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一名女子在法治文化廣場跳河輕生,半個小時後打撈上岸,已無生命體徵。#南通大小事#
這是南通市繼11月28日如東一女子抱著小孩跳河輕生後又一起跳河輕生事件,一連幾天內發生兩起跳河輕生事件,這到底怎麼了?
12月1日早上,一則視頻在南通微信群流傳,原來是有一名女子在市區法治文化廣場跳河輕生,此事引起當地人的關注和熱議。
據現場知情人士介紹,早上凌晨5點許,夜深風寒,一名20歲出頭的年輕女子和一名男子在市區法治文化廣場的景觀橋上,兩人似乎發生口角爭執。

不知何因,女子突然從橋上跳進冰冷的河水,男子當時立即跟著跳進河裡救人,但由於是深夜、河水有冰冷且較深,沒能第一時間救出女子,於是上岸報警。
當民警趕到現場,河面已經沒有女子的蹤影,湖面平靜無波瀾。民警當即組織搜救人員上船打撈,近半個小時後,女子終於被打撈上岸,可惜已無生命體徵。
據目擊者介紹,這個河水有兩米深。女子打撈上岸,只見身高約一米六左右,齊肩長發,上身穿著黑色夾克,下身穿藍色的牛仔褲。
這又是一起悲劇,幾天內南通市發生兩起跳河輕生事件。一件發生在11月28日如東縣,當時一名女子抱著小孩從八總橋上跳河。
小孩第一時間被救上岸,女子在一天之後才打撈出來,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逝去。12月1日,南通市海門區又發生一起女子跳河輕生事件,這又一條生命消逝。
兩起悲劇的相繼發生,不禁令人感嘆,這到底怎麼了?生命竟會如此廉價,說放棄就放棄,人生就這樣選擇了結束?在活著的時候到底發生什麼了?是生不如死?
據警方初步調查,前一起如東女子抱著小孩跳河輕生的原因是家庭矛盾,據小道消息,女子是與娘家發生了糾紛矛盾,並非是婆家。
而這次海門女子跳河輕生,當時女子和另一名男子在一起,兩人肯定發生矛盾了,否則也不會有這個悲劇發生,男子第一時間跳河救人,可見還是有心的。
只可惜了男子最終還是沒救到人,眼睜睜地看著女子消失在人世間。我估計男子內心是痛苦的,悔恨的,只可惜一切都遲了。
在的時候,你不珍惜,不在的時候,你後悔萬分!人生沒有回頭路,生命只有一次。
但我想說,輕生是最可恥的逃避方式,人,還不到生不如死的時候,切莫輕易放棄了整個人間。人生有喜怒哀樂,一時的挫折和困苦,不應當成為你人生的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