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國民收入核算
一、國民經濟循環流動模型
(一)兩部門(私人部門)經濟的循環流動模型
兩部門經濟是由居民戶部門和廠商部門構成的經濟(假設沒有政府和對外貿易部門)。居民戶部門與廠商部門通過產品市場、要素市場和金融市場發生聯繫。
兩部門經濟循環模型的公式表達:從宏觀經濟來看,總需求(AD)是購買者購買所有生產的商品和服務的貨幣總值,它包括居民戶的消費需求和廠商的投資需求,它們分別用消費支出(C)和投資支出(I)來代表,即:
總需求(總支出)=消費+投資
AD=C+I
總供給(AS)是全部產品和勞務供給的貨幣總值。產品和勞務由各種生產要素組合起來加以生產,因而可以用各種生產要素相應的收入總和(工資+利息+地租+利潤)來表示總供給。居民所得到的這些收入可分為消費(C)和儲蓄(S)兩部分,則,
總供給(總收入)=消費+儲蓄
AS=C+S
總需求與總供給的恆等式為:
AD=AS
或:
C+I=C+S
I=S
當總需求等於總供給時,國民收入實現了均衡。也即,I=S,是兩部門經濟中,國民收入均衡的條件。
當AD >AS,或者I>S,國民收入增加
AD
(二)三部門經濟的循環流動模型
在兩部門經濟的循環流動模型中加上政府部門,就成為三部門的經濟模型。為了保證三部門經濟的正常循環進行,不僅儲蓄等於投資,而且政府的稅收(T)等於政府的支出(G)。
三部門經濟中,總需求(總支出)=消費+投資+政府支出
即 AD=C+I+G
總供給(總收入)=消費+儲蓄+稅收
即 AS=C+S+T
三個部總需求與總供給的恆等式為:
AD=AS
或:
C+I+G=C+S+T
I+G=S+T
三部門經濟中國民收入均衡的條件仍然是總需求等於總供給,即AD=AS,或者I+G=S+T
如果AD>AS,或者I+G>S+T,國民收入增加
AD
(三)四部門經濟的循環流動模型
四部門的經濟模型由居民戶、廠商、政府和對外經濟活動所組成。要使四部門經濟正常運行下去,不僅儲蓄等於投資、政府稅收等於政府支出,而且要出口(X)等於進口(M)
四部門經濟中;總需求(總支出)=消費+投資+政府支出+出口
AD=C+I+G+X
總供給(總收入)=消費+儲蓄+政府稅收+進口
AS=C+S+T+M
四部門的總需求與總供給的恆等式為
AD=AS
或
I+G+X=S+T+M
四部門經濟國民收入均衡的條件仍然是總需求等於總供給,即AD=AS,或者I+G+X=S+T+M
如果AD>AS,或者I+G+X>S+T+M,國民收入增加
AD
I,G,X又被稱為國民經濟的注入因素,S,T,M又被稱為國民經濟的漏出因素。國民收入均衡的條件則可寫成總注入=總漏出。
一國經濟活動循環流動模型是一種表現穩定流動的宏觀模型,而不是表現經濟周期波動的模型。但它卻是宏觀經濟運行最基本的概括。
二、國民收入的概念
對國民收入的研究是宏觀經濟學的核心,也是宏觀經濟學的出發點和歸宿點。
國民收入,從廣義上講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國所創造的最終產品及勞務價值的總和。它包括五個經濟總量指標: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國民生產淨值(或國內生產淨值)、國民收入(狹義國民收入)、個人收入和個人可支配收入。
(一)國民生產總值(GNP)及國內生產總值(GDP)
GNP是指一個國家的國民在一定時期內所生產的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市場價格總額。理解此概念需注意幾個問題:
第一,GNP是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所生產的最終產品和提供勞務的總值,它不包括以前所生產的最終產品和勞務。所以GNP是一流量而不是存量概念。
第二,GNP看的是「生產」的情況,計算的是當年生產的產品。如果去年生產的產品,但在今年銷售,不能算進今年的國民生產總值。
第三,GNP測度的是最終產品的價值。因此計算時不包括中間產品的產值,以避免重複計算。
第四,GNP不僅包括各種最終物質產品的價值,也包括各種勞務的價值。
第五,GNP的統計都是按 當年的「市場價格」加以計算的。按市場價計算出來的GNP中包括價格變動因素,稱為「名義國民生產總值」。如果扣除價格變動因素,得出的是「實際國民生產總值。
第六,GNP不包括非市場交易(如家務勞動的價值)和非生產性交易(指純粹金融市場交易)。
第七,GNP是一個以人口標準做基礎的概念,測度的是本國國民在國內和國外的生產產值。
現在越來越多的國家採用GDP概念。
GDP是指在一個國家的國土上一年內所生產的所有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市場價格總額。它是一個以地理標準為基礎的概念。
GDP=GNP-本國國民在國外生產的部分+外國國民在本國生產的部分。
上而所述的七點注意事項除了第七點以外,其餘六點也都適用於國內生產總值。
由於GNP、GDP概念存在種種缺陷,出現了New。
經濟淨福利(New)以GNP為基礎,但對GNP做了兩大修改:(1)New排除了GNP中許多對個人福利沒有貢獻的成分;(2)一些GNP中沒有計入的重要消費項目被包括在New中,如,閒暇的價值。
(二)國民生產淨值NNP、國民收入(NI)、個人收入(PI)和個人可支配收入(PDI)
NNP=GNP-折舊(NDP=GDP-折舊)
NI=NNP-間接稅
PI=NI-(公司未分配利潤+公司所得稅+社會保險稅)+政府轉移支付
PDI=PI-個人所得稅
三、國民收入核算方法
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有異曲同工的三種核算GNP方法,即支出法、收入法和增值法,其中前兩種是主要的方法。
(一)支出法(又稱最終產品法)
指把所有經濟單位(家庭、廠商、政府以及進出口部門)在一年內最終產品和服務的支出總量相加,得出總支出,其數值為GNP。
1、消費支出C C項目可分為:(1)非耐用品;(2)耐用品;(3)服務。
2、私人國內總投資I I項目分為:(1)住宅建築投資支出;(2)非住宅建築投資支出;(3)淨存貨。廠商的存貨也是投資,稱為「存貨投資」。所謂淨存貨,是指年終的存貨量減去年初的存貨量。在廠商的私人國內總投資中,包括了折舊費,如果減去折舊費,則為「淨投資」。
3、政府支出G G包括政府的所有薪金開支和向私人廠商購買的產品和服務支出。但政府的轉移支付不能被計入GNP中,因為這些都不是政府本年度對產品和服務的購買所作的支付。
4、淨出口(X-M)
以上用支出法統計GNP的各種項目,可以簡單表示為:
GNP=C+I+G+(X–M)
(二)收入法(又稱要素分析法)
該方法是從收入的角度出發,把生產要素提供者所得到的收入加總來計算國民生產總值。為求簡化,可把總收入看成是三大主體的收入,即家庭收入、企業收入和政府收入。
1、家庭收入。包括工資、租金、利息、利潤等。可分解為用於當期消費的收入C和不用於當期消費的收入即儲蓄S
2、企業收入。包括折舊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此部分收入可以歸入S
3、政府收入。來源於間接稅和直接稅,如果不考慮剔除轉移支付,計為T
可見,從收入方面核算GNP,GNP等於消費加儲蓄加稅收,即:
GNP=C+S+T
(三)增值法(又稱生產法)
該方法是通過加總各產業部門生產的產品和服務的增加值來計算國民生產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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