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張超)11月18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大氣汙染,改善空氣品質,促進文明城市創建,近日,我市印發《渭南市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 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為臨渭區:杜橋街道辦事處、解放街道辦事處、人民街道辦事處、站南街道辦事處、雙王街道辦事處、向陽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內。華州區:少華路以西(含少華路東側單位、門店、居民小區、何巷村、東羅村);西環路以東(含西環路西側單位、門店、新民社區、教育產業園);環山路以北(含環山路南側沿山所有單位、住戶);大街、西關街以南區域內(含大街、西關街北側單位、門店、居民小區、團結村、西關村)。渭南高新區:崇業路街道辦事處、良田街道辦事處、白楊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內。渭南經開區:陽曲街道辦事處、辛市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內。 除以上規定區域外,下列地點周邊50米範圖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1、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2、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3、城市道路、橋梁涵洞、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間;4、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5、山林(臺塬)、倉庫、輸變電站設施安全保護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6、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優秀近現代建築保護範圍和旅遊風景名勝區;7、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同時,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全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來源:渭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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