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開工後,應及時向監理單位報送《工程定位(標高)測量記錄》和《工程定位(標測量)覆核記錄》,《工程定位(標高)測量記錄》填寫注意事項:
1、工程定位測量、放線的基本內容和要求應符合下列要求:
建築物的定位測量對整個工程至關重要,必須嚴格認真執行。日前常用的測量儀器有經緯儀、全站儀等,測量位器必須按規定進行檢定,並在檢定有效期內方可使用。
測量前應熟悉設計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測量應根據設計圖紙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當建築區域範圍較大、工程平面較複雜時,應制定測量技術方案,並按照方案執行;
當建築區域範圍較大、單位工程較多時,可根據設計總平面布置圖和現場實際情況,在施工場地內布設平面控制網(點)和高程控制點,作為施工定位測量的依據;
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場地控制點、水準點、城市規劃部門確定的建築紅線樁等和有關設計圖紙技術資料,進行工程定位測量放線,測定建築物平面位置、主控軸線及建築物士0.000標高的絕對高程,樁基施工前應根據設計圖紙進行樁基定位測量;
測量工具和測量人員應固定,測量前應校驗儀器;測量所使用的儀器應定期進行檢定,並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
建築物定位測量,可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分段進行驗收。樁基定位測量立採用分段(軸線)進行定位;當採用逐根定位的,監理工程師應及時進行覆核;
建築物定位測量、樁基定位測量、軸線及標高放線測量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整理原始資料、並按規定進行驗收和填寫驗收記錄;
樁基定位測量,其樁位的放樣允許偏差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
建築物定位測量、樁基定位測量覆核情況應以簡圖形式記錄在驗收表中、簡圖中應標明軸線控制樁的位置及標高、樁位偏差、軸線位置及偏差等
施工單位應在結構樓層上進行建築物軸線及標高放線測量,軸線及標高放線測量每一樓(層)段均應進行驗收。測量覆核情況應以簡圖形式記錄在驗收表中、簡圖中應標明軸線位置及偏差、軸線投測點、標高投測點的位置。
2.工程定位測量、放線記錄應按下列辦法進行核查:
根據現場的具體條件,核查施工場地控制點、水準點、城市規劃部門確定的建築紅線樁、平面控制網(點)和高程控制點的布設是否穩定可靠;
根據建築物形式,核查軸線控制樁、軸線投測點、標高投測點布置是否合理、位置、數量是否能滿足測量的要求;
核查記錄是否完整、準確,建築物定位測量、樁基定位測量覆核情況簡圖中是否標明軸線控制樁的位置及標高、柱位偏差、軸線位置及偏差等。軸線及標高放線測量覆核情況簡圖中是否標明軸線位置及偏差、軸線投測點、標高投測點等位置;
核查測量儀器的精度是否符合規定,測量工具和人員是否固定,儀器是否檢定;
核查參加驗收各方人員資格是否符合要求,驗收記錄上是否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