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1月14日訊(記者 虢燦 實習生 凌玉霞)車子停在長沙河西某小區消防通道被石頭砸壞,物業覺得是車子擋道被人為報復,而車主和保險公司則稱是外牆脫落的石塊墜下,保險公司在賠償車主七千多元修理費用後,把物業公司起訴到法院代位求償。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一審判決書,長沙嶽麓區法院一審判決物業公司承擔一半責任。
車停小區消防通道被砸損
2019年11月的一天下午,長沙李女士把車停到了嶽麓區某小區,而停的位置正是小區消防通道,對其他車輛進出有一定影響。儘管旁邊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車」的警示牌,李女士還是把車停在此處。
一個小時後,物業安管人員巡查時,發現了李女士的車,在準備通知她挪車時,發現這臺車的前引擎蓋被石頭砸壞。李女士到現場後,馬上報警,嶽麓公安分局嶽麓派出所民警現場出警,調取監控沒發現異常。而該車停放的位置處於監控和門崗的死角。
事後,李女士的車維修花去7400元,她投保的保險公司支付了這筆費用。隨後,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權,把小區物業起訴到嶽麓區人民法院。
保險公司認為,李女士停車在小區,因樓上水泥塊掉落導致車輛受損,現場還有殘留物證明是外牆脫落。因此物業公司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則認為,李女士的車擋住了其他車輛進出,可能是被人報復砸壞,物業不是侵權人,不應該承擔損失。
法院判決物業公司賠一半
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法律規定,因他人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在賠償保險金之後,有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因此,本案中,保險公司有權要求賠償。而根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規定,本案中,李女士的車停在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消防通道上,因外牆脫落的水泥塊掉落致使該車受損。物業公司作為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車道設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車」警示牌,李女士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可以減輕物業公司的責任。根據本案實際情況,由物業公司承擔50%的責任。
據此,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支付保險公司保險理賠款3700元。駁回了保險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責編:吳岱霞]
[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