即各地方通知Stiftung EAR製造商回收廢棄物時,Stiftung EAR通知代理人負責廢棄物的回收工作;
2. 對製造商的責任進行擔保,即一旦製造商退出德國市場,代理人負責完成未銷售產品與剩餘廢棄物的處理工作。需要回收的廢棄物包括電子電器本身以及它們的包裝。
製造商的責任包括:
1. 完成各種銷售產品的註冊,提交帶WEE產品的圖片與產品預計銷售情況;
2. 按照產品類別和預計銷量繳納保證金,保證產品能夠被順利回收;
3. 按月向Stiftung EAR匯報上月銷售情況,以及年度銷售情況;
4. 年度的更新註冊。
Stiftung EAR的責任:
1、Stiftung EAR必須向中央註冊主管機關報備生產者回收WEEE產品的相關信息與統計資料;
2、Stiftung EAR必須將其有註冊的生產者及其註冊碼公開或於網站上公示;
3、Stiftung EAR必須將有註冊的生產者名單與相關信息於每年的7月1日向聯邦環保局(Federal Environmental Agency, UBA)提報。
所有的註冊必須提交德語文件,Stiftung EAR的官方註冊系統也由德語組成,一般的初次註冊需要12周的時間才能完成。
05、違反德國新電池法將帶來什麼影響?
根據德國電池法第五節第22、23條和亞馬遜官方公告,沒有註冊電池法、不回收處理廢舊電池、沒有定期申報銷售數量,則做出以下處罰:
1)刪除ASIN,下架商品連結;
2)貨物到德國時,被海關扣押;
3)沒收賣家在德國的所有盈利;
4)最高罰款10萬歐元。
另一方面,如果賣家未及時為自己的產品註冊好電池法,您的競爭對手可以進行投訴,一經投訴,您的產品可能會被整店下架,與此同時,還將面臨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1月1日起,管理德國WEEE(廢物電氣電子設備)註冊的地方當局 stiftung EAR也將開始管理電池「生產者"和電池合規計劃的註冊。
目前已在德國UBA(國家環境局)註冊電池的「生產者「必須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向 StifturEAR註冊電池在 Stiftung EAR註冊WEEE的生產者將需要通過其現有的 Stiftung EAR在線帳戶註冊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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