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是財務經理的熟人,在沒有任何任何付款手續和證件的情況下,出納被迫開現金支票給財務經理所謂的「熟人」,財務經理的做法讓人瞠目結舌,目瞪口呆。
這是發生在財務部門的一個真實案例。
小芳是某貿易公司的一名出納,平時工作認真兢兢業業,雖然每天與付款打交道,但是從來沒有出現過金錢上的差錯。對公司的付款審批制度和付款制度也是嚴格執行,養成了一絲不苟嚴謹的工作作風,在工作上挑不出什麼大毛病。
可是就因為最近發生的一件事讓小芳陷入了無盡的苦惱,自己到底該咋做,讓小芳泛起了嘀咕。
原來,前幾天,財務部來了一位客人,財務經理說是公司客戶,與自已比較熟悉,自認而然地,財務經理也是很熱情地接待了客戶。從他們斷斷續續地聊天中,小芳知道了公司欠該客戶2萬元貨款沒有支付,對方是來找公司要帳的,說是找公司要帳,實際上是來找財務經理來商量付款事宜。因為是熟人,自然就少不了一番客套,雙方說得很是投機。
客戶臨走前,財務經理找到了小芳,說單位欠該客戶2萬元錢,讓小芳開具2萬元的現金支票給對方,是啊,欠債還錢也沒有什麼不妥啊,小芳也沒有多往別處想,就順口答應財務經理說可以開具。
接下來的一幕卻讓小芳始料未及,當小芳要求會計拿出付款審批手續,並要求客戶出示有關委託書及身份證件等常規證明付款手續時,財務經理不耐煩了,直接衝著小芳嚷嚷:
這是單位公司客戶,是我認識的熟人,難道你還懷疑我認識的人嗎?讓你開具2萬元現金支票還不行嗎?
不管是做過出納還是會計的人都知道,現金支票是存款人用以向銀行提取或支付給收款人現金的一種支票,用於支付工資、差旅費、備用金等。持票人只要拿著現金支票和有關證件在10日內,就可以順利地把現金支取出來。
財務經理讓小芳在沒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僅僅口頭說明公司欠對方2萬元錢並給對方開具現金支票,小芳還是第一次碰到,這時的小芳該咋辦呢?
看著財務經理,小芳很為難地向財務經理解釋,根據公司制度規定,沒有付款審批手續和有關證明是不能隨隨便便地開具現金支票的,與是否是熟人沒有關係。
財務經理說,有關手續正在走籤批流程,先把2萬元錢付給對方,後續手續在慢慢補齊就是了。
這時的小芳左後為難,一方面違反了公司財務制度,另一方面到底是否欠對方2萬元錢也無法證明,總不能僅憑一口之詞吧。
小芳最好還是選擇了妥協,給對方開具了現金支票。
雖然聽從了財務經理,但是這幾天小芳卻始終心理沉甸甸的,難道公司的財務制度就這麼被容易突破嗎?這麼隨隨便便就把現金支票交給對方,這個風險該由誰來承擔呢?
其實,小芳很明白其中的道理,不出事情還好,出了事情,自己要付全責,到時候誰也幫不了自己,小芳越想越害怕,慢慢就產生了辭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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