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潘海華、葉狂(2015)在詞彙主義的理論前提下,提出漢語離合詞實為不及物動詞帶同源賓語並經過音系刪略(PF-deletion)所形成的結構。該分析試圖解決離合詞分離時粘著語素直接入句給詞彙主義理論帶來的問題,也為離合詞研究帶來了全新的視角。但本文指出同源賓語說雖然堅持詞庫-句法應分清界限,實際上在離合同源結構的推衍過程中並未將詞彙主義貫徹到底, PF-刪略詞內成分違反了詞彙完整性假說,離合詞拷貝的名物化也無法解釋離合詞內賓語的特性。除了句法推衍的問題之外,本文還指出,同源賓語假設的一個前提,即離合詞是不及物動詞,不符合離合詞表現出的句法分布:離合詞與典型的及物動詞加賓語的結構具有相同的句法分布,與不及物動詞表現不同。最後本文指出,離合詞中動賓的句法形態依存性以及語義不可分離性都不足以判定詞/短語。
關鍵詞:離合詞;粘著語素;同源賓語說;詞庫/句法分界;過度生成
作者簡介:朱佳蕾,女,博士,上海外國語大學語言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劉鳳樨 美國亞利桑那大學東亞系。
基金: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2018]10038);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2019EYY002)的資助。
1.引言
漢語離合詞與動賓短語同構,其特殊之處在於可合可分,「合」時表現出詞的性質,其組成成分常常包含粘著語素,「離」時雖更似短語,但組成成分之間卻具有句法語義的依存性(dependency),這種雙面性使得離合詞是詞還是短語這一定性問題至今沒有定論。最近,潘海華、葉狂(以下簡稱「潘、葉」)(2015)在詞彙主義的理論框架下提出離合詞實為不及物動詞帶同源賓語所形成的結構,並在回應袁毓林(2018)一文中對同源賓語假設進行了改進,做了進一步的論證(葉狂、潘海華2018,以下簡稱「葉、潘(2018)」)。同源賓語分析將看似漢語獨有的現象納入了跨語言普遍的範疇(同源賓語是跨語言常見的結構),更重要的是解決了離合詞困擾詞彙主義者(lexicalist)的一個大問題:即如何處理離合詞分離時粘著語素直接入句的問題,為困擾學界多年的離合詞歸屬問題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視角。但是,同源賓語說觸及到生成語法理論建構中最關鍵的兩個問題,即,詞庫/句法的區分,以及句法推衍過於強大導致過度生成。前者是生成語法理論建構的重大問題,而後者則是生成語法發展至今常常被忽略、但必須正視的問題,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對這一假說及其牽涉到的理論問題進行詳細的討論。
2.句法主義vs.詞彙主義
討論離合詞的屬性對句法理論的構建具有重要意義,將其看成詞還是短語,關鍵在於是否允許語素直接入句,其本質就是如何看待詞和詞庫在語法體系中的地位、以及詞法與句法之間的關係,這是貫穿生成語法理論建構的核心議題。本節主要回顧生成語法理論發展過程中對詞庫的看法,討論兩派不同觀點(即句法主義和詞彙主義),以及離合詞在這兩種框架下可能的處理和問題。
生成語法創立之初(Chomsky 1957)主要關注句法的生成性和句法結構的轉換關係,並未確立詞庫的地位。不久之後生成語義學(Generative Semantics)興起,將句法結構的生成能力延伸進了詞彙內部,把詞彙語義在句法層面進行分解, 如kill句法上分解為CAUSE sb.TO BE NOT ALIVE,就此打破了詞與句法的界限(McCawley 1968)。Chomsky本人極力反對語義具有生成性,Chomsky(1970)通過分析英語名物化(nominalization)和名動詞(gerundive)的一系列句法差異,指出名物化與整個句子層面的名動詞化不同,前者帶有名詞特徵,是詞庫中的操作;後者生成的名動詞仍保留典型的動詞特徵,是句法層面的操作(具體見3.2節討論)。Chomsky(1970)正式確立了詞彙主義(lexicalism),並迫使生成語義學退出了歷史舞臺。不過, 詞彙和句法之間的界限在此之後其實也一直沒有完全理清。Baker(1988)在討論由形態變化標示的論元結構變化時(如,動詞加上表示致使的附綴後可以引入致使者論元),將形態成分作為中心語進行投射(如,Cause附綴投射出CausP),再通過句法上的中心語移位形成形態複雜的致使義動詞。雖然Baker仍未放棄詞庫編碼一定的句法信息這一假設,認為動詞的詞彙信息決定題元,但由於論元結構的變化需要滿足題元指派一致假設(Uniformity of Theta-assignment Hypothesis, UTAH),即相同的題元關係在底層結構中要有相同的句法結構(如, 無論表層出現在什麼句法位置,動詞的施事在底層結構總是投射為外論元),因此一切論元結構變化都必須要到句法層面進行轉換操作,形態複雜的動詞在句法上推衍得到,這一假設事實上在很大程度上抹去了詞庫中形態操作的存在,允許句法「入侵」詞彙。Baker的理論對之後的句法說(Borer 2005;Pylkkänen 2008;Ramchand 2008),即句法決定論元結構、推導詞彙語義,有很大的影響。直到Hale和Keyser(1993)提出詞彙關係結構(Lexical Relational Structure, LRS),否認了詞庫編碼題元信息的假設,將動詞的結構在L-句法中推導,這樣一來,即便看似簡單的動詞其實都包含了內部複雜的句法結構(如,dance的底層結構其實是[DO [dance]])。雖然從名稱上看這些操作發生在詞彙句法層面,但本質上LRS與句法沒有差別,其實就是一種以句法來組詞的理論。與此同時,Halle和Marantz(1993)提出的分布形態學(Distributed Morphology,DM)則更明確了「句法層級結構一路到底」(Syntactic Hierarchical Structure all the way down)的原則,徹底取消了詞庫和詞的地位,提出語素才是插入句法終端的成分,否認了任何詞庫內的形態操作,就此徹底消解了詞庫在句法中的地位。由此,生成語義學以新的面貌死灰復燃,唯一不同的是,由於當前的句法結構中功能投射越來越豐富,詞彙語義以語素或空成分的形式插入句法也不再奇怪;另外跨語言的研究也似乎為詞不是最原子的成分增加了證據(如,多式綜合語的一個詞可能對應於英語完整的句子),因此這次DM得到了廣泛支持, Chomsky也不再對此發表意見1。
回到漢語離合詞的問題上。對離合詞是詞還是短語的爭論本身其實已經預設了詞彙主義的前提。因為在如分布形態學這類句法說理論下,「詞」的概念不再有意義,語素才是插入句法終端的成分。「幫你的忙」在DM框架下完全可以直接以「幫」「你」「的」「忙」四個語素作為原子分別插入對應的句法終端,至於語素是自由還是粘著,這是一種音系特徵,不影響句法-語義推導。至於有些習語性的語義,DM認為不同層次的結構都可以同時具有組合意義和習語意義,由百科表決定,是概念的問題,也不影響句法-語義推導(並且即便是習語,其事件義的解讀仍然是遵循句法的)。這一分析消解了離合詞的特殊性,也避開了詞/短語之爭。這樣,離合詞組成成分的粘著性也好,語義非組合性也好, 在DM框架下都不成為問題。
但是DM這種句法說的處理顯然並不是潘、葉(2015)提出同源賓語假說的初衷,兩位作者採用詞彙主義,認為「應維持詞法與句法的界限」(潘、葉 2015:305)。這樣一來,離合詞的兩重性對理論來說就是大問題:一方面, 如果堅持派生性的粘著語素不能直接入句,「幫忙」就必須要以詞的形式取出詞庫,表面上分離的離合詞(如「幫個忙」「幫你的忙」)就會違反詞彙完整性假說(Lexical Integrity Hypothesis);而如果認為「幫你的忙」是短語,也就是允許粘著語素(「忙」)入句,那麼就等於放棄了詞彙主義的原則,也就不需要討論離合詞的定性問題了。同源賓語說就在這樣的矛盾下孕育而生,並且為解決上述矛盾提供了可行之路。具體來說,假設「幫你的忙」由同源賓語結構「幫忙-你的幫忙」通過PF-刪略形成(操作步驟詳見下文(1)),既解釋了離合詞的「詞性」(wordhood),又解釋了為什麼其內部V和O可以出現在不同的句法終端上而不違反詞彙完整性假說,且維持了V和O之間形態和語義解讀的依存性。可惜的是,作者為了解釋離合詞的形義不對應(mismatch),採用了複雜的牽涉空成分的句法推衍和音系層面的語音刪略,在具體推衍的過程中忽略了將詞彙主義的主張貫徹到底,多處涉及到詞庫/句法分界不清、違反詞彙完整性假設,並且在句法推衍中存在過度生成的問題。下文我們從潘、葉(2015)給出的同源賓語結構和其句法推導出發,指出其理論內部的不自洽, 並討論其中牽涉到的相關理論問題。
3.同源賓語結構的推衍:詞庫還是句法?
根據同源賓語假說,離合詞內部分離時,其表層形式的推導需要經歷四個句法步驟(見(1)),以「幫了他的忙」為例(潘、葉2015:310):a)在讀數集(numeration)拷貝原來的複合動詞「幫忙」來形成潛在的同源賓語結構;b)對拷貝「幫忙V[COPY]」進行名物化;c)使用NP句法生成各種VO之間的成分:這裡,「他的」在語義上是「幫忙」的賓語,因此生成在N的補足語位置(1b),由於名物化後「幫忙」無法賦格,「他的」需要移位到[Spec,DP](1c);d)最後,應用PF-刪略刪除複合詞內部的O以及其拷貝(即名物化的VO)內部的V。
下面我們分別從(1d)到(1a)逆序討論這幾步推衍的問題。具體來說,我們先假設a/b/c這幾個前提是對的,指出d的推衍自身存在的問題,如此由結論向前提層層推進,最後我們指出其最根本的前提,即「離合詞在底層是詞(並且是不及物動詞)」,也面臨經驗上和理論上的問題。
3.1 PF-刪略規則的應用
由(1)可見,PF-刪略規則是推導離合詞分離的表層形式中最關鍵的步驟。但刪除詞內部成分的操作完全違反了作者所堅持的詞彙主義假說。如果離合詞作為一個詞項從詞庫中抽出並在讀數集中列出,根據詞彙完整性假說(Huang 1984),句法規則無法再進入詞的內部,而PF層面的規則應用至少要在句法規則應用之後,更不可能對詞內部進行操作。事實上,跨語言來看,文獻中談到的PF-刪略規則所操作的對象都不會小於詞(如(2)德語分裂話題句中的刪除),更不可能刪除具有語義實體的詞內成分。從經驗上來看,這種強制性的互補刪除也無動因可循, 更不見於漢語其他結構。這與葉、潘(2018)所提到的「埋什麼怨」的刪除現象(Tsai 2011)很不相同,後者具有對應的完全拷貝的形式,即「埋怨什麼埋怨」,而且這種拷貝形式僅限於「V什麼V」結構,且其中V不限於離合詞(如「休息」可以形成「休息什麼休息」「休什麼息」)。真正的離合詞拷貝不能保留雙音節,如「埋著怨」一般不能說成「*埋怨著埋怨」。再比如潘、葉(2015)所列舉的德語互補(/部分)刪略的例子(2d),其實分裂話題句的生成並不需要強制性的互補刪略,如(2c)所示,完全刪略不但是允許的,並且比互補刪略受到更少的句法語義限制(Fanselow and Damir 2002:84)。
在潘、葉(2015)以及葉、潘(2018)對袁毓林(2018)的回應中,對PF-刪略操作的必要性給出一種形態上的解釋,他們借用Packard(2004)的核心原則(Headedness Principle),即動詞的核心在左,名詞的核心在右,指出離合詞同源賓語結構之所以要進行互補刪除,便是為了滿足核心原則以實現VP核心與複合動詞核心的一致。但核心原則是短語的原則,而組詞和組短語不一定要共享同一原則,如英語複合詞雖然非常能產,但卻沒有與V-O短語對應的VO複合詞。當然,假設共享同一原則可能使整個語法系統更完美,但「幫忙-幫忙」這一短語,如果後一個「幫忙」已經名物化,那麼本身也符合核心原則,也就無需再使用強制性的刪除來滿足這一原則2。另外,如果PF-規則的強制使用確實是為了滿足漢語中某些形態需要,那麼我們可以預測單音節動詞應該更容易形成同源賓語結構,這樣就無需應用PF-規則,更加經濟。但實際上,單音節動詞並不形成同源賓語結構3。
總之,PF-刪略操作不但特設,且違反詞彙完整性假說,與同源賓語說的理論前提相悖。
3.2 動詞拷貝的名物化
同源賓語假說中最重要的一步是對從詞庫取出的動詞性賓語(即同源賓語)進行名物化操作(見(1b-c)),使其變為真正的賓語,同時也可以解釋離合詞中的賓語可以受到「的」字短語的修飾,表現出名詞的特徵。根據作者給出的結構, 該名物化是句法中通過V到N的中心語移位實現的,這樣的話就相當於英語destroy~destroying的轉換(Chomsky 1970)。這種轉換的特徵是:整個名詞性結構裡的destroying仍保留動詞的內核, 表現在受副詞修飾,可帶賓語等特徵上,如the enemy's rapidly destroying the city。漢語的「這本書的遲遲不出版(讓他很焦慮)」也是句子層面上的名物化,「出版」可以受副詞「遲遲」和「不」的修飾,保留了典型的動詞特徵。但離合結構裡的賓語卻不表現出動詞特徵,不能受副詞修飾,我們不能說「幫了偷偷地/經常忙」:假設「幫了忙」的底層結構是「[V幫忙]-[V幫忙]」,充當賓語的V(「幫忙」)應該可以受到副詞「經常」「偷偷地」的修飾,形成「[V幫忙]-[VP經常/偷偷地[V幫忙]]」,再把賓語的VP進行名物化(這種句法層面的名物化很常見,如「張三的不幫忙讓我很生氣」),最後通過PF-刪略,結果卻會生成「*幫了經常/偷偷地忙」這種錯句。事實上,離合詞中的O,如「忙」,只能受形容詞性定語成分的修飾,如「幫很大的忙」,而不能受副詞性狀語成分的修飾。「幫很大的忙」與「*幫偷偷地忙」之間的對立說明動詞「幫忙」的名詞化更像是英語的destroy~destruction 而非destroy~destroying, 因為唯有destruction 才只能受形容詞修飾而不能受副詞修飾, 而destroying destructing 是可以受副詞修飾的。那麼如果假設同源賓語「幫忙」的名物化相當於英語中的destruction,能否避開這一問題呢?答案恐怕也是否定的。我們來看,這一假設可以引出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性是名詞「幫忙」和英語destruction一樣在詞庫就存在,也就意味著「幫忙、跳舞、走路」這些詞在詞庫中就有名詞的用法(如destruction具有名詞特徵,可以受到定冠詞限定,受到形容詞修飾,不能直接帶賓語,如the rapid destruction of the city)。且不論這一詞庫名物化的假設對同源結構的句法推導是否會產生問題,它首先無法解釋的問題是,這些離合詞沒有任何名詞的特性,無法受通用量詞「個」的修飾,如「*這個跳舞」「*一個幫忙」;也無法受到形容詞修飾,如「*漂亮的跳舞」「*很大的幫忙」(潘、葉(2015:311)實際上也認為「幫忙」在詞庫中沒有名詞的用法)。第二種可能是,漢語動詞可以在句法中進行事件名詞的轉換,也就是說,英語中destruct~destruction的轉換在詞庫,而漢語這類轉換在句法完成。但這一參數差異的假設缺乏任何論證。其次,即便「幫忙」確實是在句法中轉換為事件名詞「幫忙」,同樣無法解釋為什麼其名詞性特徵只能在離合結構並PF-刪略了V後才能體現,如「*一個幫忙」對立於「幫一個幫忙」;「*很大的幫忙」對立於「幫很大的幫忙」。這一對比本身就說明了「忙」不可能由「幫忙」經過PF-刪略得到,因為PF-刪略規則是後句法規則,不能影響被操作成分的句法分布。總之,無論離合詞的同源賓語是轉成動名詞化還是事件名詞,無論是在詞庫做名物化還是在句法層次上做名物化,都不能解釋上述現象。用名物化解釋離合詞中的同源賓語這條路恐怕是走不通的。
3.3 同源賓語的定語
步驟(1c)還涉及到同源賓語的定語的生成,由於該問題牽涉到漢語中比較特殊的偽定語及其句法推導的問題,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在此進行討論。葉、潘(2018)將論元定語分為兩類:受事定語與施事定語,分別如下:
(3) a. 我幫了他的忙。
b. 你靜你的坐, 我示我的威。
他們認為這兩種論元在拷貝的賓語NP內生成於不同的位置: 受事生成於名物化的N補足語位置, 而施事生成於名物化後的N所投射出的標誌語位置, 即[Spec, NP], 最後兩者都要移位到[Spec, DP]來獲得屬格以得到允準。這一分析雖然可以使語義和句法完全對應, 但我們觀察到, 這兩類結構的差異並不僅僅在於題元角色的不同。
首先來看葉、 潘(2018)所謂的施事定語結構(3b)4。我們注意到, 這類定語的分布受限很少, 幾乎可以出現在任何動詞結構中, 甚至無需賓語的出現, 如(4a); 其次, 論元定語的題元並不局限於施事, 如(4c)和(4d)中的動詞「傷心」和「摔跤」都不帶施事題元5, 但和(4a-b)一樣, 都表達「某人自己做自己的事」或「某人自己處於某種狀態」; 最後, 這類定語結構中, 「的」都不能省略, 如下所示:
(4) a.你哭你*(的), 我笑我*(的)。
b.你跳你*(的)舞, 他聊他*(的)天。
c.他傷他*(的)心, 你湊什麼熱鬧?
d.他摔他*(的)跤, 關你什麼事?
而受事定語結構與施事定語結構不同, 不但都可以省略「的」6, 如(5)所示; 而且這類定語高度受限, 大量離合詞不允準這類定語, 即便它們在語義上是可以容納受事或主事(patient/theme)題元, 如(6):
(5) 幫他(的)忙; 打他(的)主意; 吃他(的)虧
(6) *道他(的)歉; *帶他(的)路; *鼓他(的)掌; *吹他(的)牛
潘、 葉(2015)對離合詞中偽定語的處理與許多形式句法處理「他的老師當得好」這類偽定語結構類似(黃正德 2008), 都試圖為這種形義不匹配現象找到句法-語義對應的解釋(胡建華 2016), 但這種處理把此類偽定語的允準和語義問題看得過於簡單, 無法解釋兩類結構中「的」的隱現和(6)類結構分布受限的問題7, 忽視了(4)類結構和(5)類結構的區分本質上並不只是施事和受事的區分。
3.4 補語結構「幫完了忙」的生成
離合詞中V後還可接補語性成分, 如「幫完了忙」, 潘、 葉(2015)給出的推導如下:
首先, 形成「幫忙幫忙」的同源結構, 然後動詞「幫忙」依次從內體貌短語(Inner AspP) Asp到v合併「完」, 「幫忙完」再繼續移位到T合併「了」, 最後PF-刪略動詞「幫忙」中的「忙」和已經完成名物化「幫忙」中的「幫」。這類中心語移位(head-to-head movement)是生成語法中推導複雜形態變化的動詞最主要的手段, 語法體系中提供的這套包含眾多功能性投射的句法結構和一系列隱性的句法移位, 可供我們推導出各種表層結構。然而, 這種隱性的移位除了理論內部的動因之外似乎沒有顯性的證據, 也就是說, 我們並沒有論證這種句法移位的限制在哪裡, 因此也無法排除許多錯句。比如(7)中, 在VP到TP的任何一層投射中加入副詞性成分, 就會生成錯誤的句子, 如在vP層嫁接施事性副詞「故意」, 就會生成「*我幫完了故意忙」, 在VP層嫁接副詞「偷偷地」, 會生成「*我幫完了偷偷地忙」。注意, 即便假設T「了」跳躍到下層vP和「幫忙」合併(affix-hopping), 也無法避免AspP和VP都不能插入副詞的問題。除非假設副詞性成分會阻礙中心語移位, 否則無法排除這些錯句。
4.離合詞:詞還是短語?
上述討論主要集中在同源賓語結構的推衍問題, 這一節我們回到潘、 葉(2015)提出同源賓語假設的初衷, 即認為離合詞是以詞尤其是不及物動詞的身份從詞庫中取出插入句法終端的這一觀點(即(1a))。我們認為, 從句法分布來看, 離合詞作為整體表現出V-O短語的性質, 與不及物動詞的句法分布不符。並且離合詞應分析為詞的兩條理據, 即a)O在形態句法上依賴V(如O有時是粘著語素), 以及b)離合詞中O的語義解讀依賴V, 都是站不住腳的。
4.1 從句法分布看離合詞的結構
可以帶同源賓語的動詞往往是不及物的, 因此要使「同源賓語說」成立, 潘、 葉必須要證明所有的離合詞都是不及物動詞。換句話說, 由於只有不及物動詞能帶同源賓語以顯示出分離的狀態, 因此必須證明離合詞本身(如「幫忙」)都是不及物動詞。下面, 我們使用重疊以及「V-得」和「V-了-時量/動量」兩種句法環境來證明離合詞不是不及物動詞, 並討論葉、 潘(2018)中所用證據的問題。
首先來看重疊的形式。單音節動詞重疊形式一般為AA, AA之間可以插入「一」, 也可插入「了」來表示事件已經實現, 重疊之後可以繼續加上原來的賓語, 如(8a); 離合詞重疊的情況與單音節動詞帶賓語的模式完全相同, 只能單獨重疊第一個動詞, 形成A(一)AB形式, 如(8b); 第二個語素不能參與重疊來形成ABAB式, 如(8c):
(8) a.我們聊(一/了)聊這本書。
b.我們聊(一/了)聊天。
c.*我們聊天聊天。
注意,(8c)的不合法並不是由於雙音節動詞不能進行ABAB式的重疊,事實上,除了離合詞之外,幾乎所有的語義上符合重疊要求的雙音節動詞都只能形成ABAB式重疊,不能形成AAB形式,如雙音節及物動詞「幫助、折磨、驅趕、帶領」,以及雙音節不及物動詞「休息、攀談、呻吟、吶喊、咆哮、咳嗽、徘徊」,重疊形式只能是「幫助幫助、折磨折磨、驅趕驅趕、帶領帶領、休息休息、攀談攀談、吶喊吶喊、咆哮咆哮、咳嗽咳嗽、徘徊徘徊」等。由此可見,離合詞的重疊模式並不符合一般雙音節動詞的重疊模式,更不符合雙音節不及物動詞的重疊模式,因此把它們看成不及物動詞是有問題的。當然,一種可能的解釋是認為離合詞本身與上述這些雙音節動詞內部結構不同, 因此重疊形式不同, 但如此一來等於又把離合詞置於特殊的一類詞,假設同源賓語說也就失去其本來的意義了。當然,我們還可以堅持說離合詞在重疊時其實已經先形成了同源賓語結構(如「[V幫忙]–[O幫忙]」),經過PF-刪略(形成「幫忙」),再對帶賓語的動詞本身(「幫」)進行重疊操作(形成「幫幫忙」)。但這樣處理的潛臺詞是:離合詞本身是不能重疊的,否則無法排除「*幫忙幫忙」這種重疊式,這等於又對離合詞做了特殊處理。
第二條證據來自於「V-得」結構, 「V-得」結構中V必須是不及物動詞(無論單雙音節), 如果該結構需要用及物動詞, 則動詞需要進行拷貝操作, 如(9b):
(9) a.張三哭/咳嗽得鼻子都紅了。
b.老師讀這篇論文讀得身心疲憊。
而離合詞在此句法環境下必須要像(9b)那樣進行動詞拷貝, 如下:
(10) a.這孩子吃飯*(吃)得不乖。
b.他們跳舞*(跳)得很高興。
c.他們聊天*(聊)得很痛快。
同樣需要動詞拷貝才能容納及物動詞的結構還有「V-了-時量/動量」結構, 如(11)所示; 同樣地, 離合詞表現出與及物動詞加賓語相同的分布, 如(12):
(11) a.這孩子已經哭/咳嗽了三天/三次了。
b.老師讀這篇論文已經讀了三天/三次了。
(12) a.這孩子吃飯*(吃)了三個鐘頭了。
b.他們跳舞*(跳)了一晚上/兩次了。
c.他們聊天*(聊)了三小時/三次了。
上述對比進一步說明, 離合詞的表現形式和動詞帶賓語的表現形式一致, 與真正的不及物動詞表現完全不同。事實上, Cheng和Sybesma(1998)也指出, 「跑步、 吃飯」這類詞VO結構中, 雖然O沒有實際的語義(他們稱其為「虛位賓語」dummy object), 但實際上佔據了典型的賓語位置。他們的證據是, 這類O與任何賓語都呈互補分布, 並且可以像典型的賓語一樣被修飾。這與我們的句法測試(重疊、 「V-得」和「V-了-時量/動量」結構)得到的結論是一致的。
除了來自重疊以及「V-得」結構的證據外, 另外值得指出的一點是, 作者在文中使用了以下及物-不及物的最小對比對來支持同源賓語的假設:
(13)幫助→ *幫自己的助 幫忙 → 幫他的忙
起訴→ *起美國的訴 告狀 → 告小顧的狀
漫步→ *漫天涯海角的步 散步 → 散他的步
做客→ *做《國學堂》的客 請客 → 請你們的客
送別→ *送中秋節的別 送行 → 送丈夫的行
擾亂→ *擾新陳代謝的亂 搗亂 → 搗咱們的亂
(13)左列為及物動詞,右列為不及物動詞,左列動詞都無法插入題元成分, 而右列是不及物動詞,按照同源賓語說,不及物動詞才能形成同源賓語結構, 因此這些題元成分可以插入複合詞內部形成離合詞的分離形態也可以為該假設提供旁證。但我們認為,這兩列詞內部結構不盡相同,故並不構成最小對比對。左列中「起訴」和「做客」實際上都可以分離,如「起了好幾次訴」8,「我昨天去她家做了客」「你做你的客,別去理他」等,而「幫助、送別、擾亂」分別由兩個動詞成分並列構成,兩個語素意義相近,如「幫他助他」「送他別他」「擾之亂之」(Chao 1968:373稱這類詞為「並列式動詞」(coordinate verb)), 至於「漫步」本身可能是偏正式組合,「漫」修飾「步」。並列式和偏正式複合詞本來就不在離合詞的討論範圍內,因此其不可分離性與其及物性無關。事實上,並列式複合動詞即便是不及物動詞也不能分離,如「呻吟、吶喊、咆哮、咳嗽、徘徊、嘔吐、死亡、罷休、失敗、完畢、破裂、到來、誕生、退卻、嬉戲、悔改、存在、泛濫、休息、修養、獨立、衝突」等等(例子均引自吳為章 1982)。而右列中的複合詞中有一些是VO結構(如「請客、告狀」),還有一些雖然也是VV結構,但其中第二個V與第一個V並不構成並列關係,第二個V是第一個V的補足語成分。因此,可否分離與及物性無關,左列中一些及物動詞也可以分離。(13)中兩列的對比僅僅說明,是否可以分離取決於複合詞內部結構,並列式、偏正式複合詞無法分離,內部具有支配關係的複合詞可以分離(除詞彙化程度很高的離合詞)。
事實上,離合詞的表現既不像不及物動詞,其語義也不像跨語言典型的同源賓語結構。具體來說,同源賓語必須要比動詞的語義更加具體,比如live an *(uneventful) life, smile a*(happy)smile,根據同源賓語假設,「幫了忙」由「幫忙了幫忙」推衍,而該結構中,賓語並不比動詞更加具體,因此這樣的結構不符合典型同源賓語結構的語義要求。綜上所述,離合詞合時不是不及物動詞,離時也不像典型的同源賓語結構。
4.2 形態句法的依存
潘、葉堅持離合詞是詞而非短語的主要動因之一是V和O之間形態句法的依存性(morphosyntactic dependency)。形態句法的依存性可以從兩方面理解:第一,離合詞內部組成成分的粘著性;第二,離合詞內部成分的搭配。
首先來看第一點, 離合詞中的O有時似乎是粘著語素, 如「造[謠]」「吹[牛]」, 還有的離合詞中V和O都是粘著語素, 兩者互相依存, 如「鞠躬」。在詞彙主義立場下, 如果把離合詞看成詞, 無法解釋為何離合詞可以違反詞彙完整性假設; 但如果看成短語, 也就承認了語素可以作為原子單位插入句法, 這一矛盾在詞彙主義框架下很難調和。從這一點來看, 同源賓語假說在堅持「詞法與句法分界」的前提下, 確實一定程度上為解決該矛盾做出了很好的嘗試。但如果我們從語素的角度來看, 會發現漢語中粘著語素和自由語素之間的界限也是很不清楚的, 存在大量的半自由語素9, 它們獨立使用受限, 但可以與其他成分組合使用, 如「#具~極具」「#校~我校」(呂叔湘 1962)。因此呂叔湘很早就指出, 在漢語中不能根據一個成分是否包含粘著語素來確定是否是詞。這種具有詞的性質, 但卻不能獨立使用的成分在語言中並不少見, 最典型的是附著成分(clitics), 它們承擔詞的句法功能, 但在形態上必須要粘著於宿主, 並且語音上也往往與宿主形成一個語音詞(如英語's, 句法上通常處理成D中心語, 附著於整個短語, 如[the beautiful girl]'s hat, 語音上與宿主形成語音詞girl's)。因此, 一種可行的處理方法就是在句法、 音系等不同層面討論「詞」的概念(Aronoff 1976)。漢語中, 許多量詞和副詞(如「匹、 群、 雙」等; 副詞「極」等)具有獨立的語義和語法功能, 認為它們是詞大概沒有什麼爭議, 但它們在句法層面是粘著的, 不能單獨使用, 這是句法決定的。從這個角度看, 我們可以認為, 「造謠」中的「謠」也是音義結合的最小單位, 是獨立語素, 只是由於韻律限制而不能單獨使用。不過這種分析仍然不能很好地解釋「鞠躬」「幽默」這類本身已經是無法分解的最小單位, 這些離合詞內部都是粘著語素, 如果看成短語, 分別將「鞠」和「躬」插入V和N終端, 顯然有違常識和我們的直覺。對於這種無法再分析的離合詞, 另一種可能的分析是假設它們在句法上經過了重新分析。具體來說, 由於動賓組合這一現象在古漢語中就已經大量存在, VO這一模式(template)變成漢語中非常固化的一個結構, 使得雙音節單語素的外來詞還能重新分析為動賓短語的模式, 重新分析後賓語「默」可以進行各種句法操作, 如話題化、 焦點化等。但重新分析的問題在於, 其條件和限制在哪裡?其他可分析的離合詞是不是也經過了重新分析?在我們看來, 由於離合詞不是一個均質的範疇, 其內部語素是否粘著有時難以確定, 在詞彙主義的框架下要給離合詞統一的定性和解釋是很困難的。
再來看第二點。離合詞組成成分之間的組配關係緊密, 如「打岔」中「打」和「岔」似乎詞彙化程度很高, 「岔」必須選擇「打」才能使用並且得到解讀, 這看似是詞彙化的結果。但組配關係的緊密與句法上是詞與否也無必然聯繫, 短語中的組合也有類似情況, 比如我們說「打小報告」, 但不說「*交小報告」「*寫小報告」。
總之, 形態句法的依存與是否是詞在邏輯上沒有因果關係。短語中組成成分之間互相依存的現象在自然語言中並不少見。如 take advantage of中光杆advantage這一形態只能出現在take之後, 除此之外永遠不可能以光杆形式單用, 但我們不會把take advantage 作為一個詞插入V, 否則無法解釋Advantage has been taken of you 這樣的被動句。另外類似的例子還有by dint of中, dint已經失去意義, 在英語中分布極不自由, 其允準完全依賴於這一結構, 從這個角度看似乎也可以看成粘著的, 但我們不會把by dint of 處理為一個詞10。這些例子說明中心語對補足語的選擇關係以及兩者間的形態句法的依存性在語言中是存在的, 並不一定要在詞彙層面實現。
4.3 語義的非組合性與詞/短語之界定
除了形態句法的依存性之外, 「同源賓語假說」另一個重要的動因在於解釋V和O之間語義的依存性, 一些語義非組合性的離合詞組成成分可以分離出現, 並且得到準確的語義解讀, 即所謂的「動不離賓、 賓不離動」。比如, 「打他的岔」中, 「他的岔」離開了「打」無法解讀, 同源賓語結構則保證V和O在底層結構總是作為一個語義自足的整體進行投射, 因此可以保證兩者分離卻不影響語義。其實, 語義非組合性也曾被許多學者用來作為區分詞與短語的標準之一(陸志韋等 1964; Chao 1968; Chi 1985; Packard 2004), 如陸志韋等(1964:85)主張從意義出發, 拿形式來參證。同時, 也有不少學者認識到語義標準的問題(呂叔湘 2002[1959]:346; 朱德熙 1982; Huang 1984)。朱德熙(1982:42)在討論複合詞時指出, 僅僅依靠意義來區分複合詞和句法結構是靠不住的, 因為許多複合詞具有組合性, 而有些習語是句法結構, 但有特殊的詞彙意義, 如「半瓶醋」「有意思」。Huang(1984)也指出, 許多習語語義上也是非組合的, 但句法上無疑是短語, 如「掛羊頭賣狗肉」。本文持相同的看法, 並且指出, 語義非組合性的習語的組成成分也可以顯性分離。Nunberg等(1994)根據語義是否分布於各組成成分這一標準, 將習語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語義非分布性的「習語性短語」(Idiomatic Phrases, IP), 如kick the bucket (「死」), saw logs(「打呼」)等; 而第二類習語語義是分布性的, 被稱為「習語性組合表達」(Idiomatically Combining Expressions, ICE), 如take advantage, pull strings等。IP的語義不可從其任意一部分得到, 句法上也不允許任何操作使其組成部分分離, 如(14)所示; 而ICE中, 組成部分有時可以具有獨立的轉喻義來組成習語整體的非字面義, 如spill-『reveal』(揭露), the beans-『secret』(秘密), 因此ICE可以允許如被動、 省略、 話題化等句法操作使其成分分離, 名詞短語也可以被修飾或量化, 甚至還可以在後續句中被回指, 如(15)所示:
(14) a.*The bucket was kicked by John. (死)
b.*The sack has been hit. (睡著)
(15) a.My goose is cooked, but yours isn't. (毀了某人名譽、 前程)
b.Pat got the job by pulling strings that weren't available to anyone else. (幕後操縱)
c.Those strings, he wouldn't pull for you.
d.spill all/half of the beans (揭露秘密)
e.Once someone lets the cat out of the bag, it's out of the bag for good. (揭露秘密)
f.The strings [that Pat pulled] got Chris the job. (Nunberg, et al. 1994:501-2)
(15)中的習語顯然具有句法結構的屬性,Nunberg等(1994:508)指出,「解讀上相互依賴的詞」最好通過句法規則來分析其組合。Chomsky(1980:149)也很早就指出,習語的句法形式和其非習語形式是相同的。由此我們可以認為,語義的非組合性和句法上是否是詞並無直接關係,它們可以儲存在詞庫中,但無需假設它們整體插入句法上詞的槽位(即,X0)。並且,當它們的語義分布於組成部分時,雖然也不能缺少任意一部分,但可以允許分離使用,不會造成解讀上的困難。實際上,漢語也有大量動賓性的習語,如下:
(16) 盡本分、吃啞巴虧、昧良心、跳門檻、走後門、拉長臉、喝西北風、吃獨食、打圓場、費唇舌、翻白眼、炒螺獅、咬耳朵、碰釘子、打退堂鼓 (陸志韋等 1964:90)
其中「後門、本分、良心、西北風」等都已經帶有轉喻義,整體的語義分布到了各個組成成分上(也有可能NP本身就經歷了轉喻),因此,雖然它們還是需要和動詞同時使用,但即便由於某些句法操作使得賓語與動詞分離,也不會造成解讀上的困難,如「別費你的唇舌」「這種釘子還是不碰的好」「退堂鼓打了就沒有後悔藥了」。另外,漢語中雙音節的離合詞許多也有超出字面意義的習語性用法,比如:
(17) 拉線、放手、放羊、掛鈎、搭橋、扯腿、換馬、合眼 (董秀芳 2002:169)
(17)都有分離和合併的用法,和其對應的字面意義的離合詞句法表現沒有區別,如「張三這條線拉得好」可以得到字面義解讀,可以表示「張三從中撮合得好」,如果把(16)和(17)都看成ICE, 那麼我們可以說, 語義組合性和詞/短語之分並不總是完美對應,組成成分不能單獨使用的離合詞即便在句法上分離也可以得到語義解讀,無需假設同源賓語的結構也可以解釋「動不離賓,賓不離動」的親密關係,更何況,大量離合詞的語義是透明的、可分析的(如「跳舞、跳繩、踢球」等)。正如陸志韋等(1964:83-4)所言,轉喻是由於整個動賓結構引起的還是賓語引起的,又或是動詞引起的,是說不清的,因此即便整個詞超出字面含義,也難以說明整個動賓結構已經轉換成了詞11。
5.結語
本文從以下幾方面對同源賓語說提出了質疑:第一,從離合詞的推衍過程來看,強制性的PF-刪略(PF-deletion)規則進入詞的內部進行操作,違反作者所持的詞彙完整性假說,並且缺乏動因;第二, 離合詞同源賓語在句法上做名物化操作的假設無法解釋其不能受副詞等修飾的特性;第三,同源賓語說對離合詞內部插入的定語(如「幫他的忙」)以及補語等成分(如「幫完了忙」)的推衍產生過度生成的問題。除此之外,我們使用重疊、「V-得」結構和「V-了-時量/動量」等句法測試,說明了離合詞的句法表現與典型的及物動詞帶賓語的結構完全相同,而與不及物動詞截然不同,因此即便分離使用時,離合詞中的動詞也應該視為及物動詞,而不是PF層刪除了O以後的不及物動詞,這與「同源賓語說」的假設不符;最後,本文對「同源賓語說」的最初動因,即形態句法的依存性和語義非組合性提出質疑。我們認為,詞的定義可能無法在一個層面上解決,並且形態句法的依存性和語義的非組合性均無法作為句法上判斷詞/短語的證據。
當然,離合詞到底是什麼,如何進行統一處理,還需要更深入全面的觀察和討論,無法一言蔽之。但本文認為,詞彙主義視角下,離合詞看成是詞或短語都有難以解釋的問題,似乎很難有出路。而同源賓語假設並沒有解決離合詞的詞/短語邊界模糊的問題,反而像很多生成語法的假設一樣,為了做到形義匹配,使用過多牽涉到空成分的句法推導,導致了理論內部的不一致性和過度生成的問題。
參考文獻
Aronoff,Mark.1976.Word Formation in Generative Grammar.Cambridge:The MIT Press.
Baker,Mark C.1988.Incorporation:A Theory of Grammatical Function Changing.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Borer,Hagit.2005.Structuring Sense II:The Normal Course of Event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hao,Yuan Ren (趙元任).1968.A Grammar of Spoken Chines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Cheng,L.-S.Lisa (鄭禮珊) and Rint Sysbemsa (司馬翎).1998.On dummy objects and the transitivity of run.Linguistics in the Netherlands 1998.Pp.81-93.
Chi,Telee R.1985.A Lexical Analysis of Verb-Noun Compounds in Mandarin Chinese.Taipei:Crane.
Chomsky,Noam.1957.Syntactic Structures.The Hague:Mouton.
——.1970.Remarks on nominalization.In Roderick Jacobs and Peter S.Rosenbaum,eds.,Readings in English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Waltham,MA:Baisdell.Pp.184-221.
——.1980.Rules and Representation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5.The Minimalist Program.Cambridge:The MIT Press.
Dong,Xiufang (董秀芳).2002.Lexicalization:The Origin of Disyllabification in Chinese and Its Development.Chengdu:Sichuan Ethnic Publishing House.[2002,《詞彙化:漢語雙音節的衍生和發展》。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
Fanselow,Gisbert and Cavar Damir.2002.Distributed deletion.In Artemis Alexiadou,ed.,Theoretical Approaches to Universals.Amsterdam:John Benjamins.Pp.65-107.
Hale,Kenneth and Samuel Jay Keyser.1993.On argument structure and the lexical expression of syntactic relations.In Kenneth Hale and Samuel J.Keyser,eds.,The View from Building 20:Essays in Linguistics in Honor of Sylvian Bromberger.Cambridge,MA:The MIT Press.Pp.53-110.
Halle,Morris and Alec Marantz.1993.Distributed Morphology and the pieces of inflection.In Kenneth Hale and Samuel J.Keyser,eds.,The View from Building 20:Essays in Linguistics in Honor of Sylvian Bromberger.Cambridge,MA:The MIT Press.Pp.111-76.
Harley,Heidi.2015.The syntax-morphology interface.In Tibor Kiss and Artemis Alexiadou,eds.,Syntax - Theory and Analysis:An International Handbook,Vol.2.Berlin/New York:Walter de Gruyter.Pp.1128-54.
Hu,Jianhua (胡建華).2010.The distribution and selection of arguments:Prominence and locality in grammar.Studie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1:3-20.[2010,論元的分布與選擇:語法中的顯著性和局部性。《中國語文》第1期,3-20頁。]
——.2016.Syntax-semantics mismatches and argument selection:Prominence and locality in grammar.Chinese Teaching in the World 4:435-55.[「他的老師當得好」與論元的選擇——語法中的顯著性和局部性。《世界漢語教學》第4期,435-55頁。]
Huang,C.-T.James (黃正德).1984.Phrase structure,lexical integrity,and Chinese compounds.Journal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Teachers Association 19,2:53-78.
——.2008.On Ta de laoshi dang-de hao and related problems.Linguistic Sciences 3:225-41.[ 從「他的老師當得好」談起。《語言科學》第3期,225-41頁。]
Lu,Zhiwei (陸志韋),et al,eds.1964.Word Formation in Chinese.Beijing:Science Publishing.[1964,《漢語的構詞法》。北京:科學出版社。]
Lü,Shuxiang (呂叔湘).2002 [1959].What is 『word』 in Chinese:A summary.The Collection of Lü Shuxiang.Shenyang:Liaoning Education Publishing.Pp.344-53.[2002 [1959],漢語裡「詞」的問題概述。《呂叔湘全集〈漢語語法論文集〉》。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344-53頁。]
——.1962.On 「free」 and 「bound」 morphemes.Studie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1:1-6.[1962,說「自由」和「黏著」。《中國語文》第1期,1-6頁。]
McCawley,James.1968.Concerning the base component of a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Foundations of Language 4:243-69.
Nunberg,Geoffrey,Ivan A.Sag,and Thomas Wasow.1994.Idioms.Language 70,3:491-538.
Packard,Jerome L.(裴吉瑞).2004.The Morphology of Chinese:A Linguistic and Cognitive Approach.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an,Haihua (潘海華) and Kuang Ye (葉狂).2015.Separable words and cognate objects in Mandarin Chinese.Contemporary Linguistics 3:304-19.[2015,離合詞和同源賓語結構。《當代語言學》第3期,304-19頁。]
Pylkkanen,Liina.2008.Introducing Arguments.Cambridge:The MIT Press.
Ramchand,Gillian.2008.Verb Meaning and the Lexicon:A First Phase Syntax.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Tsai,Dylan W.-T.(蔡維天).2011.On atypical wh-expressions in Chinese.Essays on Linguistics 43.Beijing:The Commercial Press.Pp.194-208.[2011,這話從何說起?《語言學論叢》第43輯。北京:商務印書館。194-208頁。]
Wu,Weizhang (吳為章).1982.Uni-directional verbs and related sentence.Studie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5:328-36.[1982,單向動詞和相關句型。《中國語文》第5期,第328-36頁。]
Yuan,Yulin (袁毓林).2018.Syntactic features of separable words used in separation:From a perspective of formal metonymy.Contemporary Linguistics 4:587-604.[2018,從形式轉喻看離合詞分開使用的句法性質。《當代語言學》第4期,587-604頁。]
Ye,Kuang (葉狂) and Haihua Pan.2018.Revisiting the syntax of separable words:A reply to Yuan (2018) and others.Contemporary Linguistics 4:605-15.[2018,離合詞的句法本質再探——對袁毓林(2018)等質疑的回應。《當代語言學》第4期,605-15頁。]
Zhu,Dexi (朱德熙).1982.Lectures in Grammar.Beijing:The Commercial Press.[1982,《語法講義》。北京:商務印書館。]
注釋
1Chomsky提出的最簡方案本質上是採納詞彙主義的,尤其是Chomsky(1995)提出的核查理論(Checking Theory),將構詞形態和屈折形態都放在詞庫中操作,到句法層再核查特徵,是一種強詞彙主義理論(Strong Lexicalism,見Harley(2015)的介紹)。
2潘、 葉(2015)中提到單音節動詞比雙音節動詞動性更強,而複合詞拷貝如果刪略動詞則更能體現名詞性。但即便複合詞本身就可以做名詞,刪略也是必須的,如「革了一次命」中,「革命」可以直接用作名詞,但我們卻不能說「*革命了一次革命」。
3有一種可能是,「笑了(一)笑」是一種單音節動詞加同源賓語的結構,但我們同樣可以生成「打了(一)打」,而後面還能繼續跟賓語,如「打了(一)打孩子」,顯然第二個「打」不是同源賓語,因此「V了(一)V」不能分析為同源賓語結構。
4潘、葉(2015)指出有些離合詞中插入的論元定語沒有受事解讀,如「吃他的飯」中「他」只能是吃飯的施事,其原因是複合詞內部的N本來就是從賓語位置併入得到的,因此不能再帶賓語,但這一解釋沒有獨立證據,最後只會陷入循環論證。另外也無法解釋其他可以允準受事定語的複合詞,如「吃他的虧」中「吃虧」為什麼不能通過賓語名詞「虧」併入得到?
5也許可以認為這兩例屬於第二類受事論元定語結構,但我們下文要闡述的,這類定語結構可以允準「的」的省略,如「幫他(的)忙」,但這兩例都不能允準「的」的省略。因此不能分析為第二類結構。
6此處指出「的」可以省略是表層的現象,但有「的」和無「的」底層是否是相同的結構需要單獨論證。無「的」結構(如「幫他忙」)可能是論元增容現象,葉、潘(2018:613)也有類似看法,但他們認為粘合式述賓短語通常不發生論元增容,這一說法不夠全面,短語中的論元增容非常能產,如「織他一件毛衣、吃他一個蛋糕」。但確實,漢語中短語層面的論元增容只能增加受損者,增加受益者的情況(如英語bake him a cake)是不行的(胡建華 2010)。離合詞中增容受益者的情況是否和短語層面相同還需另做討論,似乎「做他菜、作他弊、織他衣」中NP都不能理解為受益者。
7(5)這類真正的論元定語分布受限的原因比較複雜,我們準備另文探討。這裡稍提一下兩點可能的思路:a)離合詞中「NP(的)」的分布與該離合詞中的動詞是否允許論元增容(往往取決於動詞是否具有傳遞義)以及允許何種論元增容有關,如「吃」在「吃他一個蛋糕」裡增加的既是受害者,其實也是來源,因此「吃他虧」中「他」也是來源;b)論元定語和名詞之間如果可以優先解讀為領有關係,而這一語義關係與增容的意義發生衝突時,也難以形成(5)這樣的結構,如「吹他的牛」中,「牛」本來就有一層轉喻義表示「牛皮」,「他的牛」中「他」就容易解讀為「牛皮」的領有者,因此「吹他的牛」不能解釋為受事論元定語類;若不發生衝突,如「借你(的)光」中「你」總是解讀為來源,即「光」的領有者,就可以形成論元定語的結構。
8「起訴」分離的情況比較少,可能由於它是正式的法律用語,是典型的書面語,詞彙化程度比較高。因此賓語往往可以容納對象題元,如「起訴他」。不過,我們諮詢的兩位母語者都認為口語中「起了好幾次訴」的分離用法也是可以接受的,我們在某法律諮詢網站上也找到一例類似用法,如「我起過一次訴因男方不同意,就沒有離掉」(https://www.66law.cn/question/answer/8823995.html[accessed Jan.10,2020])。
9半自由語素的分析是有爭議的。半自由語素與詞彙化相關,同一個語素的粘著性在不同語體或不同方言中可能不盡相同。
10有意思的是,Aronoff(1976:15)在解釋cranberry的詞性時也對比了類似的結構make headway,指出headway只能出現在make之後,這和cran-只能出現在berry之前是一樣的,但他又指出,headway不一定要線性依附在動詞之後,如make much headway,也可以出現在其他句法位置,如被動化以後做主語。而cran-必須要直接出現在berry之前,兩者之間不能出現任何成分。而漢語離合詞的問題就出在即便是粘著語素,也可以分離,與cranberry很不同。
11當然,離合詞可容納的句法操作受到一定限制。英語中的習語也有類似限制,其語義透明度與其可進入的不同句法環境有關聯。Nunberg等(1994)指出,take hold(握緊)與take stock(評估、 盤點)相比,前者語義透明度低,而後者stock即顯明表達assessment的含義,因此前者的hold不能被動化,也不能接受任何修飾,而後者stock可以受到修飾,也可以做被動句的主語,分別如(i)和(ii)所示:(i) a.*Pat took clammy hold of Chris's hand.b.*Nobody took any hold of the lever.c.*I thought Pat would take hold of the rope,but he took it of the rail instead.d.*Hold has been taken of the lever.(此句自造) (ii) a.Pat took detailed stock of the pros and cons of the situation.b. Nobody took any stock of our assets,and the results were disastrous.c.We thought stock had been taken of our needs,but it hadn't.(Nunberg,et al.1994:524)我們發現,離合詞總是能插入體貌成分「了」以及時量/動量成分,而對離合詞內部的名詞進行話題化、 被動化等操作則更加受限(朱德熙 1982:129;呂叔湘 2002[1959]:349)。但無論語義透明度如何,都不能以此斷定離合詞佔據一個句法終端的中心語V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