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郭恩一
編輯丨花木藍
今天最揪心的新聞,要數#杭州失蹤女子親屬在化糞池旁痛哭#。
莫名失蹤、人間蒸發,來女士的親人只能對著井蓋和化糞池痛哭。圖片來源:微博-中國新聞周刊
「人間蒸發」19天後,7月23日晚間,警方通報確認來女士已遇害,並判定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話沒問題,但其語氣還是引發了網友們的琢磨。掛在熱搜半個月之久的這樁懸案終於臨近真相,再回顧來女士丈夫接受採訪時的視頻,大多數人都會不寒而慄:原來親手製造出「消失的愛人」,並不只是電影中的情節。
拿什麼讓你消失,我的愛人
這起案件的緣起,要回溯到半個月前。
失蹤的來女士今年52歲,住在杭州三堡北苑,在當地一家會計事務所從事保潔員工作。7月4號晚上,一家人像往常一樣入睡。根據其丈夫的回憶,7月5日凌晨五點半左右,他發現妻子不見了,但當時以為妻子外出就沒有在意,失蹤36小時後選擇了報警。
而來女士失蹤之前,除了身著的吊帶睡衣外,錢包、鑰匙、手機等隨身物品都未攜帶。更奇怪的是,警方調取了電梯間和小區裡的所有監控,家人甚至抽乾了小區內的池水,也沒有發現來女士的任何蹤跡。
目前,警方已經鎖定其丈夫許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這起案子引起了不小的恐婚情緒。
有道是,至高至明日月,至親至疏夫妻。
事實上,丈夫殺妻拋屍的案子並不少見:根據聯合國2018年的統計數據,在女性被殺案中,有34%的兇手是丈夫或男友。
人間蒸發的「愛人們」
目前,案件仍在審理過程中,諸如「當晚用水兩噸」、「在鄰居空置房屋肢解」等細節均屬網友推測,不便展開。在這裡就給大家介紹幾起類似的「人間蒸發+伴侶」殺人案件。
6年前臺灣的這個案件比較特殊,藍坤俞失蹤事件——是女子殺男友。比較恐怖的是,這個案件直到最後,警方也沒有找到屍體和證據,經過女子自己招認才破案。 2014年,臺灣一個36歲的男子藍坤俞也是同樣離奇失蹤,監控攝像頭只拍到了他凌晨3點在車庫停好車,走入電梯。 誰知他坐到同居女友那層樓,走出電梯後,就人間蒸發了……
家人報警後,警察查遍監控也沒有發現藍坤俞離開小區的身影,挨家挨戶搜查了同小區的十一棟樓都沒有結果,藍坤俞的車也一直停在車庫。其女友黃靜雯一直表現得很悲痛,就連警方搜查上,她也緊緊跟著,趴在旁邊疲憊不堪。她不斷聲稱藍坤俞是自己「最愛的人」,為了他的失蹤茶飯不思,輾轉難眠。
可當警方繼續看電梯監控時,發現在失蹤第二天,曾有一個穿紅色夾克衫、戴頭盔的女子在四、五個小時中,五次拎著大包小包行李袋坐電梯去車庫。是黃靜雯在運送屍體嗎?沒錯,當年的警察也是這麼想的。
但面對警方的懷疑,黃靜雯大方承認了是自己,並解釋說,自己還有一套空房子,這裡的東西太多了,打算挪一點行李過去,包裹裡全部是衣服。 她主動把警方帶去查看她裝過去的行李,結果監控裡的蛇皮袋和行李箱等,還真都在那裡。雖然警方統計下來後,發現衣物根本裝不滿十一個大包,但也沒有過硬的證據去反駁。再加上警方也曾三次去她家搜索做魯米諾反應檢測(魯米諾試劑極度靈敏,哪怕有人對血跡沾染的地方進行稀釋清洗,噴灑後也能觀測到藍光反應),卻一丁點兒血跡反應都沒有。無論如何懷疑,始終找不到證據能證明黃靜雯殺害了男友。 命案陷入僵局,在經過一天一夜連續24小時地審問後,黃靖雯終於被突破了「心理防線」,道出了這場自己精心策劃了長時間的謀殺細節: 放在男友飲料裡的大量安眠藥粉末,是兩年來一直對醫生謊稱自己失眠,開安眠藥處方,然後偷偷碾成粉末攢起來的。 砍殺男友和分屍時,為了避免血液飛濺,她都事先鋪好了塑料膜,所以魯米諾試劑沒檢測出任何痕跡。 在用提前買好的大塑料臉盆放血後,經營推拿工作室的她用剔骨刀將男友從關節肢解,分開包裹在衣物中用行李運送出小區。
而且為了應對警察的盤問,她早就計劃好將屍塊和衣物魚目混珠,監控中的十一個大包中有四包真的只是衣物,剩餘的包裹中則是屍塊加衣服。為了躲開監控,製造出男友人間蒸發的假象,黃靜雯更是煞費苦心:她先騎摩託到了監控盲區,再換開一輛租來的汽車去拋屍。最令人震驚的是,黃身邊竟然無一人知道她會開車,因為她旨在運屍的駕照是瞞著所有人偷偷學的。
焚屍的隔天,黃靜雯還特意回到現場檢查屍體有沒有被燒掉。
這樣的作案手法,簡直是步步為營,每個細節、每種可能性都考慮到位,雖然遠及不上小說電影裡的那般天衣無縫,但已經稱得上是真實案例中的「完美」。比起陌生人的無情殘害,伴侶謀殺案更加突破人們對於人性的想像: 基於多年的了解和信任,精心策劃殺掉枕邊的愛人,還敢「賊喊捉賊」,佯裝出悲痛著急的樣子,這或許才是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
世上真有完美的「人間蒸發」嗎?
在被動失蹤之外,還有很多面臨債務、追殺、罪刑,或者僅僅是想逃離當前社會關系所帶來的壓力的人,在尋求著主動消失。
這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完美地避開監控離家,僅僅是第一步。
日本90年代就出了一本教人如何實現人間蒸發的書,叫做《完全失蹤手冊》。
作者樫村是位私家偵探,書裡細心地將「失蹤期限」劃分為短期、數年和永久,並提出了不同的失蹤方案。
針對短期失蹤的朋友,作者建議寫一份《失蹤聲明書》擺在顯眼的位置,強調自己是主動失蹤並且一定要回來的,這樣就能避免家人報案調動警力追查。
如果是長期失蹤,作者認為應該先花三個禮拜進行人格改造,也就是完全改變一切的喜好和習慣,完全變成另一個人,才能以新的身份開啟新的生活。
這是因為在追查失蹤者的下落時,個人愛好是首當其衝的突破口。作者舉了個這樣的例子:
有位主婦的丈夫離家出走了,而她的丈夫平日裡最愛看的報刊是《體育報》。在偵探的建議下,主婦把近期在《體育報》上發布招聘廣告的公司列成清單,一家家找過去,果然把失蹤的老公給揪出來了,原來老公離家出走後就是看《體育報》的招聘廣告找的工作。
至於永久失蹤,這本90年代出版的書裡給出的方法可能已經不再實用:假裝失記、整容、出家.....
在網際網路時代,想搞失蹤,可能首先需要小心社交網絡的使用痕跡——根據紐約時報暢銷書《史上最強人間蒸發術》的建議,最好的辦法並不是全面刪除,而是註冊十幾個與你同名的社交帳號帳號,提前悉心運營一段時候後,將不良記錄指向這些你虛構的人物。
「光刪除東西沒用,因為你一定會在網際網路上留下蛛絲馬跡,你真正要做的,是讓那些找你的人在真真假假的信息中迷失。」
除了謹慎使用社交網絡,人間蒸發還意味著:沒有身份證,不能使用實名電話、不能輕易聯繫家人和以前的朋友,不能享受社會保障等等……
最重要的是,你無法開設銀行帳戶,也辦不了信用卡。因此你的身邊可能需要大量的現金。
美國一個因18宗殺人案而逃亡的通緝要犯,成功「人間蒸發」了16年,從來只用現金。他在81歲的時候才被捕,落網時身邊還有80萬美元。
在《史上最強人間蒸發術》的末尾,作者的最後一個忠告是:「永遠不要和別人分享秘密」。因為無論是選擇詐死還是直接消失,開弓沒有回頭箭,你必須永遠警惕地活著:
「在人間蒸發的世界裡,一切都是等待塗寫的空白,但,你無法再書寫你自己。」
沒有什麼離奇靈異案件,有的只是故弄玄虛
你也許看過不少類似這樣的,人在監控下離奇消失的視頻:
這些「靈異視頻」常常成為吸引流量的噱頭,但仔細想想,它們要麼是由於光線原因而造成的視覺假象,要麼就是因為掉幀或者經過了惡意剪輯。
憑空消失的案例,只存在於都市傳聞,而在可考據的真實案例中,一切謎團都有方向。比如日本08年發生的江東公寓神隱殺人事件,同樣也是警察在查看監控,出動警犬和各種高科技設備進行地毯式搜查後,依舊找不到失蹤女孩的任何蹤影。
當年該事件在報紙上的報導。
日本人將離奇的「人間蒸發」稱為「神隱」,意為「被神隱藏起來的人」。女孩失蹤後5小時,警察開始挨家挨戶問話排查。誰也想不到,兇手正是一屋之隔的隔壁鄰居: 犯人將屍體藏在浴室,一邊洗澡一邊回答上門來詢問的警察。警察確認他真是在洗澡便沒細問,其實他背後就是屍體。
第二天,犯人進行了分屍,屍塊用活性炭包裹後,藏在床下的紙箱裡,還有的偽裝成凍肉藏在冰箱裡。接著用各種清洗劑處理室內痕跡,防止化學分析和警犬嗅探。 面對警察對整個大樓的第二輪搜索時,犯人非常配合,應對毫無破綻。等警察一走,犯人又開始了進一步的毀屍滅跡,能夠粉碎的部分衝入下水道,並用溶液進行清理,不能粉碎的比如頭骨就分批次單獨帶出。 在這過程中,犯人依舊正常上班,並且還多次接受了媒體的採訪,與記者一起分析了案情,回憶著死者,絲毫沒有破綻。 直到警方在公寓下水道的汙物中發現有人體DNA,這才斷定兇手就在樓裡。再加上犯人之前不慎在被害人家裡留下了半個指紋,經過長時期的全面對比,終於在案件發生37天後破了案。
雖然警方目前還沒有公布杭州女子失蹤一案的具體細節,但從同樣在化糞池裡發現線索這一點來看,應該和日本江東案十分相似。《柯南》中將屍體藏在電梯上方,現實中也不乏兇手將屍體藏於地板下。但不管如何,藏屍滅跡絕不會毫無痕跡,自以為天衣無縫的手法只能躲過一時的搜查。 當然,一個人的離奇消失並不一定就是被故意藏屍了,也有可能是由於意外和疏忽——曾經轟動整個墨西哥的四歲女童床上失蹤案,就是如此。
2010年的一天,無法獨立行走的殘障女孩在自家床上「人間蒸發」,大量警力調查了監控和公寓,一周後仍沒有進展。全國關注下,只能將她的父母和保姆拘捕。 然而在女孩失蹤10天後,人們聞到了她房間發出的惡臭,循著氣味掀開床罩,發現了一塊棕色汙漬,混合了屍體腐爛的血液和體液。
人們趕緊掀開床墊,發現了已經腐爛的女孩屍體:她在睡覺時意外落入床架和床墊中間,被卡住後窒息身亡。
再比如中國著名的彰化母女失蹤案,也曾在媒體的報導下充滿了層層靈異色彩: 08年的一晚,臺灣彰化縣的一個母親抱著4歲女兒慌慌張張走進一棟居民樓,並進入電梯坐去頂樓,離開電梯後便人間蒸發。 十二年過去了,母女兩人仿似人間蒸發,既找不到屍體,她們的身份也再沒被使用過。 更詭異的是她們最後在電梯中的監控影像:母親先脫下了自己身上的紅色外套,再脫下女兒粉紅色的外套,最後脫掉自己的拖鞋,把它們全都留在電梯地板上。
這個案件在警察搜遍天台和整個大樓,甚至連變電箱、消防通風口、上鎖的水塔都打開看了依舊沒有收穫後,成為了神秘色彩濃厚的懸案。
〓 一樓大堂是這棟大廈唯一的地面出口,裝有攝像頭,沒有發現母女二人出去。大廈的鄰樓只有4層樓高,中間還隔了一條巷子,母女兩人也不可能從11樓高的天台跳過去。
一對活生生的母女怎麼可能消失在街邊的一棟大樓裡呢?民間流傳起了很多種怪談。但多年後有人指出,媒體當年的報導中信息不全,並沒有提到這棟大樓的地下一層的桌球房裡有一個隱秘的出口。彰化母女可以通過沒有攝像頭的樓梯間從天台下到地下一樓,然後從桌球房裡的防火逃生梯通往地面,這個逃生梯以及出口都沒有攝像頭覆蓋。 由此可見,憑空消失絕非可能,那些「人間蒸發」的懸案之所以看起來完美無缺,一方面是因為警察不可能將線索全部公之於眾,大眾能了解到的終歸只是一部分;而另一方面,是無良媒體為了製造噱頭,而刻意將其誇大和「神秘化」,甚至扯上什麼非自然力量,只為博一時的眼球。但別忘了,比鬼怪靈異等神秘力量更可怕的,永遠是人心。
參考資料:沒藥花園:臺灣男子離奇失蹤之後;一樁堪比教科書的謀殺案
知乎孟德爾:江東公寓神隱殺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