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便於監控終端及總倉進銷存帳務清晰及有據可查;
保證貨品庫存帳務準確性,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避免帳實不一造成財務損失;
清理ERP系統帳務,清查負庫存,確保系統電子帳與實存一致;
盤點類型:
1):月盤/季盤/半年盤/年盤(按固定周期分類)
2):不定期抽盤
3):終端換班交接盤點
適用範圍
適用於終端所有正常運營店鋪流通貨品。
適用於總倉及分倉所有貨品。
相關定義
盤點,即指清查倉店儲存或流通貨品,帳實數量和金額是否一致無差異;
月盤/季盤/半年盤/年盤,即指固定周期期限長短分時監控覆核,當下流通和存儲貨品,帳實是否一致;
不定期抽盤,即指對在存儲和流通的貨品進行不定期、不定款進行抽樣複查的方式盤點,主針對當前流通周轉比較頻繁貨品抽盤覆核帳實;
終端門店交接盤點,即指終端門店早晚班換班交替,店員對門店當日銷售及結存登記,便於接替人員實物覆核清點;
權責
參與人員,門店全員、銷售人員、財務、物流及商品為主導,其他後勤為支援輔助;
終端門店按月定期盤點,門店所有人員參與盤點清查帳實、複查差異及損益賠償權責;
銷售區經、商品參與帳務覆核,確認損益賠付方案及落地執行;
總倉盤點,物流人員全員參與並主導,複查庫存帳實,確定損益;
財務人員,依據損益調整覆蓋帳務數據,並登記帳務記錄;
盤點細則
終端門店盤點標準
盤點類型:(1)門店交接盤點;(2)月盤點
盤點周期及頻次
1)門店交接盤點定為日盤(每日),頻次2次/日(早晚各1次)。
2)門店交接盤時間為:早班1次(店鋪營業前),晚班1次(晚班離店前)。
3)門店固定大盤周期為:月盤(1次/月),定於每月25~30日為門店盤點。
3.終端門店交接盤點細則
1) 盤點周期為日交接盤點,固定頻次2次/日(早晚各1次)。
2) 終端門店需製作《交接班進銷存臺帳統計》,用為早晚班交接盤專用工作薄。
3) 盤點方式為全盤統計賣場陳列貨品及倉存貨品總量,盤點對象為店鋪所有貨 品。
4) 交接班盤點,需由店鋪當日早晚班次人員為盤點主責任人,盤點貨品總量,且 盤點後需把盤點數據記錄《交接班進銷存臺帳統計》薄中,並籤字確認,轉交 下一次班次負責人覆核。
5)店長每日檢查覆核臺帳,並進出平衡及帳實無誤後確認籤字。
6)區經每月檢查覆核交接班臺帳,確保進出平衡,帳實相符。
4.終端門店月盤細則
終端門店大型固定盤點為月盤
盤點時間:每月25-30日為盤點日
盤點類型及頻次:月盤,頻次為1次/月
盤點對象:門店存儲所有貨品
盤點方式:①全盤(統計賣場及倉庫全部貨品);②盤點全部款式需精確至最小單位尺碼(盤點款色碼);③盤點全部使用掃描盤點。
月度盤點細則及主要事項:
1)盤點前1~2個工作日,需清查處理系統未驗收/未審核單據,處理完畢方可執 行盤點;
2)盤點由店鋪人員為主體,對門店所有貨品進行盤點操作;
3)盤點時需手工/掃描統計店鋪所有款式的款色碼,並記錄在盤點單上;(註: 盤點原則上使用掃描槍掃描盤點,設備不齊者可使用手工統計,但需直屬上 級銷售區經批准報備方可)。
4)盤點完畢後,手工盤點需店鋪人員及店長確認籤字,並次月3日前提交公司交 由區經籤字後,備檔留存;(每份盤點必須由店員、店長、區經三方籤字確認 即可生效,否則視為無效盤點)。
5)店鋪盤點完畢後次日,由店長為主責任人,把盤點明細錄入ERP系統生成系 統盤點單並確認審核。
6)盤點記錄必須清晰準確無誤,便於後期配合區經/商品複查。
7)商品部/區域經需依據提報盤點單,向門店出具盤點差異明細單,終端門店需 復盤差異並確認。
8)盤點最終確認完畢後,商品部出具門店盤點損益,並經由區級/門店籤字確 認。
9)財務依據籤字確認版《損益表》,調整覆蓋ERP系統數據,並對損益做銷帳 處理。
10)門店承擔損益賠償,由財務和人資計於次月工資扣除。
5.盤點獎懲及注意事項:
1)店鋪盤點損益,店鋪人員按公司規定進行賠損。
2)店鋪月盤即檢查覆核帳實是否一致,嚴禁無盤點且直接以系統數據為盤點數 據,一經查出予以店長100元/次處罰。
3)門店連續3月實際盤點數據準確無差異,帳實相符,公司給予門店100元獎勵。
4)銷售區經不定期巡查店鋪,檢查交接班盤點臺帳,一經發現未按時記錄者,給 予50元/次。
公司總倉盤點制度
盤點類型:半年盤和抽盤;
盤點頻次:1):2次/年(半年盤)2):(抽盤)1次/季;
盤點對象及主體:①公司總倉(直營倉/中轉倉)及區域分倉(大連中轉倉)②庫存所有年份貨品。
盤點方式:①全盤或抽盤(統計賣場及倉庫全部貨品)②盤點全部款式需精確至最小單位尺碼(盤點款色碼)③全盤掃描盤點。
盤點細則及主要事項:
1)盤點前1周內,整理倉庫貨品,按款色碼分區歸位,及時處理店倉退貨清帳歸 位;
2)盤點前2-3工作日,由各倉庫主管封存所有單據,並及時清查處理完畢系統未 審核記帳單據;
3)大型盤點期間不允許貨品進出,集中盤點;
4)盤點為分組式盤點(1人掃描、1人覆核總數、1人規整歸位);
5)倉庫盤點由財務為主導,各倉管理人員為主體,對倉庫進行貨品盤點;
6)盤點全部以掃碼記錄方式進行,清晰登記貨品明細,精確至款色碼最小單位;
7)盤點完畢後1-2工作日內,由各倉庫主管負責錄入明細至ERP系統生成盤點單;
8)商品依據盤點記錄出盤點盈虧差異,各倉庫主管覆核差異並確認;
9)財務確定最終盤點差異及損益,並進行ERP系統帳務調整;
10)季盤為抽盤,半年盤為全盤;
11)每期盤點時間節點:①季盤為每季結束後15日內;②半年盤為年中和年尾 淡季時操作